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琰雀跃道:“好啊,赵大哥的故事最有趣了。不像爹爹,来来去去都是史书上那几个什么‘苏秦刺股’、‘匡衡凿壁’的老掉牙故事,琰儿都已经听得腻了!”

到了老师卢植的府上,却只有师母方氏在家,老师则在散朝后直接被他的好友司徒掾蔡邕拉去府上饮酒。得知我们到来,师母欣喜万分,亲自出来地将我们接了进来,由于老师夫妇至今尚无子嗣,这几年来师母是一直将我当作自己的孩子疼爱的。入府后,师母拉着初次见面的徐风舍不得放开,口中问东问西地一刻不停。这倒将我这一向大大咧咧的贼婆娘弄得脸红不止,口中讷讷地不知说些什么,让一路上饱尝徐风厉害手段的高顺等三个小子看得窃笑不已。

“飞儿切记要勤加练习这套拳法,尤其要注意以为师传你的呼吸法门与拳法配合。”徐风叮嘱道,“此拳法看似简单,却是内外兼修,练外而内壮。所谓‘内与外对,壮与衰对。壮与衰较,壮可久也;内与外较,外勿略也。内壮言坚,外壮言勇。坚而能勇是真勇也。勇而能坚是真坚也。坚坚勇勇,勇勇坚坚,乃成万劫不化之身,方是金刚之体矣’,说的便是这套拳法的功效。”

张飞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涌入自己的脑袋,一时间眼冒金星,胸中烦恶之感大作,偏偏又受制于人,连哑穴都被制住,一点声音都不能出。

不一时酒宴摆上,张恢性情豪爽,在席间盛情劝饮,又与徐风谈论些兵法武艺。徐风虽是女子,胸中豪气却犹胜须眉三分,说到武事更是行家里手。因此主客双方虽是年龄相差悬殊,酒过三巡后竟已颇为熟络地开始称兄道弟,谈得颇为投机。

便在这险要关头,一只光洁如玉的修长手掌从旁边伸出,食中二指骈伸如剑疾刺蒙面人掌心劳宫穴。指未至,指尖射出的丝丝剑气已割得他掌心皮肤微微作痛。

“既如此我们先行回家为你疗伤。长生,你留下来将这山谷的入口小心掩饰一番。”

关毅这可说是水平挥的一刀爆出所有的潜力,关家独门气功“撼山劲”山洪暴般从刀锋狂涌而出,雄浑刚猛的霸道真气排山倒海地沿交接的兵器闯入对手体内,沿手臂一路向上入侵并大肆破坏,所过之处的经脉无不支离破碎。

郑桐怀着满腔的怒火埋下头继续开路,一路的荆棘藤蔓纷纷在他的刀下破碎。他心中狠道:“臭小子姑且得意,待找到那东西,看二爷如何炮制于你!”

是夜,在“雁门四剑”的指挥下,陈府内外灯火通明如同白昼,陈家三百私兵人人弓上弦刀出鞘,将陈府守得风雨不透。看这阵势,休说是人,便是一只苍蝇也休想进出。

“岂有此理!”纵使两世为人的我对人性的丑恶有了深入的认识,在听到这些为富不仁者的行径后仍不由勃然变色。当下心中暗暗狠道:“上辈子我这长剑下可是诛杀贪官污吏、黑心商人无数,看来今次说不得要重操旧业了!”

“徒儿啊,”我语重心长地道,“做人最要紧的是识时务知进退。咱们师徒只有两个人,人家可是一百多号。若是不懂得见好就收借机收篷,真逼得人家恼羞成怒一拥而上,为师的或可脱身,你这条小命可就危险了。而且这几年来并州狼骑在北地狙击外族,确也为保我大汉子民做了不少贡献,些许身外之物,便权当酬谢他们保境安民之功罢了!”

双腿一夹马腹,青鬃马一声长嘶,四蹄扬开,疾离弦之箭般迎面冲来。随着前冲之势,吕布身上的气势疯狂增长。一股凌厉浩大如九天飞瀑的霸烈真气从丹田转上,经双肩过双臂灌注在紧握掌中的方天画戟之中,那戟的锋尖竟吐出一道尺余长冷森森的晶亮电芒。

那狼骑百人将皱眉道:“有些古怪,据我们得到的消息。这一批胡贼应是鲜卑族金雕部落的精锐战士,总数应在三百左右,所以大人才会派出整整一支百人队前来截杀。而我们遇到的只有百多人,而且都步行无马。草原上的战士,十成的功夫倒有七成都在马上。有马时他们凶狠如狼,失去战马则只是一群待宰的羔羊罢了。”

