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先进的周思鸾正眼睛发亮地看着不远处的一幅油画,赞叹道:“天,这画真漂亮!”

乔雅看他自觉,也就闭眼休息了。

沈以臻猛然扑上去,狠狠吸吮着。他总是渴望鲜血的,别人的,亦或者她的。他想,如果到了最后她也不爱他,他真的会弄死她的。

她得慢慢来,学着温水煮青蛙。

周豫笑着带他们下去见他,言语之间都是夸赞:“我一直以为中国人的体魄不足以跟野兽对打,不过,这世界上充满了奇迹。来,敬这伟大的奇迹以及创造这奇迹的英雄!”

“出售假画,可不算什么好买卖,一不小心,身败名裂算轻的,背了个诈骗罪,可就要入狱了。”

“你入戏太深了吧!”

周豫被喷了一脸的水,惊讶了下,蓦地想到了乔雅。她也曾泼了他一杯水,强撑着力气,还把杯子砸了过来。像是移情作用,他觉得有趣,心情反而好了,也没生气,只温柔地笑:“乔儿,你知道,挑战我的权威并没有什么好处。”

她是遇到了变态,她呢?

沈以臻骤然伸手掐住她的脖颈,看她闭上眼,任他掐着,还配合地屏住了呼吸,心里一阵慌,不由得放开了。他不想展露他的心软,冷了声音道:“别跟我闹,乔乔,你知道倘若我不爱你了,你会是什么下场吗?”

成家两兄弟颔首:“是。”

乔雅蹙起眉,语气带着冷冷的讽刺。

哈哈哈,女主要黑化的既视感……

周豫离她有些远,在抽烟,修长指尖夹着香烟的样子,有点颓废又忧郁的气质。

乔雅正努力坐起来,听到这句话,手臂陡然失去力量,重重倒下了。

真可笑!

应该是肋骨骨折了。

周豫便有话快说了:“我在临安市的翠鹭山建了一座古堡,那儿人烟稀少、依山傍水、环境清幽雅致,是个隐居避世的好地方。”

现在,她拿着这把刀去杀他:“阿臻啊,不用后悔,也不用怕,我早该死了……能离开那牢笼一样的医院,我……是幸福的。”

沈以臻就坐在床边,让她靠在自己身上,不停喂她喝水,给她顺气。他两天一夜不眠不休,也没吃饭,一张脸青紫红肿,唇色惨白,眼睛红得能滴血,狼狈凄惨如鬼的样子。

女医生也知道形势危急,也不再训斥这种不知轻重的小年轻,指了个病房,“快抱过去,我去拿药。”

不能露马脚!

老板娘很快扭臀摆腰上来了,一见他鼻青脸肿,惊声问:“你这是怎么了?谁伤了你?”

他们也没想过那少年那般厉害,明明拳脚功夫没什么章法,却猛的让人心生惧意。

他太愤怒了,抡起拳头就砸过来。

沈以臻结识他后,迅速参与其中,甚至做的比他还要好。他经营着一个“艺术品加工厂”,借着投资艺术品发家致富,五年时间,就建立了横跨娱乐、房地产、医药保健用品等行业的庞大商业帝国。

沈以臻被她骗得真可怜。

天才画家毕加索的代表作之一。

他让她没力气逃,撕坏了她的衣物,让她有了力气,也不好意思逃,甚至在他拍了她的床照后,不敢逃。

她自觉一眼看穿他的邪念。

她是真困啊!

一个人伤心到极致了,应该是大悲无声的。

他欲言又止,但很明显地暗示了。

里,原主只是反派的白月光,没剧情的白月光,只存在于沈以臻的记忆里。她翻遍剧情,只能整理出绑架这件事的始末,至于其他,一点印象也没有。

他被她的告白和亲吻迷昏了头,以至于忘记她曾一次次拒绝过他,甚至最后一次她跟他出来看画展,也是他骗她说:“小乔,我要离开江北了,看在我们多年相识的份上,能陪我去看一次画展吗?”

她哼着一首老歌往楼下走,到了最后一层时,看到柜台处站着三个高大健壮的黑衣男人。

沈以臻握住她的手指,与她紧紧相缠。他亲过她的唇,又去亲她的脖颈,在那纤细的血管处舔咬着,像是贪婪的吸血鬼,随时准备致命的一咬。

再醒来时,她躺在车座上,四周静悄悄的,驾驶位上没了沈以臻的身影。他去哪里了?她把视线收回来,看到手脚的绳子被解开了,一阵欣喜:逃跑的机会来了!

所以,她才会穿进来。

周豫并没有什么可惜的情绪,神色冷淡,难辨喜怒。

“派人把她住的那栋楼收拾下。”

“是。”

“再去找个律师。”

成邺惊讶:“先生,是准备……复婚吗?”

周豫脸色一沉,眸间染上些许烦躁:“你做事什么时候这么多疑问了?”

他讨厌被人盯着私事。

成邺恍觉自己犯了他的忌讳,忙应了:“我明白了。”

作为保镖,他问的太多了。

周豫没再揪着这件事,匆匆赶去了周思鸾的房间。他推门进去,敞亮奢华的公主房,触目是少女粉的装饰,点缀着无数的珍珠宝石。侧墙壁上挂着一幅油画作品,那上面是十二岁的周思鸾,穿着繁琐的欧式公主裙,华丽璀璨,一派高贵骄矜的公主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