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学校去,潇潇继续每天上课,或是和默默,或是独自一人,去图书馆,去教室,上自修,间或也去打打球。

也就意味着,她可以在外面先躲个十几二十天的,暂时不用回宋家了。

因为,陆潇潇同学不仅在应该和家人共享天伦之乐的星期六晚上,就如同一只鸵鸟,仓惶地一头栽进宿舍,再也不肯出去,而且,但凡宿舍电话,手机铃响,她就前所未有的,一副惊弓之鸟的模样,既不肯听电话,也不肯接手机。

整天一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样子,神色匆匆地进进出出,电话也总是响个不停,仿佛比宋致山先生这个日理万机的生意人,还要忙碌。

再而且,都这么大的人了,站出去也算两个金童玉女,还都脱不了小孩习,最怕的事情居然都是――打针。

而且,在这个假期里,孝庄和从女士已经不约而同毫不犹豫地摒弃了婚前协议,基本上以在宋家生活为主,毕竟,一家人分开两处,多有不便之处,再加上孝庄已经犹如《飘》中的黑人老嬷嬷,在宋先生堪比白瑞德的高超手腕下,有逐渐变节的倾向,因此,潇潇只好顺应民意,住在宋家。

她的脸上,一副极其极其疲惫的样子。

她们都深信,以从女士的一贯个,还不至于见钱眼开。孝庄心里无比清楚,若是为了钱,早在十年前,从女士大可以在更为年轻貌美之时,风光下嫁给绝对绝对不输于宋致山先生的不请自来的众多群下之臣中的任何之一。但是,从女士一直不为所动,坚守了这么多年,说实话,她从心底,也是有些佩服的。这也就是为什么自打从女士结婚之后,孝庄和宋先生关系也日渐融洽的原因之一,爱屋及乌嘛。

费帆是潇潇念大学期间,唯一的,相交颇深的异朋友。

他向来都很赏识潇潇身上那种大家闺秀的风度,有礼有节。

“潇潇姐――好。”那个“姐”字尤其响亮。

早饭也顾不上继续吃,飞奔而去。

到家了,陆潇潇心情颇佳地下车,向他挥挥手作别。

那种眼神,绝对有誓要在她光滑不留痕的冰山表面凿上几个大窟窿的架势。

想当初,宋致山先生因为上一次财经访谈节目而误打误撞认识了知名专栏作家微风女士,心底最深处的那缕挥之不去的文学气息开始萦绕。不要看宋先生如今是身处铜臭地,爬滚打在生意场上的生意人,想当初年轻时也是个如假包换的狂热的文学青年呢。

方才还眼光迷离地看着窗外大好秋光,心中不知有何琦念的郑同学猛地被惊醒,张口结舌,面红耳赤地站起来,低着头,一言不发。

她一向就知道,刘阿姨跟食堂的大厨有不共戴天之仇。厨艺一流的她一直抨击他们糟蹋中华美食文化的髓,不肯花心思钻研,凡食物均用味勾兑,再加上心爱的小苏嘛拉姑居然一个礼拜要吃五天那种味勾兑的食物,想来她就心中不喜,极度不喜。

方才,姚远他们打电话让他一起出去玩,去happy,但是,现在的他,没那份心情。

陆潇潇一路走着,盘算着走过场,到西边拐角处第二家店的楼上去买苓膏,她的最爱,吃了这么多家,就数这家最好吃,一定是有什么祖传秘方,以后等她失业了,一定去申请个加盟连锁,和被她一路拖下水,逐渐也好上这口的默默一起开店,拳打脚踢意气风发地,去狂挣纳税人的钱。

潇潇有些踌躇,这个镯子,看上去――很贵重耶!

可是,她看向宋聿,后者的眼神里带着一种说不出的严肃,执着,还有一丝丝,紧张。

潇潇微微点头,手中握住那个盒子,依偎在宋聿的身旁,心中一片甜蜜。

渐渐地,在宋聿的持之以恒的软磨硬泡下,潇潇开始差不多每周都小心翼翼地,避开闲杂人等,和宋聿在外面约会了。

约会的地方,也真的无非就是餐厅啊,公园啊,游乐场啊,电影院啊什么的。

对正处于甜蜜热恋中的小情侣们来说,无论在哪儿约会,其实还不都一样。

有一次,他们又去了那家不甚知名的小小电影院,只不过这次,看的不是恐怖片,而是一部同样不甚知名的爱情文艺片,看了不到十分钟,潇潇正在吃着薯条,看着大银幕,就看到宋聿同学的身体突然倾了过来,然后,低低地,似是略带恼怒地叫了一声:“陆潇潇――”

她一惊,条件反般转过脸去,就看到一双略带笑意和淘气的亮亮的眼睛,然后,一个唇,飞快地,在她的唇上刷过。

她蓦地反应过来,看着宋聿,又好气又好笑。

这个小男生!

