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笛率先打破沉默,问道:“那么你是要走了?”

离别,不管是生离,还是死别,总是留下的那个人更悲伤。舅母去世三四天后,慕笛才渐渐缓过劲来。坐在妆台前,脸颊都有些微微凹陷了。慕笛心想,既然已给舅母养老送终,那么接下来便是要查出当年害她满门的凶手是谁?可是,慕笛转念又一想,如今她无依无靠,幼弟还不知在哪里,她一个小小女子要如何查起?

郅非赶忙接道:“此事说来话长,对了,魏原呢?”周放答道:“魏原也受了伤,我已派人送回王府了。小王爷,看来如今我们也不必留什么情面了,微臣愿为王爷效犬马之劳,只求曹国江山不支离破碎。”

郅非的衣袖被斩成两截,鲜血顺着衣角滴答下来。远处魏原大喊:“小王爷您先走,这里就交给我们了。”可慕笛分明看见远处山脚下又赶过来一队人马,不知是敌是友。

倒是孟行先说了:“你的舅母昨晚找我,想必刚刚也与你谈了,你我心里都明白,我们旧时原有婚约的,”他顿了顿,慕笛心中想他是承认的,不然也不会千里迢迢找到她。

“这三年我哪还有心思想这些?”

那婆子满面恼羞成怒的样子,却看这么多人在,不好发作,要抢过那簪子,郅非晃了一下,要给她却没给,把弄着簪子上的镶玉说道,“回家路上用这玉照着点,别看不清路踩到什么野猫野狗的,撕咬起来就不好了。”

郅非却说:“哎,母后冤死多年,深宫种种我也不想追究了,只求平安一世,得一知心人相伴足矣。”

街坊们一看没事都各自散去了,慕笛因觉得这人眼熟,便多看了一会儿,不料那人也转过头来看见了慕笛,两下都是一惊,慕笛忙提着篮子走开了。他似是追了几步,但犹豫着停下了脚步。

搜索关键字:主角:欧阳慕笛,魏郅非,林孟行┃配角:太子,周放,琉璃┃其它:少年情分,油嘴滑舌,相如文君,重回朝堂

慕笛只得说好,先在屋内转了一圈,东边的窗前挂了一副字,上书道: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她好生奇怪地看着小王爷,郅非笑道:“你忘了,小时候考试考到这句,你还偷偷问慕笛‘翼’字怎么写,若不是我告诉你,你怕要被先生责罚呢。喏,现在挂你床头,要你天天看着,省的忘了啊。”

慕笛心想,这个小王爷真是。。。这种事也就他干的出来。

慕笛没像以往那样脱口而出反驳他,只心里一想,没说话。慕笛转头一看,正对着这字的是一把琴,三年了,手法估计都生疏了,以前弹琴是慕笛最好的消遣。看来小王爷确实颇费心思。

郅非见慕笛满意地转来转去,也颇为满意地笑道:“慕笛,你早些休息吧,我明儿早膳再来。”望着他的背影,慕笛依旧有些不敢相信,自己就这么随他入了京?像是被什么驱使着一样,今天马车一入京城,旧景旧物又惹得她一片遐思。

这一晚就这么沉沉地睡了过去,第二天起了个大早,毕竟寄人篱下,不能等着别人叫吧。慕笛坐在妆台前,看着精致的首饰盒中都是如今京城最时兴的饰物,想起自己真是好久没好好打扮自己了。

拿起耳环一个个地试着,琉璃端了盆茉莉花泡的水进来,悄悄站到慕笛身后,端详着镜中的慕笛,道:“小姐三年不见,出落得越发标致了,而且越来越像夫人年轻的时候了。”

说罢她拿起梳子沾着水替慕笛慢慢理顺长发,茉莉香气慢慢飘散开来,慕笛很享受这样的时光,仿佛又回到三年前。

琉璃又说:“这首饰盒中的饰物都是小王爷叫人买的,说是一定要最时兴的,颜色要明黄和绛红,因为这两样颜色衬的小姐肤色最为好看。”

