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什么呢?向日葵吧?不起眼,有点傻傻的,把他当太阳一样坚守着,可是他什么都不是。

陆则灵拽她:“换就行了,我一直没犯过什么错,一次不怕的。”

虽然不是第一次上,但是还是觉得很感动,虽然上了第一以后意料之中很多砸砖的,但是还是觉得高兴。。

里面是一对银戒,不是什么好看的花样,做旧的工艺,古旧的花纹,很朴素的一对指环,一看就是廉价的物什。

盛业琛,再见。

医生被她哭的也有几分动容,低下头安慰她:“小姐,你现在很危险,必须马上手术,你丈夫已经签了字了。”

陆则灵不敢动,那镯子太重了,压迫着她的手臂,也压迫着她的灵魂。她只怕自己下一刻就会崩溃。一种噬心的委屈像要把她吞灭了,她不期待谁能看到她为了这段无望的感情付出的一切,可是真有人看到了,她还是忍不住难受了,就像想哭的人越安慰哭得越离开一样,她只是需要一个发泄的理由而已。

以前看小说的时候,张爱玲用一座城池的沦陷成全了白流苏。

躺在床上,年轻的女医生掀起了她的衣服,在她腹部涂了一层黏糊糊的东西,用一个小小的,像笔一样的东西在她肚子上划来划去,她一直很紧张,歪着头看着屏幕上一晃一晃的灰黑色的纹理影像。

爱是一个说起来很缓慢其实很迅速的过程,像酒的发酵,从剔透沉淀到醇厚。等她发现的时候,她已经无法抽身了。她的死心眼是个人就能看出来,唯独盛业琛,一直视而不见。

她听着盛业琛平稳的心跳,心底悸动却又不安。

两年前奶奶病发住院的时候,陆则灵一把屎一把尿的伺候,什么都亲力亲为,不假人手,连护工阿姨都给感动了。不过二十出头的姑娘,做那些粗活的时候,眼睛都不曾眨一下。

手臂上传来温热的掌温,陆则灵本能的躲开了,等她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才看到保安那张还算熟悉的脸孔,她踉踉跄跄的扶着墙站了起来,扯着虚弱的笑容说:“谢谢您,我没事,只是喝醉了,休息了一下。”

他反复的摸索着陆则灵的手背。那样深情那样眷恋。

就像拍电影一样,远远的,黑色的轿车像橡皮泥塑的一般,铁皮车头向司机的方向凹了进去,引擎盖弯曲了,整个车扭曲得陆则灵几乎分辨不出原本的形状,盛业琛以血肉之躯撞向挡板,安全气囊弹开,将他死死的控制在狭窄的范围里。陆则灵怎么都记不起那一天她是怎么从出租车里爬出来,又是怎么走向盛业琛的。每次努力去记忆,却始终只有些碎片,模糊而凌乱,只记得,仿佛在那一刻,全世界的山啊海啊,全都向她袭来,将她的心神灵魂全部压在黑不见底的废墟之下,耳朵里什么都听不见了,眼睛里什么都看不见了,旁边因她而骤停的车也阻拦不住她的脚步,她像一阵轻盈的风,跑向了盛业琛的方向。

叶清清清淡淡的一句话就把盛业琛点着了。他用力的将烟头往地上一掷,带着火星的烟头弹了好几下,最后落在陆则灵的脚边。

“别提了,上回我碰到他,一下车没有拐杖连路都没法走,废人一个,他爸妈再怎么亲也不可能把打了一辈子的江山交给他……”

那阿姨什么都说,直接从货柜中拿了一盒药给她,仿佛习以为常。

走过最后一条长队,她拂开凌乱的发丝,努力的搜寻着他的身影。她环顾四周,没有,哪里都没有。就在她以为他已经回去的时候,一个人起身离开了,陆则灵看到了角落一直被遮住的盛业琛。

陆则灵摇了摇头,尔后看着自己的脚尖:“昨天落枕,没睡好。”

接到盛业琛的电话,完全是陆则灵意料之外的,电话接通的那一刻,陆则灵激动的几乎话都不会说了。她后来怎么都想不起盛业琛到底说了些什么,只知道自己一直傻傻的说:“好,好,好。”

一年多了,她也曾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放不下,盛业琛这样好的人,一旦喜欢上了,哪有那么容易就能抽身的?