有一次,他们去逛公园,出来之后,两人闲来无事,悠闲自得地,在d市最有名的一条步行街里,边逛边聊天。

无巧不巧地,在一家书店门口,居然碰到一个人,而这个人,还是潇潇认识的熟人。

d大声名显赫的国宝级人物,称得上是d大的superstar的,教应用统计学的professor杜。

professor杜对这个秀外慧中的,从本科开始就上过他的课的,同样也算得上是d大名人的陆潇潇同学自然知之甚多,且一向颇为赏识。

于是,他破天荒地,提着手中刚买的书,就站在步行街的街头,拨冗和她闲聊了几句。

他自然也注意到了,站在潇潇身旁的,这个高大俊挺的,貌似护花使者的宋聿同学。

就只听得他笑眯眯地:“陆潇潇,这位是……”

颇有几分暧昧的老顽童式的表情。

潇潇有些窘,看看宋聿,后者脸色虽不动声色,但他的手,暗地里更紧地牵住了她的手。

她只好有些脸红地开口:“呃,杜教授,他是……”

话还没说完,只见professor杜以一副“其实我什么都知道”的神情,摆摆手,宽宏大量地说:“哎呀,潇潇同学,谈个恋爱很正常嘛,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接着,仔细打量了宋聿一眼,微微一笑,“嗯,不错,小伙子长得还满神的。”

宋聿第一次觉得,这个自他进校以来就久仰大名的,路上也偶遇过几次的,在d大名气绝对响亮过校长的,外形气质都酷肖爱因斯坦的姓杜的小老头,倒也还满可爱的。

但是,两秒钟之后,他就毫不犹豫地推翻了刚才的观感。

因为professor杜哪壶不开提哪壶地,上下打量了他半晌之后,似是蹙了蹙眉,对他语重心长谆谆教导地说:“小伙子,能找到陆潇潇同学做你的女朋友,真是你的福气啊,你要好好加油哦。”然后,又上下打量了一眼宋聿,想了想,接着发问,“看着挺年轻的嘛,在读研几啊,不是商学院的吧,怎么好像从来没见过你啊?”

潇潇偷偷瞥了一眼宋聿,他的脸已经开始有向下拉的迹象了,正在此时,杜教授的电话响了,就看他一边接一边应声诺诺:“马上就去马上就去……”

放下电话,冲他们笑:“完了完了,忘了去买菜,老婆发火了,下次再聊啊――”

说完,动作十分迅捷地,一跑三步远地,离去。

潇潇和宋聿有些愕然地,看着他瘦小的身躯,越跑越远。

两人都忍不住笑,这个杜教授,还真是个童心未泯的――活宝。

沉浸在幸福之中的潇潇,虽然千般掩饰,万般小心,但是,那种深入骨髓的甜蜜和欣喜,是瞒不过向来观察力细致入微的亲亲室友默默同学的。

某一日晚上,自修结束在校园里面闲逛了一圈之后,宋聿跟往常一样,不顾潇潇反对,执意护送她回宿舍,看着她上楼,才离去。

等到潇潇一推开房门,就看到默默同学端坐在正对着门口的椅子上,脸上摆着一副史上最恶的晚娘脸孔。

她当然是吓了一大跳。

只见默默哼了一声:“陆潇潇同学,怎么,终于舍得回来啦?”

潇潇有些心虚,只好尴尬地笑。

她都一直还没好意思把这件事告诉一直跟她无话不说,有过命交情的默默呢。

谁叫她找了这么个小男朋友呢,真教她左思右想,都不知道怎么开口承认才好。

默默又哼了一声:“当然了,现在的陆潇潇同学,开心都来不及了,哪里还把我这个闲杂人等放在眼里啊。”

说着,站起来,面无表情地,绕过潇潇,就要向外走。

潇潇心中暗叹一口气,凭着这么多年的朝夕相处,她当然知道面前的这个看似忠厚老实实质狡猾透啊,潇潇只能也将功赎罪地尽力配合,披挂上阵,扮演一个被虐丫头的无名小角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