周明谦并不在意她的不悦,玩味地耸耸肩,危险的目光在她轻薄的丝质衬衫打着转,“如何?想好了吗?”

周明谦懒懒地闭了眼睛,“难道你不抽吗?”

“妈……”袁夕挽着她的胳膊撒娇,“好不容易把你嫁出去,你就漂漂亮亮地嫁呗,反正你女儿我会有属于自己的婚礼。到时候,我才不要像你们这样偷偷摸摸,我一定会给所有的新闻媒体邀请函,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呈现出现,让全世界都知道,我的男人有多么地出色。然后,让所有已婚的、未婚的女人们都后悔去吧!”

靳帆的目光始终跟随着她,在应付完投资方和制片方,他立刻飞奔到她面前,“袁小姐,你还没有给我答案!”

最美好的爱情永远都在文艺作品里,爱得死去活来翻天覆地,赚尽观众的眼泪,都没有人会质疑金钱是否凌驾于爱情之上。

她不知道周明谦在一连数日看到她烂醉如泥地回来是什么样的表情,她只知道每天起床的时候,她的衣服都被换过,连脸上的妆都卸得非常干净,她甚至怀疑,周明谦是不是还帮她做了清洁和补水的护理。

“隔壁包厢,你去看看,还有那个靳帆也在。”

袁夕心跳如雷,往车边缩了缩,下意识地抗拒,“我答应你离开徐栋,并没有说要和你在一起。”

“不明显!”靳帆抓狂,他身上的子弹内裤刚好遮住重要部位,“姐姐,我在当旅游节目主持人之前,曾经参加过环法自行车赛,我长年运动,你还嫌我身材不好。”

“能填饱肚子就行,你不要忘了,你口袋里只有几百块钱,你没有房子,没有工作,甚至连日常生活用品都没有,更不用提你那些昂贵的护肤品。”周明谦好心提醒她现在不是挑剔的时候,有本事反抗,就要有胆承担后果。

“没事,她洗澡去了。”

会场正中的大屏幕闪了一下,画面从一心二十周年庆的1ogo在瞬间换成一段灯光昏暗的视频,喧闹声渐渐平息,静得只听得到暧昧的□声充斥在整个会场。

热风在耳边拂过,他的唇轻触耳垂,带起身上一阵颤抖,毛孔瞬间打开。

他们几个孩子从小就玩在一起,家长不在的时候,他们就到姚梨家占山为王,姚梨也就成了他们中的孩子王。姚梨年长他们三岁,基本上读完小学和他们的交往也就少了,而周**年幼,只有跟在屁股后面当跟屁虫。只有年纪相仿徐栋、周明谦、袁夕、路小弥,还有一个正在国外读书的彭卫怀,走得更近一些。

“夕夕……”巩琳惊呼,差点跟不上跑步机的节奏,还好她的度并不快,很快按下急刹,慌忙检查袁夕的伤势。

“为什么?”巩琳像个执拗的孩子,丢开枕头和她对峙。

“快去吧,快去吧。”路小弥挽着姚梨的手臂,绽放人畜无害的可爱笑容,“最好把你俩送入洞房,明天就能下一窝小崽子。”

袁夕一下子惊醒,奋力将他推开,“周明谦,你在干什么?”

在周礼坚的眼中,周明谦所有的成就都是用钱买来装饰周家门面的。

“能被你喝掉,是一种荣幸。”

袁夕的高跟鞋踩在大理石地面出清脆的声音,混合着身上浅淡的绿茶香水,在向来以严谨严肃著称的办公场所,成功地吸引所有人的目光。

袁夕刚刚装回去的下巴再一次掉在饭桌上,沉默半晌之后,她恍然大悟:“妈,你又恋爱了……”

“明天你有一个杂志约访,巩阿姨的公关助理帮你定好的,是一本著名时尚杂志有关女人成长的访问。本来这个访问应该是巩阿姨去的,因为你还没正式在国内亮相,为了提升你的知名度,顺便告诉所有人你回来的消息,一举两得。袁叔叔也同意以这种方式宣告你的归来,所以这个访问你必须参加。我今天来,是带你去试衣服的。”

“徐栋,你最好不要瞒我。如果让我从别人口中听到关于你的事情,你觉得我会不受到伤害吗?”

周明谦也不否认,“如你所见。她吐了我一身,我不得不让人给我送衣服过来,顺利帮她打扫房间。在打扫的过程中,她无数次地从床上滚下来。你说,我能留她一个人呆着吗?”

