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语言非常优美、高贵,非常精满,有时又极其幽默。并且,他一个俄国人能写出如此精彩的英文,对我是一种鼓励。我对一些美国朋友说,纳博科夫的英文该令许多美国和英国作家惭愧。

一个意大利小伙子过来在我膝盖上铺开又硬又白的餐巾。我点了鲜贝通心粉,吃最后几根时,我开始在心里排演了。吃不准笑容尺度,但是不笑是不可以的,人家小伙子忙了半天,至少该赚你一个笑容吧。我眼睛盯着账单,手装做漫不经心地在书包里摸那个丢在我卧室枕边的皮夹,然后我已经分不清是真慌张还是假慌张地站起来,浑身上下逐个掏口袋。“灾难啊!”我说“我的钱包没了!”

第一道菜是法国厨师的献艺,小牡蛎和起司做的开胃菜。菜被宣读之后,正面的大门霍然洞开,步伐整齐地走进一队黑衣男子,高低胖瘦相仿,一律地面无表情,一律地不可一世,一律地两手高高托着巨大磁盘,托得如此之高,以至于我看不见大盘子里装的是什么。队伍全部进来后,迅速变成若干小队,每小队五个人。一支支五人小队围绕着一张张大圆餐桌立定,每两名食客的肩膀之间,便矗立着一位目中无人的男侍。

我奇怪了,一条空中之旅为什么会被切成一小节一小节的。

“跑这么快,是去抢啤酒吗?”

虽然我的脑子在美国被大洗牌,但我对美国是有一定程度幻灭的。事实上它不是一个言论自由的国家。你可以讲,但没有人听,没有人给你发表。比如有钱人都是保守党人,他们控制了媒体。其实反战言论到处都有,但他们不可能发表。美国有很多虚伪的地方,所以我说美国的政治让我恶心透了,这个时候那些知识分子就会给我鼓掌。

“李群英长篇小说《残月楼》‘引子’、‘尾声’的脉络:男主人公黄贵昌迷路——濒临绝境时遇救(施救者:印第安姑娘卡萝拉)——印第安姑娘喂水喂饭倍加照顾——被印第安姑娘卡萝拉带回部落——与印第安姑娘相遇相识相恋相爱——逃婚远遁——与别人结婚生子——晚年发现秘密(自己年轻的时候与印第安姑娘欢好使之怀孕,后生子)——梦中重逢且在孤寂与惆怅中离开人世。

张翎长篇小说《金山》第五章一部分、第八章一部分的脉络:男主人公方锦山昏迷——濒临绝境时遇救(施救者:印第安姑娘桑丹丝父女)——印第安姑娘喂水喂饭倍加照顾——被印第安姑娘桑丹丝带回部落——与印第安姑娘相遇相识相恋相爱——与印第安姑娘差点儿结婚——逃婚远遁——与别人同居生子——晚年频频在梦中与恋人相会…发现秘密(自己年轻的时候与印第安姑娘欢好使之怀孕,后生子)——在孤寂与惆怅中离开人世。”

这么一对照确实如成兴邦所叹“两相对照,简直就是孪生子双胞胎,何其相似、何其雷同乃尔!”可是,问题在于《残月楼》的情节恰恰不是如成兴邦所写的那样。《残月楼》的引子描写男主人公在寻找华工白骨时由印地安女孩卡罗拉搭救带回部落,并跟她相爱,共同生活三年后决定跟她分手的经过。根本没有逃婚的情节,他跟卡罗拉讨论了分手的原因,她也接受了这一事实。几年后,他又回到部落,发现卡罗拉已经去世,留下他们的男孩。男主人公就把男孩带回家,一直把他抚养长大成人。(lee,1-5;7-18;234-235)

“晚年发现秘密(自己年轻的时候与印第安姑娘欢好使之怀孕,后生子)”却是《金山》的情节。《金山》中男主角方得法的长子方锦山是被印地安男人在河里救出来的,并带回家,根本不是父女俩,更没有“印第安姑娘喂水喂饭倍加照顾”的细节,也不是“被印地安姑娘桑丹丝带回部落”锦山从来没有爱上桑丹丝,但是女孩却很爱他,还诱惑他,跟他发生了性关系,一心想嫁给他。桑丹丝父亲开始并不想把女儿嫁给锦山,成文的“桑丹丝的家人希望方锦山和桑丹丝结婚,并且开始着手为这两位年轻人的婚礼做准备”是错误的,因为锦山偷了牧师的照相机,桑丹丝的父亲甚至要按照印地安的习俗惩罚他,驱逐他。但是桑丹丝非他不嫁,父亲只好妥协,答应婚事。但是锦山却不愿结婚,马上逃离。这些情节都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发生。晚年的锦山根本没有“频频在梦中与恋人相会”那是《残月楼》里的情节。桑丹丝最后找到锦山,让他知道了他们有个儿子后就离开了他。他们几十年后的再相见,使锦山却感到情愿一生没有再见过。当夜锦山猝死。(张,438-441)

