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历史小说这种形式,能ม够承载帝国时代极其丰厚鲜ຒ活的文明内涵。
庄子说得好,无极之ใ外,复无极也。
唯其如此,指控秦帝ຓ国“暴政”,并极其武断地以此作为秦亡基本原因,既ຂ缺乏็基本的历史事实依据,又与高端文明时代的审视理念显然不合,是有失公正的。就历史观而言,我们不否认秦政与秦亡的内在联系,我们更对基于探究历史经验教训而研究秦亡与秦政之间的因果联系,表示ิ由á衷的敬意。我们只对缺乏็历史依据的“暴政亡秦”说给予必须ี的否定,并客观公正地论述我们的理念。
第四原因,历史“暴秦论”的沉积物与其余种种学说思潮的错位嫁接。自两汉之后,因“暴秦”说而沉积成的“非秦”理念代代强化,已๐经成为某种意义上的非理性认知。当此基础之上,诸多人等对包括西方史观在内的种种“非秦”定性,非但极容易接受,且更愿意以“新理论”来论证旧认知,从而证明被历史铸成的谬误具有真理的性质。诸多历史学家与文化人,论秦几乎形成了一种八股定式:对秦帝ຓ国时代不加任何论证,先行冠以“专制”或“落后文明”之ใ定性,而后再展开以旧ງ理念为根基的论述。其研究精神之沦落,距离儒家朱熹之对秦考据尚且不如,遑论科学?这里的直接原因,在于这种错位嫁接。根本原因,却实在是一个ฐ涉及诸多方แ面的复杂问题。
要廓清秦法之历史真相,我们必须ี明确几个基本点。
依据当代经济理念分析,董仲舒的这个数字不是国家“税率”,而是佣耕户的地租率。其实际所指,是如陈胜那般“耕豪民之田à”的佣耕者,向豪民地主交出一半的收成。董仲舒显然不懂ฦ经济,将地租率硬说成国家税率,使秦帝ຓ国时代的田à税率猛然提升到เ十分之五的大比例。有意还是无意,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后世将这一典型外行的指控当成了历史事实,当成了真理性质的史料é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