慕笛心中一甜,他倒有心,只不过面上仍是平静如水。琉璃滔滔不绝地讲道,好像很久没跟人说话了似的:“半月前,整个王府接到消息说是小王爷找到小姐了,要奴婢们赶快收拾布置起来。又快马来信急催我们去预备小姐穿的衣服,整个王府从没这么紧张过。”

她说完咯咯笑了几声,忽然语气一转,颇为怜惜地说道:“小姐知道吗,这间屋子三年前就布置下了,日日派人打扫不能沾染丝毫灰尘。自从老爷家出事后,小王爷他也很是懊恼,后又被皇上禁足,太子暗杀,一直郁郁不得志。琉璃常常晚上见到小王爷一个人在这屋里徘徊,似是若有所思,有时也弹上一曲,琉璃虽不懂音律,可也听得出曲中哀伤之意。小王爷一直为找不到小姐而伤心,可能弹琴时也在思念小姐吧。”

琉璃说的慕笛心中愧疚感顿起,慕笛竟不知他对慕笛用情甚深。可转念又一想,琉璃这丫头什么时候这么向着小王爷说话了,以前她陪慕笛在王府读书时,不也很看不惯郅非那吊儿郎当的纨绔样子吗?

说着话的功夫,另有两个眉清目秀的侍女打了洗脸水进来。慕笛又想起昨日见到府中尽是美人儿,便问琉璃:“王府里什么时候多了这么些姿容秀丽的侍女?”

琉璃答道:“还不是小王爷一直拖着不成婚,太后没办法,挑了些模样教养都好,家世清白的女子送进府来,说是就是小王爷不愿娶王妃,看准谁先生个小王孙也是好的。可是王爷愣是谁也没有碰过,下人们都私下传王爷是不是不喜欢女人。”

慕笛忍不住笑了出来,他倒真是二十年来守身如玉啊。

琉璃顿觉自己说错话了,跪下道:“奴婢不该议论主子的。”

慕笛笑道:“无妨,在我面前何用这么拘束?慕笛不会告诉他的。”

听得院中似是有打斗的声音,慕笛与琉璃便出。声音听的是近,却是在二进院里。

原来是小王爷一大早在练剑,他只穿了身白色中衣,虽只八月,早上天气却也颇有寒意。他胳膊上的伤并未完全好,剑锋刺到树叶上,留下刷刷的声音,却并未见树叶飘落,只是树叶上都留下了深深的一道痕迹。

好功夫!慕笛不禁暗暗赞许,他舞得颇为潇洒,散发着很强的一种气场。也许是在自己府里,他显得更有贵族的气质,全不似平时那个油嘴滑舌的少年模样,此刻竟有种成熟的魅力。

其实他很好的,为什么要抗拒呢,只要他不是王爷。郅非看到慕笛们两个,停了下来,笑道:“多年习惯,早起一定练剑的。”

他像是头一次见到慕笛似的,上上下下打量一番,大概慕笛很久没化妆,他不记得慕笛妆后的样子了吧,他唇角一勾,说道:“今天,很好看,很不一样。”

慕笛也难得地没条件发射般地就想反驳他,低头看了看裙摆,今天这身浅绿薄纱罩的裙子确实很好看。他又问:“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睡够了,起来闻闻京都的空气,好像还混杂着三年前的味道。”

他笑笑:“我先去上朝,处理完周放的事情,回来陪你吃早膳。”慕笛点点头,很温暖地看着他,突然觉得一切本来是可以很好的。

已是巳时,郅非已去了两个时辰了,早过了早膳时间。以前父亲上朝从没去那么久,莫非是因周放的事,皇上大怒而牵累了郅非?慕笛越想越坐不住,可也无计可施。

又等了一刻,才见跟着去上朝的一个小随从大汗淋淋地跑了回来,行了一礼,道:“慕笛姑娘,王爷打发慕笛说朝中有事,叫您先吃。吃完了进宫去见太后。”

慕笛噌一下站了起来,“我吗?什么事要见太后?”

分卷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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