成兴邦接着写道“他们两个人的印第安情人竟统统都是混血儿——而且统统都是与华人有关的混血儿!”这也是在搅拌。从血缘关系上看,《残月楼》里的印第安女孩是白人印地安人的混血,跟华人并无关系;桑丹丝则是华人印地安人白人的混血,14华人和14白人血统。张翎在写作《金山》时,多次采访华工后代加拿大华裔女作家刘慧琴,听她讲家属里印地安与华人混血成员的故事,张翎自己也曾深入印地安保护区体验生活。华人和印第安人之间的婚姻或性关系绝不会是某个华工生活中的特例,这一点生活在中国的成兴邦不懂还可以理解,可是生活在多元文化国家作为加拿大移民的“长江”不懂,这一现象就很令人怀疑了。为什么《金山》中对华人印第安人的混血就不能是根据生活中的原型进行的文学创作,一定是抄袭?难道李群英写了印地安混血儿后,别的人就不能再写了?

我们认为“长江”和成兴邦对张翎《金山》对郑霭翎《妾的儿女》的抄袭举证同样是错误百出。因为此文专门反驳成评论员的“关于《金山》涉嫌剽窃抄袭《残月楼》的线索”所以在此仅举一二基本事例。“长江”引用成评论员的举证时说“郑霭龄《妾的儿女》故事的叙述方式是以一个华裔家族第四代知识女性郑霭龄(作者本人)在上个世纪80年代归国寻根,到广东侨乡寻找先祖的遗迹和故居开始…张翎《金山》故事的叙述则同样是以一个华裔家族第四代知识女性艾米,在上个世纪80年代归国寻根,到广东侨乡寻找先祖的遗迹和故居开始…”

事实上,《妾的儿女》的作者是小说中的第三代,小说的开篇倒叙上世纪30年代发生的事,不是80年代;《金山》的艾米是小说中的第五代,作品始于2004年,也不是上世纪80年代。《妾的儿女》中返乡探亲的是母女两位女性,第三代的郑霭龄那时已经在北京居住了将近3年,因其男朋友合同即将满期很快要离开中国返回加拿大,便极力动员从未回国过的母亲去探望自己的胞姊和同父异母的兄长;《金山》中的艾米则应开平地方政府邀请,于2004年第一次回老家签房约。在“长江”和成兴邦的举证里,《妾的儿女》中第二,第三代变成了第四代,《金山》则从第五代降为第四代。他们两边搅搅靠靠就坐成了《金山》的抄袭!使人不得不怀疑这些指控的真实目的。诸如此类的搅拌太多了,需要的话,我们可以再著文一一指出。

长江、成兴邦举证的方法令治学严谨的学者不屑一顾。从内容上看,他们扭曲篡改作品以削足适履,从技术方法上看,他们不提供所用的英语小说的版本,因此所有的标出的页数没有任何意义,因为那些英语原著都已多次再版,不同版本的总页数不同,研究者和读者无法核实他们的“举证”而核实文献出处是学术研究的要务,更何况长江、成兴邦是在指控。

日前《文学报》总编辑陈歆耕提出由第三方组建权威专家组来对《金山》和同一题材的英语小说做文本分析比较鉴定,从而得出具有权威性、公正性结论的建议,得到了一些研究加拿大华裔文学的学者们的响应。希望这一专家组会尽快设立,以正视听。

撰稿:徐学清、严歌苓

附原编者按:2011年第1期《新民周刊》报道了张翎“抄袭”案风波,并刊登了独立评论员成兴邦《关于〈金山〉涉嫌剽窃抄袭〈残月楼〉的线索》一文,编辑部收到了不同的反馈意见,特刊发加拿大约克大学学者徐学清和美国华裔作家严歌苓的署名反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