周明谦眸光一顿,回过头刚想辩解,一堆小已经迫不及待地涌上来,将袁夕团团围住。

“没够!这个太不经事,我还没说够呢,她就跑了。我还没告诉她,你玩的女人太多,可能得艾滋什么的。我这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让无知少女远离你的魔爪。”如果说徐栋是代表正义的王子,那么周明谦就是代表邪恶的恶魔,他的存在无疑是为了反衬徐栋身上积极向上的一面。

“真好!”这一刻,袁夕多希望自己是无法无天的周**,干尽一切坏事还能得到原谅。可她不行,她是袁夕,她做任何事情都必须做到最好,只为了能让袁皓业的目光在她身上多停留一秒。

“周叔叔,我答应你,逢年过节我都会去,像一家人那样。”她没有家,从小跟着巩琳从一个男人到另一个男人,家是什么概念她不懂,她只知道过节过年一家人总会团聚,而不是那些没完没了的派对和应酬。

“你的意思是八月十五中秋佳节,人月两团圆?”

“不过说好了,我不吃月饼,怕胖。”

周礼坚把她送回公寓,看着她上楼才离开,这让袁夕感受到从未有过的父爱。在她的成长过程中,父亲的角色一直是缺席的。她很想对着父亲撒娇,可这只能停留在她的想像中。

公寓还是之前袁皓业给她的那个公寓。这是她参加巩琳的婚礼后,袁皓业叫助理给她送来的钥匙。意思很明确,袁家不想看到她和周明谦住在一起。似乎只有触及袁家的利益时,他才会意识到他是一个父亲。

家政把家里收拾很干净,冷冷清清,空气中充满她钟爱的香水味,已尽后调,有残余的草木香。

这款香水市面上是买不到的,是一款真正的独家特调,出自周明谦之手。

那时候他们一起去法国旅行,在经过一间香水工作室的时候,周明谦心血来潮,向那位制香师求教香水的做法,用三天的时间调出一款气味幽远的香水,浓郁的草木香气从前调延续到后调,经久不衰。

因为那时周明谦是一时兴起,并没有记下各种香氛的调制比例,这款香也就成了绝版,他们各自留了几瓶,一直保存着。

袁夕对香水并不热衷,偶尔出席社交场合会用一点,平时很少用。搬回这处公寓后,不知道怎么了,她却用香水当空气清鲜剂用,似乎想要留住某种记忆中的味道。

两个人在一起久了,一旦分开,总是会记得他刮胡水的味道、衬衫上残余的香氛,还有被窝里残留的体味。

有些可以复制,可以回味。有些却只能靠近才能沾上一星半点。

她忍不住将脱掉的衣服从洗衣篓里翻起,放在鼻间仔细闻了闻,唇边带起一抹复杂的笑意,复又狠狠地扔进洗衣机,任水流将衣服吞没。

夜里,她睡得极不安稳。周明谦的声声指控如同一部被剪辑过的电影,在睡梦中一遍又一遍的重演。

第二天天还没亮,袁夕素面朝天地出门。来到粥面馆,面对琳琅满目的早餐,她却不知道该怎么选。

长久以来,他们一起吃饭的时候,给她带外卖也好,在外面吃了罢,或者是他亲自下厨,周明谦总是点她爱吃的,而他从不挑食,她吃什么他就吃什么,她吃剩的,不爱吃的,一古脑地扔给他,他都会笑嘻嘻地消灭。

若是认真思考周明谦爱吃什么,或许答案会是她爱的,他全都爱。这个答案让袁夕感到害怕,心虚地害怕。

打了两份松仁玉米粥和几笼生煎包,袁夕犹豫不决地站在他的公寓楼下,手臂举起又放下,那个小小的门铃按钮似乎有千斤重。

大楼的保安看见她,热情地迎出来,“忘了带门卡吧,没事,您喊一声就行。”

袁夕道谢,慢吞吞地走进电梯。

整幢公寓仍处于睡梦中,楼道很安静,电梯的叮咚声非常刺耳,袁夕就像作贼一样,在楼道内走过来走过去,迟迟没有敲门。

这时,不知道哪家的门打开,袁夕吓了一跳,下意识地躲进楼梯间,生怕让人看见她鬼鬼祟祟的样子。

“哥,我要搬来和你一起住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