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刚温和一笑。

但茶尚未沏好,便有醇香顺着大开的车窗,飘入酒铺。

哪怕知道萧十一郎是中了毒,风四娘是中了春药,连城璧依然无法看淡。

倘若真的如此简单,那他从前所做一切,岂非都是毫无意义的自作孽?

他顿了顿,继续道:“一年之前冰冰骗过我们眼睛私逃,我们便开始追踪冰冰消息。”

厨房里干干净净,唯独地上零星散落着未融化完的雪。

他试着张口,艰难道:“你是不是……是不是已经……”他的声音越来越低,也越来越苦涩。

她笑得很开心,亦足够动人。但奇怪的是,萧十一郎看着她的时候,眼睛里却仿佛有怜悯之意。

此刻他看着风四娘,心思却已飘到了连城璧身上。

难道这一年时间,他已转而爱上风四娘了?

所以晚间西湖边,最不缺的就是人。走入“外”的人,自然也不会少到哪里去。

一经这般流传,江湖人也觉得这架马车,就好像夹着尾巴的落水狗,是狼狈逃出大明的。

他便先行沐浴,待沐浴完,萧十一郎依旧没有回来。他叹了口气,缓缓睡去。

此时连城璧已入玩偶山庄,而沈家保持缄默,放任不顾。

他迫不及待伸手道:“你我击掌为盟,一言为定!”

连城璧的怀抱,他喜欢之人的怀抱。

泰阿他已见过多次,多次皆是相看两生厌。但这一次,萧十一郎的目光却不由自主放在了泰阿怀里的那把刀身上。

彼时尚是姑苏秋日,银杏叶落满地。而他站在姑苏城墙之上,看那一场轰动江湖的婚礼,十里红妆映染天幕,甚至刺目得叫他连眼眶都红了。

因为面前站了两个人。

然而在此之前,他看中的对手,却已有了致命弱点。

第三招,萧十一郎震碎他的胸膛。

但这醋劲又不能过大——因为太大的醋劲,总会赶跑情人的。

连城璧将手中茶杯放下:“本少要沐浴。”

沈璧君还没有脱困,他心中前所未有的惧怕。所以他忽然使出全部力气,猛然扑向小公子。

天又开始下雪了。漫天彻地的纯白,几乎要掩盖掉世间全部的肮脏罪恶。

但她却并没有这样做。

夕阳落来下去,整个天都迅黑了起来。

八年之后,依然是他一坛,连城璧三碗。

他说道这里,便住口不说了。他原先只不过是镖局中的一个趟子手,能爬上今日的地位,并不容易。所以他平日一向小心翼翼,很少开口,惟恐多言贾祸,惹祸上身。

水即将开了,已出“咕嘟”声。

今夜之前,连城璧其实并不知晓,原来愈是清亮的眸子染上欲-望,愈是震慑心魂的美。

鸽肉很香,酒却是涩的。

萧十一郎沉默半晌,忽然觉得他不应该沉默,便扯出一个笑容:“……我拭目以待。”

半晌,恍若尴尬咳嗽一声,转身去寻衣物。

就好像有人把连城璧记忆里有关于他的东西拭去了。然所有皆留着,唯独擦去了这一些,又叫他情何以堪!

他已义无反顾!

沈璧君脸如火烧。

沈璧君不动。她将目光放到眼前的这一碗米粥上,肚子已抗议般出些微响动。她闻着香味,吞了口口水。

因为他凭着这一己之力力挽狂澜,凭着这一己之力救出了沈老太君。

小公子拍了拍他的肩膀,不明所以叹了口气。

“哦?”

萧十一郎豁然对上他的眼,面上这才露出浓厚的惘然。

他们明明不是来喝茶的,甚至带着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但偏偏却要表现出他们是来喝茶的坦然。概因先着急的人必须是连城璧。

连城璧瞧着她眼中的执着认真,眸光略黯了黯:“也许很快江湖便要太平了。再过几日,便回去无垢山庄罢。”

萧十一郎敛眉淡道:“是,萧某不懂。”他顿了顿,又道:“萧某又如何会懂呢?”

小公子展颜笑道:“那又是谁杀的呢?”

那青衫人身材并不高,看起来只是个很文弱的青衫人。死气沉沉的脸上全无表情;但目光闪动间却很灵活,显然是带了极精巧的人皮面具。

沈太君笑道:"没关系来迟了总比不来的好是吗?”

沈璧君咬唇不语。她眼中迅积累了水光,几乎下一瞬便要落下。

徐夫人并非是个女人。他只不过姓“徐”,名“夫人”。荆柯刺秦王所用的剑,就是出自徐夫人之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