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家福那时正坐在马车上,然后就看到丁大叶和小海在一个送丧队伍里。这队伍很长,足足有一百多口人,全都披麻带孝,浩浩荡荡的送丧队伍犹如一条白霓,香烟缭绕幡幢招展,前面号鼓吹打唢呐哀号,呜哇哇呀呀地吹着大悲调。后面哭喊杂闹成一片,噼里啪啦的鞭炮响起,浓烈的硝烟弥漫空中。

那场地中央,十二个膀大腰圆的魁梧汉子并排跪着,他们赤着上半身,精壮的膀子在阳光下如涂了一层油泛着古铜色的光泽,他们面如死灰,晒得红红的脸上沁着汗,汗珠子顺着他们的额头流下脸颊,半张的嘴干燥爆皮,他们的神情是屈愤的,却又是敢怒不敢言。他们的眼睛喷着火,若是可以,他们真想一口咬死面前这个少年。

店小二施施而下,过了老半天才慢吞吞地端来一碗馒头,他将一碗两个馒头扔在桌上,这碗碰地撞在桌上,碗里的馒头在碗沿打了转被一只干瘦的手稳稳地抓住,丁大叶伸手拿了一个馒头,也不和着水,麻木地一口口的吞咽着。

她伸手抚摸过他如玉般纤尘不染脸庞,宛如画中人。

丁大叶没有家,她只有她一个人。

于是丁大叶站在一户人家的屋檐下躲雨,雨势却并未曾有半点要减缓的趋势。她浑身已经湿透薄衫紧紧贴在身上,又冷又饿,如同沁入腊月冰湖中。香香的饭菜香从屋檐上飘了下来,勾得她整个人都不由自主地循着香味倾斜地倚站着。丁大叶饿了,饭馆子就在几步开外,但是她没有银子。

她本不是个穷人,她本过着很好的日子,锦衣玉食鲜衣怒马,十指不沾阳春水丫鬟侍候,可是有些事情她不肯放过自己,只能逃避,只能舍弃一切,所以她从此就只是一个身无长物的穷人,过着清贫日子。

丁大叶坐在屋檐下怔怔地看着来往匆匆的路人。这些人都有他们的目的地,他们知道自己该去往哪里,该去见什么人,该做什么事,他们有家,他们回了家有人在家里等。知道家里有人等,再慌乱仓惶的心也能安定下来。

不知什么时候,丁大叶的身边坐了一个小男孩。衣服比她还破旧,脸色比她还蜡黄,身材比她还单薄。两个人谁也没有和谁说话。就这么一坐,坐了整整一个下午,到了傍晚,雨终于停了,丁大叶突然想说话了,她说,“你肚子饿不饿?”

小男孩看着她,麻木地摇摇头。

丁大叶又问他,“你也没有家?”

小男孩仍然是麻木的点点头。

丁大叶哦了声,面无表情的看着被雨水洗刷闪亮的石板路,她突然道,“我带你去吃饭。”小男孩仰头看着她,缓缓地将手握住丁大叶的手,紧紧的,再也不肯放开。

很多时候,亲情比爱情更能支持人活下去。

丁大叶先是在对面的饭馆里找了一份活,她的报酬很简单,只要供她和她弟弟两顿饭管饱就行了。丁大叶是个很勤快的女孩子,小海也是个很勤快的小男孩,两个人洗起碗来也很勤快。所以饭馆做掌柜的勉强还是愿意请她的。

于是丁大叶和小海有了她的第一份工作。他们每天天还不亮就开始洗碗,中午洗,晚上洗,深夜也洗。晚上洗完了碗,他们就睡在饭馆的柴房里。这是一个还算上红火的饭馆,所以他的灶一直是燃着的,所以躺在柴房里的灶边睡觉,就有一种躺在温柔外婆怀里的亲切感。有饭吃,有地方睡,这对在外漂泊流浪的丁大叶和小海来说,真的是一个天堂。

但是有一天他们离开了小饭馆这个他们第一个避难所,因为掌柜的不老实。这个世界有很多男人不老实,老实和不老实与年龄无关,也和相貌无关。

丁大叶在十七岁的时候,已经是个很冷很漂亮的小姑娘,她虽然穿着粗布衣裳,虽然瘦得像一根竹竿子,但是她在妙长岁月里所散出来的青春就像是绽放在春天里的花朵,时时刻刻地吸引着男人的目光,更吸引着像掌柜的这种五六十岁貌似规规矩矩的老头子。

他趁着丁大叶和小海睡着的时候摸到了柴房,当他的手刚刚伸进丁大叶的衣服里,他还没想明白到底生了什么事,他就被丁大叶一脚踢撞在墙上,一下子就昏死了过去。

丁大叶第一次出手,她突然现自己的武功其实很不错,最起码她可以对付一个比她高好几个头,体重一两百斤的成年男子。于是她将这家酒馆所有能砸的全都砸烂了,她从来都不是个善良的人,别人打她一下,她必定要回别人十下,在外面吃过苦头的人,总是比生活宽裕的人要狠心一点。

