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桌上,他们一大群人高声的划拳、喝酒,还时不时的冒出来几句脏话,我忍不住皱眉,异常的讨厌这样的场面,虽然是出于礼貌我终究没有说什么,但是我却已经在心里做出了决定,从今往后都会远离秦川的生活,这样的生活,俗气而嘈杂,真的不适合我,我喜欢宁静,喜欢那种午后坐在阳台上喝着咖啡看一本书的静谧,这些,是秦川不能给我的。

而两年后的今天,我却陷入了一场连我自己都理不清的感情纠葛里,一切都只是因为爱上了那个男人,秦川。

再接下来就是品味道,先喝一小口,含在嘴里慢慢的咀嚼,这样才能让酒里的每一种味道都充盈到口腔里的每一个细胞。恩,说实话,这样喝红酒的感觉真好,让人有一种想说:“嗨,再给我来一碟小甜点。”的感觉,于是,我就一杯接一杯的喝,然后头就开始晕乎乎的,浑身热,我就想啊,这酒怎么就这么醉人啊,我的酒量也没这么差劲吧,好歹也是个重庆妹子,酒量怎么着也比一般的女的强啊,我说我没醉,学长却硬把我带回了房间,我有些不乐意,不过,似乎我还真的醉得很厉害了,走路都跟踩棉花上似的。

我点头,然后吃早餐,老爸又说,“锦苏那么好的一个孩子也真是可怜,从小就没了妈妈,还在实习爸爸又失踪了,一个人孤苦无依的,你啊要常常过去看看她。”

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房间的门就被敲响了,我真的很佩服老妈的洞悉能力,每天都能在我从床上爬起来的那一刻非常准时的敲响我的房门,真是比伦敦的大苯钟还准时来着。打开了房门,老妈就一脸似笑非笑的表情站在那里,一见着我立刻就变的跟朵花似的,一把抱着我给给我的脸上来了一口,“宝贝,早安。”

小溪捂着自己的脸,不敢相信的看着俞波,眼泪就顺着脸颊落了下来,连俞波自己也愣了一下,看着自己的手,又看了看小溪,然后又看了看苏眉,苏眉站在一边紧紧地咬着嘴唇,都咬出血来了,眼睛红红的,似乎用了很大的力气才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没让自己哭出声来。

锦苏叶听出来了莫南的暗示,却只能在心里偷偷的苦笑,对于莫南,其实,就算他没有钱,她也是愿意和他在一起的,最根本的原因其实还是因为朵安的,因为莫南是朵安爱的,所以她不能要,而以前对莫南那样说,不过是个逃避的借口罢了。就算现在她解决了现实的经济问题,她还是会把他让给朵安的。

他似乎有些怕了,抬起手想要制止我,“别,影子,别报警,我这就走,这就走……”然后就缓缓地转过了身去,我悬着的一颗心这才稍微的松懈了下,握着刀的手还在不住的抖,没想到他竟忽然的回转了身来向我扑了过来了,嘴里还骂骂咧咧的,“他妈的,你还真和以前不一样了,我今天倒要看看我的小影子到底变成啥样子了,也不知道是哪个男人帮我改变的……”

我也不知道当时的自己究竟是怎么想的,虽然被他拒绝了,虽然他的那种行为让我恶心异常,甚至让我在一个星期内都由于疼痛而不能活动,我还是愿意去对他好,竟然坦然的接受了我和他同是男人的这种事实。

当时我就愣住了,原来她是早就看出来了的,她对我说,“影子,其实每一个人都背负有令人伤心的故事,当然程度上有所不同。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当你的一个聆听者,有时候,给自己的灵魂一个宣泄的出口,心里就会好受些的。”

说着,我这边的菜就起了锅,把盘子递给俞波然后念出了菜名,“葱香肉片。”小溪那边也起了锅,“鱼香肉丝。”

她也笑,“对了,你找俞波吧,他下个月就要结婚了,他没打电话告诉你吗?”

