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讨债

事实上除了文学我几乎没别的爱好了,而王林却除了我喜欢的以外,别的样样他都爱好,钓鱼、游泳、打球、下棋、爬山、只要和运动有关,他眼睛就绿。而我唯一真心真意喜欢的一项运动,就是跳舞不是贴面舞,他却又不喜欢,说是在屋子里缩手缩脚抡不开,不如到大操场上打场球来得痛快。他倒是真正的正人君子,不说舞场上有那么多漂亮女孩可看。

家是一个温暖的地方,两个人相爱,需要的常常不是语,而是一种温馨可人的氛围。给丈夫以最大的宽松和关爱,让他每天拥有一个——新太太。

“天哪!”丈夫一拍脑门,“这不是逼我犯错误嘛!”

我拿出我的存折:“我有两千一百元哪,吃顿饭只不过是个零头嘛!”

有理论指导道:“下个男人会更好”,我还是把这“高论”用在我的写作上吧,但愿我下一篇文章会更好。我想认认真真地做一回人,而不是风花雪月地混上一回。

第五节所谓玉手

“你这是爱诗?”“是鱼香肉丝。”

有时心血来潮,学了电视剧里的女主角,温温软软地问那个正在看报的“男主角”:“你到底爱不爱我嘛?”丈夫只说“嗯嗯”,两眼直盯着世界局势版,看哪儿又打起来了。他这种人,你就算一天对他温柔一千回,他也只会对你嗯嗯呀呀好像牙疼似的。干脆不问也罢。我们不属于那种夫唱妇随的夫妻,更多的时候我们是各干各的。唯有一件事王林跟我一样起劲儿,那就是给我的好友王燕作媒。

饺子一盘盘端上来,很快就露出了盘子底。大家连拿双筷子都来不及,釆取强盗式的吃法,伸手就抓。我从小李那儿好不容易抢下满满一大盘,颤巍巍端着往楼下走。一个个小白饺子上粘着我们细腻的指纹,呼呼往外冒着热气。

“那多不合适呀,再说,我还有事呢。”他也打了领带正准备出门。这家伙,“人节”还有事。

他是个中年人,在我眼里属“成熟型”的。个子中等,舞步稳稳的,花样做得特别棒。他第一次请我,就说“感觉真好”,说得我有点脸红心跳。后面几支曲子音乐一响他就赶在别人前面请我,很有点捷足先登的味道。我们跳快舞的时候就上下翻飞做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花儿”,跳慢舞的时候就聊天。他说他喜欢文学,我说我也喜欢文学;他说他喜欢徐志摩的诗,我说我也是。不一会儿就成老熟人了。散场的时候,他温柔地问我,用不用他送送我,我瞪大眼睛说:“送我?我一溜小跑就可以到家了,我住得很近的。”说着就开始“预备跑”,舞伴一把捉住我的胳膊,“我还是送你吧,我有车。”

金麒低下头来说:“是自费出版,所以我这才带到夏令营来卖,母亲为我借了债……”

“又错啦,我压根没考上大学,如果考上的话,我今年该读大三了。”我告诉佐罗我现在是个“自由职业者”,一天到晩躲在家里写稿子挣钱。

那声音从收音机的电波里传来,亲切、自然、安详。时间已是午夜,窗外正下着很大的雪。北风已把月刮进云里,厚厚的云朵很像一床大棉絮,把月亮一层层地包裹起来,大概是怕她冻住吧?

鸿君是个很穷很穷的画家,岁了,还要靠父亲养活着,为此,他曾经想过自杀。鸿君四岁那年母亲就死了,是父亲一手把他养大。鸿君说要报答父亲,就得拼命画画。画是鸿君的事业,也是鸿君的命根子。尽管到目前为止鸿君的画一幅也没卖出去,但作画的热丝毫未减。他相信真正的天才是不会永远寂寞下去的。

在大伟的臂弯里呆久了,被他宠得不像样子。大伟每星期都要到“体院”去打一次网球,已经坚持好几年了。但自从有了我以后,网球就打不成了。我喜欢游泳,而他几乎是个旱鸭子,有一次我们几个朋友合伙把他推进水里,大伟几乎送命。大伟呛了水,大伟喘过气来仍说“没关系,凝凝你别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