我将长剑斜垂在身侧,手腕轻轻一抖,将剑锋上的一滴鲜血震落,闲庭信步般从那木然伫立的鲜卑武士身边走过。直到我走出十步,那喉间显出一丝血痕的鲜卑武士才颓然仰面倒地。

“小帅,这些受伤的马匹……”一名手下向谷风请示道。

日落时分,高顺从西方悠悠然向村中行去。他今年刚满十岁,但身量已不下于村中十四五岁的少年,浓眉大眼,肤色微黑。在他的肩上,驮着一只体型庞大的花面大公狼的尸体。北地的狼是一种群居生物,但这种极少见的花面大公狼却向来独来独往。由于它的凶猛、狡诈、机警,一般的猎人根本对付不了。而且这畜生最是记仇,一旦现猎人追猎,它会反过来如冤魂般纠缠猎人,不死不休,很多想要猎杀它的猎人往往反被它逼得精神崩溃后丧命在它的爪牙之下。因此,北地的猎人们在遇到花面大公狼后往往退避三舍,少有敢于捕杀之人。但高顺年纪虽幼,一身打猎的本事却仿佛是与生俱来。他七岁时第一次随父亲打猎,便成功地猎到一只动物中最狡猾的狐狸。三年下来,年仅十岁的高顺在这民风剽悍的北地已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出色猎手。

“贼汉子,你在外面绝不许拈花惹草,否则老娘定要你好看!”身后突兀地传来徐风的高呼。

正思量间,却听树下少年出言:“这位先生一路风尘,若不嫌树下简陋,请来稍作休息如何?”

“凶兽!”母亲小声惊呼。

“好了,你们两父子不要闹了。”母亲笑着将我从父亲魔掌中“救”了出来,一面用一个木制的勺子喂水给我喝,一面问道,“夫君,徐大哥家的女儿怎样?”

赵徐二人虽出身贫寒,却均承袭了一身家传的文武技艺,比邻而居后,惺惺相惜下竟成至交。两人平时或侍弄几亩薄田,或入山林捕猎鸟兽,闲时略备些疏食薄酒,谈文论武,生活虽然清苦,却也算得安逸。

“摆驾崇文侯府!”一面说着,我已经起身拉起赵治,丝毫不顾帝王仪态地一路小跑着奔了出去。

1o、节葬:

曹操大笑道:“阁下何处此言?令妹此曲古朴无华,暗藏人生至理,曹某可得一闻,实为幸事!只是不知此曲为何人所做?”

蔡琰满脸自豪之色地抢着答道:“这曲子叫做《好了歌》,是词句我大哥数日前所做,曲子嘛,却是琰儿自己做的!”

“《好了歌》?好一个《好了歌》!这‘好’‘了’二字可谓道尽了人事变化,世事沧桑,辞佳,曲亦妙!”一旁的袁绍鼓掌赞叹道:“还是孟德好眼力,贤兄妹果是雅人!”

两人邀我入座,却始终未与我通报姓名――他们均是傲骨天生、目过于顶之辈,寻常人物根本不会放入眼中,在确认我的深浅之前自然不会莽然结交。

连饮三杯后,曹操停杯问道:“方才我与本初兄各自述说胸中志向,阁下既然入座,却也不可破例,请试言之!”

听此一问,我心中却有些迷茫,和徐风莫名其妙的回到一千八百多年前的汉末时代,一直以来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可以在即将到来的乱世中安身立命。但到这个时代来这一遭,我真的只甘心做一个明哲保身而后冷眼旁观的看客?坐看着与我同根同种的炎黄子孙在即将到来的无休止残酷战争中百不存一,坐看着北方的游牧民族趁势崛起磨刀霍霍,在我炎黄民族最虚弱的一刻叩关而入,长江以北的大好河山尽成胡虏纵马弯弓的猎场?

想到此处,我心中豁然开朗。而随着心境的通达,丹田中精纯无比的氤氲紫气漩涡般转动,全身真气百川归海般疯狂注入丹田,被丹田中的真气漩涡吞噬后转化为氤氲紫气。漩涡越转越快,所有的氤氲紫气都被漩涡之力牵引着向丹田中心的一点汇聚。终于当所有的氤氲紫气被压缩到不能再小的极限时,蓬的一声爆炸开来。这一爆却正如混沌初破宇宙开辟,此刻我的丹田以完全是另一番景象,不仅容积扩大了近倍,其坚固程度亦是成倍增加。相较之下,丹田之中转为液态后大幅度缩水、正如水银般缓缓流淌的真气便显得少得可怜。不过这并不是问题,只要依“纯阳无极功”心法勤加修习,最多三个月的时间,我便可以真正恢复前生最巅峰时期的功力!

我体内的一切变化都只在瞬息之间完成,在袁绍、曹操与蔡琰的眼中,我只是失神片刻似乎在思考如何回答曹操的问题。从座位上站起,我移至亭边举目眺望寥廓碧天,悠然道:“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愚虽不才,亦不敢令先贤专美于前,当正心修身以养吾德,次立业齐家以安吾亲,而后仗胸中所学匣间利剑,使黎民得生息,为万世开太平!”

袁曹一起动容,两人对视一眼,一齐起身重新郑重见礼道:“汝阳袁本初、沛国曹孟德有礼!敢为足下姓名?”

我含笑还礼:“不敢,在下常山赵宇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