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明并不喜欢这种成天板着个脸、自认为高人一等的归国人士,抱拳客套:“默然兄,久仰久仰。”

兴哥儿却以为她是在跟自己做游戏,于是,嘎嘎的笑着,跑得更欢了。

小家伙的眼球被一晃而过的白丝帕成功的抓住了。他止住哭,含着两泡眼泪的大眼睛滴溜溜的盯着她的手,旋即,手舞足蹬的直扑过来:“变,变。”

这丫头!上官大嫂暗地里拉了一把她的袖角。

担心兴哥儿在车上受了凉,上官华芸紧张的应道:“稍等一下,我就下来。”说罢,提起裙角,跑回屋里梳头,“刘婶,快,帮我简单的挽个圆髻就行了。”

他万万没想到,才一个下午而已,上官氏竟然来了一个华美的大变身:先,她脱掉了那些土得掉牙的华服,不知从哪里淘换来了一身入时、得体的新衣裙;其次,她的妆容好精致,似乎比隔壁女子画院的那些摩登女郎的妆还要画得好看些;还有,明明是一双很普通的绣花鞋,她在鞋头上加了一个珍珠花串,怎么就那么好看呢?

老天,我肯定是想多了。她就是一个大字不识一斗的乡下土包子。他眨巴眨巴眼睛,使劲的把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从脑袋里扔出去。

而与此同时,上官老爷的教诲突突的象喷泉一样从脑海里冒出来:“安于室……相夫教子……做好女人的本分……”

试了n次以后,上官华芸一手拿着火柴,一手拿了一根柴火,一个头两个大——一根细细的火柴怎么能点燃这么大的一块木头啊?

可是,差不多过了一刻钟,大帅夫人和胡二太太还是没有现身。

可是,没有人同情他。

回到客房后,陈浩天连连叹着:“廉颇老矣,尚能饭否?胡老太爷分明就是廉老将军再世啊。”

林子明看向胡季平的眼神里多了几分揣测:他家里到底是做什么的?只怕是富且贵的那种大家族。

紫红色的法兰绒落地大窗帘把窗户遮得严严实实滴,外面的月光不能照进来。于是,黑暗立刻吞没了整间屋子。

睡前喝杯蜂蜜水,这是上官太太传给她的保养法子。多年来,她已经养成了习惯,身边总带着那只醋钵儿般大的宽口透明小玻璃蜜罐。这次到省城来,张婶自然把她的宝贝蜜罐也带了过来。

佛靠金装,人靠衣装啊!上官华芸猛然想起宋记来:也不知道新衣做好了没有。

刘婶被她看得有些难为情,嘿嘿笑道:“没办法。太太说了,养崽不读书,好比喂个猪。三个小子一个比一个能读,做父母的不能偏心,只好全供着。”

然后,他们就按照护士小姐的吩咐,坐在过道上的木椅子上等检查结果。

“少东家。”先前的那个伙计满头大汗的跑了进来,打断了他的话,飞快的禀报道,“二老爷在药堂等您,请您现在赶紧回去。”

这人眼生得很。上官华芸愣住了。

窗户大开,黑色的烟雾笼着张婶。她背对着门,蹲在地上,碎碎的咒骂着:“什么破书,迷得人整宿的不用睡觉,还唆使着良家女子离家、出家……老爷说的对,洋鬼子的书全是害人的东西,沾不得。”

等她把整本书看完了,张婶早就整理好情绪,打水洗掉了满脸的泪渍,闷声不响的在一旁纳鞋垫儿。

张婶先是木然的微垂着眼皮“哦”了一声,然后,心中一跳,愕然的抬眼:“少爷……”可是,人已经咚咚的下楼了。

这就是说,又被东家重新雇佣了。华叔喜出望外,连忙留下同乡馆的电话,说着好话儿告了退。

可惜,胡季平他们那几个有家有室的今天没来,而这几位都还没成家呢,空有满腔的理论,却木有半分实战经验,属典型滴纸上弹兵的主。一通嚷嚷过后,哥几个还是拿不出个可行的章程出来。

林子明见状,恨不得能跳窗而逃。这不是他想要的那种婚姻!这三年来,他曾无数次反思过这段“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的封建婚姻。结果,每一次,他的心都无比清晰的告诉自己:他不想要这种无爱的旧式婚姻。他一心只想追求有真爱的幸福生活。

上官华芸想了想,走过去,打开小门。果然,里面的木质酒架上林林整整的躺放着若干酒瓶。

林子明在心底里暗骂了一句“乡下土包子”,气不打一处来:“我早就雇好了车夫。”

上官华芸回娘家之后,从母亲的话语里隐约知道了,这次她能去省城与林子明团聚,竟是父亲向公公亲口提出的要求。

只有这个时候,她才能显露出自己如潮水般汹涌的思念和那一星半点的郁闷。

掌心还留有他手上的余温。两只手不知道该摆哪儿才好。最终,它们纠结的绞成了麻花。

傻不拉叽的女人,握个手而已,紧张成这样。林子明忍不住抿嘴轻笑,跨步上车,在她身边坐下。

想了想,他决定聊点什么,让身边的女人自在些。这样的话,接下来,他才能和她好好的谈谈心。毕竟是要过一辈子的夫妻,总这么处着,也不是个事。

可是一时间,还真不知道能和她聊什么话题。于是,他明知故问道:“你在大哥家吃过晚饭了吗?”不能聊文学,聊时局,他们俩总该可以聊一聊美食吧。

“嗯。”上官华芸点点头,又象是想起了什么,抬头问道,“你还没吃吗?”晕死。刘婶肯定不在,而她没有十足的把握把灶膛烧起来。

“我也吃过了。”林子明答道。

上官华芸暗地里松了一口气,轻声说道:“那就好。”然后,她又微微垂下了头,一声不吭。

林子明又说道:“中午的小黄花鱼很不错呢。”

“嗯。”上官华芸又点了点头,表示赞同,转念一想,好好的,他说这个做什么?

又一想,原来伯桑是想吃小黄花鱼啊。中午也没见他怎么吃啊?八成是和大哥他们辩论去了,顾不上吃。明天和刘婶也买些来。

这就没了?林子明等了半天,也没再听到一个字。兴许她对吃的不感兴趣。深吸一口气,他换个话题:“大哥的儿子很可爱啊。”

其实,他本人对小孩子并没有什么兴趣。因为是想和妻子聊聊天,所以他才随口说的——他听胡季平抱怨过几次,说最怕的是逢年过节,要应酬七大姑八大姨。因为女人们凑到一起,除了说吃食,就是扯孩子的事,无聊死了。

话一出口,他便后悔了,觉得有些头痛:要是她就此打开了话匣子,拉着他喋喋不休的聊那孩子,那可咋办?实在是太恐怖了。那孩子好象小名儿是叫兴哥儿……长的是什么样儿?

上官华芸听他夸自家侄子,心里美滋滋的,扯起嘴角笑道:“嗯。兴哥儿是很可爱。”说完,脸嗖的红了:他是不是看着兴哥儿眼馋了?也想生一个?

该死的冤家,怎么在大马路上说这种事呢!于是,她的头垂得更低了。

这是说完了?林子明抱着侥幸的心理,侧脸望去,却只看到一只血红的耳朵尖子,有些恼火:你就不能抬头看我一眼吗?老是这个样子,我怎么跟你说话呢?

算了。心里突然泛起一阵无力感,他握拳遮住嘴,打了个呵欠,靠在车椅背上,闭目养神:古人诚不欺我也,话不投机半句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