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出戏又失控了。他们把我推到了一个不能让我随心所欲的角色上,我索性将计就计,回应他们的判断,哆哆嗦嗦地用手一寸一寸地摸索到薯条上,接着另一手又在光明的黑暗里寻摸番茄酱,我的脸已经僵得不愿做出任何表情了,想象得出来,我的样子至少有九分的逼真程度。女孩儿试过后,男孩儿凑热闹,也做了同样的手势,我的演技经受住了考验,他们终觉无趣,又不想在“残疾人”面前分享太多私密的东西,悻悻然地走开了。

其实,贾浪不是这个中年男人的本名,我跟他也不认识,不过,人家是这个小区无人不晓的名人,大伙都这么叫他,我也就这么记着了。他看起来四五十岁,目前一个人过。听人讲,离婚不久,因为独吞了拆迁款,六亲不认,妻离子散,现在剩他一人守着三栋房子,收租快活,享受着独霸家产的乐趣,人他不稀罕,财守住了,他大概无怨无悔。这样的葛朗台,人格里总是有所欠缺的,所以想用钞票填充那个洞口。

我觉得老太太很可怜,七十古来稀,幸福恬淡的晚年,对她来说可能只是想想而已。一生生养五个,三个夭折,留下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儿子而立之年跑去非洲传福音,三年五载没回来看过母亲与妹妹,去年给老太太生了一个混血外孙,基本扎根在了非洲原始森林。

其实,这个人写于1986年的私人的缠绵情话,跃然纸上,逃出日记本,被我碰到,让我触感到的喆的世界,那里的想要埋藏的一切,与我,并不遥远疏离。有时,精神之酷,越言语与想象,它可以越过囿困的时空,当真自由,随心所欲。上世纪八十年代,也实在不太遥远,借给我你的一双手脚,就能数全了这不多时的风雨春秋季。当然距离肯定是存在的,那可能是刷新了一些程序后,心灵暂时不适的距离,却是意想不到的效果,仿佛让我的眼睛蒙上了雾纱,他的过去看上去很美,而我的视角就像电影院里背墙的一面,镂空射进来的一道贼光,在翻找我需要的东西。

大概是我玩得太过投入,地铁驶离木樨地时,我竟毫无察觉,到了复兴门换乘,涌进人群,我才恍然,这下我可以放心回家了,顶到我脑门的冲动与躁动也不得不落地安息。我没下车换乘,直接到西单逛了逛,买了个笔筒,在元绿日料店喂饱了肚子。回到家的时候,我手忙脚乱地开窗放气,屋子里热得散着蒸笼的水雾,西窗的阳台上还落着晚霞娇羞的红晕,我身子贴过去,都能被那涨红的热情烫伤。想想,我出门关好了门窗,其实也是为了防贼,我是不是五十步笑百步了。

我一直觉得颠覆了思想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之说,人是可以瞬间喜欢上自己的。虽然,过去我也从未讨厌过自己。平淡的日子终归要回到平淡的轨道上,跑偏了,有现实在后头拉住,还是要恢复到原来的样子。尽管,于思想中,我假装忘却了那封石沉大海的信。但在行动上,我还是用新买好的信纸,写着一页又一页有关我初恋男友的故事,尽写他的好,一如我本初的怪,真相只留给自己,拿到台面,我就开始做戏,粉饰,似乎怕别人想象到他有多坏。

第一封正式的信写好,夹在唐诗宋词元曲大厚书里,放了两天,觉得散尽了妖气,第三天便把信寄了出去。与之前方式一样,写着收信人地址,姓名单写一个“喆”字,邮编是早先查好的。没留下有关我的特别明显的蛛丝马迹。邮局我都是另择了一处,试图混乱我的坐标方位。做完这些,我坐在马路牙子边上的休闲椅上看人来车往。

这一次,期待的感觉味薄了。想一个陌生人的情绪也如漏气的气球,不动声色地变化着,顺其自然地展吧,我写我的,不管那边“读我”的是人是鬼,是对的人还是错的人,就这样被迫着安静地听我倾诉好了。喆一开始是我寄托某种情感的模具,现在我已不想在乎形状,只任它自由成形。不过,喆的日记始终是我的枕边书,里面的魔法,我抵挡无能,在逐字逐句分解消磨他的魔力时,我脑中已勾勒出了喆念念不忘的女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