一进门就看见沙上坐着个年龄和我差不多的女人,穿着挺艳丽的职业装,手里端着咖啡很优雅的轻酌慢品,而总经理正满面春风的载和她聊得正欢,我便开口道:“总经理还有客人我就带回再过来。”说完转身正准备走,总经理却叫住了我,他说:“不用,我和钟小姐正在等你。”等我?我有些疑惑,但还是退了回来,把门带上,走到了总经理的办公桌前站定,并没有去看那个什么钟小姐,但是却能感觉到她的目光有些扎人的一直盯着我看。

锦苏愕然,却没有接刀,她冷冷的说,“不,我不会杀人的。”眼睛与立哥对视,那里边已经没有了柔弱和恐惧。

锦苏一下子慌了,转身看着立哥,吼道,“你们要对那孩子做什么,他那么小,还只知道叫妈妈的……”立哥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也不回答她的话,接着她就听到一点微弱的声音,再转过身去的时候就看见刚才那着注射器的那个男人的手里拿着一把接近二十厘米长的刀子迅的刺入了孩子的身体,她失声尖叫,“不……”但是,那些人根本就不搭理她,伴随着她的那声尖叫,那只握着刀子的手就用力的向下一拉,隔着孩子还有卡通图案的小T恤在肚子上拉开了一条长长的口子,向两边裂开,肚子内的内脏瞬间就全部的暴露在了空气里,有血像泉水一样的往外冒,浸湿了孩子衣服上的那只多拉a梦的笑脸。

于是,那天,她冒险决定上朵安的家里去找朵安帮忙的时候,却在半路上就遇见了那些追债的人,被他们堵在了一条巷子里。她苦苦的哀求那些人再给她一点时间,她去找她的朋友借,可是那些人根本就不信,他们说,“就你那落魄的样儿,就现在这世道还会有什么朋友肯拿出几千万来帮你,你当我们都是三岁的小孩子呢。”

“为什么要做二奶,对吧,你想问这个。”她直接过了我的话,看着我笑,笑得像场北方的落雪,“俞波,像你这种从小就生活在那种优越的家庭中的人怕是一辈子都不会明白我们这种在底层社会里长大的人的苦的。”她顿了顿,继续道,“现实是残酷的,我不能抱怨上天的不公平,我一个女子,在这个城市里无依无靠,没有权利,没有金钱,要实现我的梦想那是失比登天还难。”

拉着小溪出了门,步行出了小区,穿过了一条条的街道,我打算带他去吃日本料理,小溪一直挽着我的手臂,乖巧的跟在我的身边,仰头,天空一片湛蓝,阳光明媚,我忽然就想,再过几天就正式的向小溪求婚吧,这样想着,我就觉得心里一片空明了,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感。

那时候朵安说锦苏常常在半夜里做噩梦,总是失声尖叫,问她怎么了,她却只是摇头,我和朵安就陪她去看了医生,医生说,可能是她经历了什么非常可怕且让她无法忘记的事情,看着憔悴了的锦苏,我满心的心疼,便和朵安商量着给了医生一大笔钱,让他给锦苏服用了一些可以损伤分裂记忆的药物,后来锦苏才渐渐地恢复了正常。

我看着专心开着车的俞波,心里泛起了一层一层的悲哀来,终于没能忍住开了口,我听见自己的声音那般的轻又那么冷,向来自遥远的山谷里的风一般低低霏霏,我唤他说,“哥。”

我依旧笑着,似乎有些得寸进尺,其实只是因为我也怒极了,所以心里堵得慌,不替芷希和朵安好好的羞辱下这个混蛋男人我就不大甘心。我抬起另一只手,手指轻轻的抚上了他的唇,满脸的嘲讽,喃喃,“傅追鱼,你啊,只适合去找*配对。”说完,一把松开他的领带,退后一步抱着手肘不屑的看着他。

朵安一边继续认真的开车,一边给我说了个事情的大概,我也就根据听到的外加了一分想象力了解了个百分之九十五。

朵安也笑了笑,然后摇头。于是,她看见锦苏的眼里有星星点点,一丝一丝的哀伤慢慢的沉淀下来。锦苏伸出手来,修长白皙的手指从桌面上探过来,轻轻的抚着朵安的脸颊说,“朵安,你知道的,我只是想找到一个可靠的和我有共同语言的男人,然后和他白头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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俯下身去狂热的吻住了那一抹妖娆的红色,柔软的触感那么的真实,灼热的气息蔓延开来,淹没了了我仅存的意识,然后我就做了一个如此美丽尔漫长的梦。梦里有一件黑色的蕾丝长裙缓缓地解开,滑落,露出了女子丰润美丽的酮体。女子披散的长轻轻的扬起,最后如海藻一般覆满缠绕在了那美丽的身躯上,隐约间小巧却丰盈的r房染上了一层淡蓝色的光晕。