“你?”盛业琛显然有些不相信:“那个姑娘是钢琴专业的,选的几个曲子全是高难度。”

怨毒的字眼一个一个从盛业琛嘴中说出,这一刻,陆则灵只想捂住自己的耳朵。

“我……”陆则灵的声音有些喑哑,还没开口为自己辩解,盛业琛已经没有耐心的打断。

陆则灵原本是不想去的,可是林晓风就是异常执着,每天一个电话提醒她,她无奈,只好去赴约。

周日的步行街人来人往,天气又热,走了一会儿就大汗淋漓,出门前陆则灵原本也想打扮好看一些甚至想着要不要化个妆,可是后来心念一转,她根本无心再谈什么感情,穿什么又有什么要紧?她样子也不屑装,直接本色登场了。

她和林晓风都早到了,林晓风一见她只穿着寻常的白t恤和牛仔七分裤,立刻就眯着眼笑了,一脸得意的说:“我就知道你会这样,不过这样就好了,白松最喜欢的就是你这种类型的女孩了。”说完,她就开始喋喋不休的介绍起白松这个人:“白家你可能不太了解,市里的高市长你知道吗?白松就是她儿子,正二八经的官二代,人又上进,哥伦比亚大学mba,现在开了个公司,做的有声有色的,虽然离过一次婚但是没孩子,绝对是钻石级王老五。”

陆则灵越听越觉得悬殊,最后忍不住打断林晓风:“这么好的人,和我怎么可能成?”

林晓风乜了她一眼,“别人我不敢说,白松绝对地道道的好人,对感情也很认真。”

“我只是觉得我们的距离太远了,感觉不是我高攀得上的。”

“才怪!白松就180,你有166吧,怎么攀不上啊!我看刚好。”

陆则灵无奈的笑了,林晓风还是和从前一样,她这样出身的姑娘总是没心没肺的,把任何事情都想的太过简单。陆则灵想着这事肯定是成不了,也就随她去了,只当寻常的饭来吃便是。

林晓风看了一眼时间,正抱怨着:“白松抽了吧,居然敢迟到。”她话音还落,陆则灵对面的椅子就被一双宽厚的大手拉开了。

林晓风的笑容扯了起来,喜悦染上了眉梢。她也站了起来,“则灵,我给你介绍,这是白——”她一抬眼,看清了来人,脱口要出的话硬生生吞了回去,脸上的表情也彻底变了,一双眼瞪得大大的,她用质问的口气说:“白杨,你怎么来了?白松呢?”

白杨精瘦的手臂上挂着西装外套,身上的衬衫还是长袖的,这在步行街上显得有些另类,但像他们这样的人,出门有车,进门皆是高档场合,一年四季打扮都差不多,也没什么温度的观念。陆则灵瞧着他这打扮,倒像是刚从什么商务场合赶来的,不觉抿起嘴唇笑了笑,心想,和这个男人倒还有几分缘分。

“白松去外地了。”白杨整个人放松的坐在沙发椅上,眉毛轻轻一动,脸上还是挂着那副玩世不恭的笑意:“林大婶,下次介绍对象也给我说说嘛,我哥那木头怎么可能知道怜香惜玉?”

林晓风翻了个白眼,没好气的啐他,好不掩饰嫌弃的说:“再怎么不怜香惜玉也比你这种辣手摧花的强。”她十分失望的看了一眼陆则灵,宽慰她:“今儿这事就算了,你就当寻常的饭吃,我再给你找更好的。”

陆则灵低头抿唇笑了笑,她原本也没有当真的想法。这个人不来也是对的,彼此都没有这方面的意思,强扭着也尴尬。

白杨大约是在风月场里来往惯了,很会讨女孩欢心,一顿饭三人吃的非常愉快。

散场的时候,林晓风恶狠狠的警告白杨:“我警告你,别打陆则灵的主意。”

白杨勾着唇,认真的问:“是‘水不在深,有龙则灵’的‘则灵’吗?”

陆则灵愣了一下,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这名字好听。”

“谢谢。”其实不用林晓风介绍,陆则灵大约也能从这个男人的油嘴滑舌猜到几分,想必他应该是风评很不好的那种纨绔子弟。对这样的人陆则灵是一贯致谢不敏的,只是这个叫白杨的人着实有些特别,虽不是想要亲近的人,却也不会叫人讨厌。

林晓风和陆则灵都想不到的是,从白杨进了餐厅,发现介绍给白松的对象是陆则灵开始,他的花心病就开始犯了,对他来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他是个不能没有衣服的人,所以时时刻刻都在搜寻着,女人在他眼里都差不多,一开始都有几分特色,在一起久了就变得差不多,让他厌倦。可他却不厌其烦的去尝试,去寻求那几分独特。

林晓风把陆则灵送回家,还不等她上楼,就被一直跟在后面的白杨拦住了。

陆则灵没想到他会跟着她,吃了一惊,“你?”

白杨耸了耸肩,满不在乎的说:“我来拿我的衣服。”

陆则灵这才想起,上次洗好的衣服还没给他,赶紧上楼去拿,她抱歉的他的衣服还给他,忙不迭的解释:“真不好意思,没有你的联系方式就给忘记了,衣服我送洗了,只是扣子掉了一颗,你的衣服是定制的,我配不到扣子。”

白杨对衣服没什么兴趣,他拉着陆则灵的手臂,迫使她看向自己,“陆小姐,咱们第一次遇见是上天的试探,第二次再遇见,绝对是缘分天定。”

陆则灵无奈的皱了皱眉,“上天才没空搭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