从那以后,丁大叶将自己开始长起来的胸脯用长长的白布裹了起来,她将自己黑亮的头像男人一样用麻绳束得高高的,她说话尽量压沉让自己像一个正在成长育的少年,更多的时候,她是沉默的。一个少女外表再怎么学得像男人,但只要她一说话,软软的声音必定会被在江湖上混了几十年的人一眼看穿。

她接下来找的一份活是替有钱人家墓地看夜。白天睡在墓地里,晚上来回地提着灯在墓地里巡视情况。长得比人还高的墓草随着夜风滚动,远远看去,就像是有几只恶狠狠的野兽藏在草丛中随时伺机而动。很多成年人都因为害怕就是这差事报酬再高他们也不愿意来做。丁大叶和小海到底怕不怕,没人知道,他们只知道,若是不干这份活,他们也快要躺进这几尺宽的土坑里长眠不醒了。

丁大叶就和小海在墓地旁边搭了个小草屋,这种草屋夏天的时候热得就像放在煤炭炉子里烧一般,热得人汗珠子一颗颗地滚下来。到了下雨天,屋顶的每一块都像是漏斗一样,外面哗啦啦地在下大雨,里面滴滴答答的在下小雨。

但是他们的生活是愉快的,没有多少人愿意来墓地转悠,所以他们这里是安静。没有多少人为破坏的地方总是更容易吸引野生动物来转一转找些食物,所以一年四季丁大叶和小海总少不得一些野味。

等到了冬天,丁大叶就拿到了自己的第一份工钱。她马上就给小海买了根糖葫芦。她曾经去街上买干粮的时候,看见小海忐忑的用一种怕她看到的姿态愣愣地看着街边的小少爷拿着一根亮溜溜的糖葫芦在他面前得意的舔。

等到两人存够了钱,丁大叶给自己买了第一把剑,一把很普通的剑,笨重而粗钝,因为她的银子只够买这把铁铺里最普通的剑。

这个时候,丁大叶已经一十九岁了。她开始去码头找活干。

码头是个充满生机的地方,只要你有力气,只要你有本事,你总能找到活干的,你总不会饿死的。

丁大叶是一个瘦削的年轻人,她的脸若是从一个男性角度来看,更偏于女气不像个男人,不能给人一种信任感。于是丁大叶的眼神开始更加的冷漠,别人若是和她说话,她一定是要用一种很轻蔑地眼神瞪着他,然后大声地骂问,“他妈的,你到底是什么事!”若是别人不小心碰了她一下,她一定二话不说就拉起那人的胳膊把他掀倒在地上。别人若是和她抢活干,她一定冷冷地用一种鄙视你八辈子祖宗的表情把他从头骂到脚,从里骂到外,从祖宗八代骂到你第十八代。

丁大叶终于学得了满口的粗话,说起话来大嗓门,看人的时候轻蔑又冷漠。虽然她还是瘦削而高挑的,但是她在整个码头上已经是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了。再也没有多少人嘲笑她像个女人,再也没有人以为她软弱而欺负她抢她的活。

小海是个很乖的孩子,也是个很聪明的孩子。他见在码头上卖些小玩意的婶婶阿姨们卖的很好,他也学着这些女人们进货同她们一起在大街上摆起摊子来。小海人长得又机灵又漂亮,说起话来也甜,哄得客人都和开心,所以买起小玩意儿来总是比别人的摊子的多快。小海曾经是个十分沉默的小孩,却渐渐圆滑起来,或许这就是生活,生活逼着很多人不得不转变。丁大叶常常在想,小海到底是因为什么而被人遗弃在大街上。他的内心深处是否还如她刚刚见到他那时的阴冷。

小海也从来没有问过她在遇到他的十七岁之前,她到底过着怎样的生活,又为什么会流浪。他从来都未问过她,所以她也绝不会主动去问小海,揭别人的伤疤实在不是一件怎么讨人喜欢的事。

日子开始越过越好。丁大叶和小海开始有了很多的钱,很多的钱其实也没有多少钱,也只是一两百银子,但是对于两个曾经想掏出两个铜钱买馒头都困难的人来说,真得已经是天文数字了。

在丁大叶二十一岁,小海十一岁的时候,两人终于买到了一户胡同里的四合院。里面曾经死过人,住在这里的一家十七口被强盗深夜里闯入杀人分尸埋在院子的槐树下,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都卖不出去。

丁大叶只花了一百两的银子就买下了这有一间正屋,两间厢房,一间厨房和一个大院子的四合院。

这就是丁大叶在认识何家福之前的生活。

很简单,没有曲折,这天底下有很多苦难而贫穷的人都是这样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