那一年,可以说是我人生的一次颠覆,父亲的公司因他最信任的朋友的背叛而财务亏空以致倒闭,欠下了债款累累,父亲的身体不堪重压而病倒了,而以前那些与他交好的朋友一个也没了踪迹。

“不怎么高,就一米七三。”

他忽然的就暴怒了起来,粗鲁的将我推到了那面墙上,用额头抵着我的额头,他的声音低低沉沉,有掩饰不去的怒意,“为什么到现在你都还不肯承认你也爱我,为什么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将我推给其他人。”

我愣住了,不过两秒钟的停顿,我便很快的舒展开了笑颜,“会吧,兰雅说了,我们社团的全体成员都会到齐的。”

然而,这一次,锦苏依然选择了离开,因为她现白羽轩的内在思想和她是不协调的,和他相处的日子里,因为没有什么共同的语言,她总是选择沉默,任白羽轩一个人说着那些他自以为很有趣的东西。本来是想将就的,因为这个男人比起其他的男人来说细心一些体贴一些,还只是狼羔而不是狼。

在聚会上,当兰雅说,“他什么都没有,可是我爱他”,的时候,我们所有的人都忽然的安静了下来,陷入了长久的沉默之中,因为,这里的所有人,在分开的那几年当中都在经历着不同的事,每个人都学会了现实,除了还一如既往地单纯率真的兰雅,怕是谁也不能再说出那样的话来了吧。

梦里,女子的身体像丝绸一般的光滑却拥有火一样的炽热,宛若一条柔软的蛇纠缠着我的身体,然后我的身体也燃烧起来,于是,在梦里放纵、沉沦,最后喘息,然后失去所有的意识跌进焚烧的深渊。

我顿住了脚步,手握成了拳,指节微微泛白,“不值钱又怎样?它却是我的……”

苏眉微微皱眉,斜着眼睛看她,“那长相是不是像哪位明星?”

我轻轻的摇头,“莫南,现在的你能给我什么,你说,现在的你还能给我什么,你的爱还能如此的干净么……。”话还没有说完,他就疯狂的吻住了我的唇,那么狂热,霸道而又绝望,感觉到有滚烫的东西顺着我的脸颊滑落,是眼泪,却分不清是他的还是我的,我抬手揽住了他的脖子,以同样的狂热回应了他的吻,我知道这是我们第一次接吻也会是最后一次,就……当作礼物留给彼此作为纪念吧……

“那,到时候见罗。”朵安的声音有些轻微的颤抖,空旷而悠远。

许久,他紧紧的拥我在怀,下颚轻轻的摩挲着我的丝,他说:“锦苏,对不起。”然后松开了拥住我的手臂,我没有说话,天已经黑了,暗夜里我们看不见彼此的表情,我任他离开,无从挽留,咬着嘴唇,不让自己出一丝的声响。轻轻的想,我和莫南的一切,是不是就要消逝在这个夏天里了。

挂了电话,,蓦然间现自己已经是泪流满面了,可是嘴角明明是带着笑的。莫南,莫南,那个名字是扎在我心口上的一根刺,拔不出来也刺不进去,它就在那里执拗的呆了六年,偶尔隐隐作痛。

因为我的脚伤,我打电话去公司请了一周的假,而那个高大的男人见我下地不方便便每天都来帮我做饭,帮我整理屋子,然后我就知道了他的名字,李辉,在一家公司里任职,是经理助理,三十岁,离过一次婚。等到我的脚伤好些以后,他依然做好饭叫我去他的房子里吃,因为他现我真的很懒,于是,我就看见了他的屋子,很整洁,装饰简单却很温暖,有一个很高大的书房,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

再后来,我就和他在一起了,因为我吃惯了他做的饭菜以后就再也吃不下快餐和方便面,因为他虽然长得不够好看却懂得在我们一起散步的时候将我裹进他暖暖的衣服里,也因为他虽然不知道说什么甜言蜜语,却知道我晚上容易失眠而给我准备一杯热牛奶放在我的床头上叮嘱我睡前喝下……一切都很简单而平淡,却都让我觉得心暖,从里到外都暖烘烘的,所以心安,有了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