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锦低下长长的眼睫,手指抵在唇上,轻咳两下,心里想着,该不该告诉他儿子的事呢?她也是前几天才听曾辉说了她的恶作剧——刻意营造出她已不在人世的假象,不知那恶作剧有没有气到他。

“老太婆,你急就自己去剿,我没空。”曾辉再次爬回炕上,腰疼又犯了,直不起身——最近好像一直走霉运,不适合去剿匪,再说凭空冒出来一群土匪,怎么想怎么觉得奇怪,弄不好就是罗瞻的人,这几年他们与田序打得你死我活,来不及跟她玩,现在闲下来了,估计找她的不清净来了,以她现在的状况,不适合去剿匪,还是看看他们打算怎么办吧,以静制动,懒人的方法。

白须老者笑笑,低声道:“少主莫急,待一圈竞价下来,咱们再出。”

而远在延州的罗瞻,正黑马长枪,好心情地接受一个后辈的挑战。

待林铃一走,罗瞻看一眼榻旁的刘婆婆,“我不是让嘉盛请了大夫?”那林铃尚未出阁,老让她跑到他这儿,婆婆恐怕想法不单纯吧?

“刺绣我到会一些,但织绸、纺布我可不行,你让我来帮忙,不是要砸自己的招牌?”君锦被曾辉胁至鹿山脚下的绣坊中,百般为难。

将长枪扔给一旁的兵卫,撕下胸口破败的战袍,以破布胡乱缠一下手臂上的伤口,“不必,继续东进。”

如果曾辉没有依她的步骤,可想而知,她今后依旧要重复这种日子。

“夜黑风高,夫人为在下如此涉险,辉怎可不来?”跳下马,来到马车前,一屁股跳坐到马车上,见君锦未穿皮裘,解下自己颈上的皮毛围脖,给她套上,“辉以为夫人逃家前,应事先打好包裹才对,如此家当,怎么逃窜?”

“大哥——”嘉盛来不及阻拦罗瞻,只能无奈地抚一把额头,然后转身去找刘婆婆来,他担心大哥管不住脾气,真要是把小嫂子怎么样,恐怕最终后悔的还是他自己。

她是完全不懂“正事”的,所以第一点去处便是他的书房——但她知道,他不会把正事带回家,这男人虽然在生活上粗枝大叶,但在正事上却是相当细心的,如果说她能在书房找到有关他正事的东西,必然是他在引诱她上钩,目的不在她,而在她背后的合作者。

她很努力地想变成一个对别人有用的人,可没人觉得她在努力,都是抱怨。这边抱怨她出身奸佞、贵族千金,不会是个好妻子,那边抱怨她下贱、无情,不是个好女儿,好妹妹。所以在大哥的法场上,刹那间气血上涌,让她觉得再也活不下去,只愿他能一刀了结了她,可他没有,他让她活了下来,并把儿子展示道她面前,示意她无权赴死。(飞?天?中文??真是个可悲的女人不是?从始至终做不了自己的主。

君锦从没想过他们俩的对立会来得这么迅,夫妻情意甚至尚未褪色,老天就已把他们之间最大的矛盾抛来让她处理,问她是选择他,还是选择她的亲人。

这真是让人为难,君锦自知是她对不起他,但同时又不想二哥有事——是她太自私,所以她不知该说些什么,“……”张口欲向他道歉。

“什么衣服?”

“睿儿,来。”在门口轻唤那顽皮的儿子,免得他缠着爹爹要抱抱,“娘这儿有松糖呢。”

这小子精明!知道两千骑去鹿山不只为助他,同时也在防他,所以干脆先拒绝掉,免生后患,“既如此,曾兄弟又何苦迢迢千里而来?”

她还真是没见识过这般活泼的女孩子,原以为已经够活泼了,不想人外有人,这曾筱不但活泼,而且纯善的像个孩子,丝毫让人动不了怒,“年后即到双十了。”

“到没见你不让她们出门,怎么偏我不能?”仰头看他。

“大师兄,有人打擂——”最是眼尖,不待别人应和便以身随意动。

嘉盛不封信封并非真得是让君锦斟酌措辞,该斟酌的应该是那个正主——罗瞻。

不知什么原因,君锦生下儿子三天都不涨奶,若不是生之前就请好了奶娘,真不知该怎么办好,小家伙饿的哇哇哭,她却只能一边看奶娘喂奶,一边流眼泪,她不配做母亲。

笑,“不想跟我在一起?”不送她回林岭是担心她被累到,那儿的女人挺着大肚子都能干活,她做不来。

这臭丫头做不得丈夫的主,居然还胆敢顶嘴,“不知羞耻的东西,败坏门风还不够,居然还替土匪说话!”

君大嫂一边端茶给婆婆,一边笑道:“天阳哪里会跟我说他的事,只听他说小姑爷领军有道,恐怕是赖着他去军营指导了。”

笑得张扬,忍不住又在她的额上亲一口,正巧秋露端了鸡汤进来,见他们这亲昵举止,正打算缩回去。

先帝嗜歌舞,特设汇园教授宫人、臣妇们舞乐,其中流传最广的就是这支“金缕玉衣”,尽显盛世的华贵雍容,本该是众人合舞,伴众器乐,寓意百花齐放,如今只有秋露的长笛为伴,因此只能摘一段独舞来跳——

就知道这人霸道又自私,“我不上山。”像逃跑一样,再说山上就她一个人,他十天八天都未必回来,万一又出去打仗,谁知道会不会一年半载才回来,难道让她在山上当石头不成,“我喜欢待这儿。”

“这会儿她们都回去做晚饭了,人少不好玩。”失望无比的叹息,今年刚满十七,只比君锦小一岁,有时候却老觉得她只有十二三,喜欢笑,喜欢热闹,越是人多越欢乐。

提起裙边,一路疾走回房间,阖门,明知道他不可能进的来,真不知道自己在怕什么——

“不过一个土匪,你精骑五万,何必受他制约!”君哲宸不理解儿子与土匪做交易。

“……”心中某个角落被触动一下——这人其实很善良,把黑狼留给她,还跟她换房间,“有炉火,没事的。”

“多大了?”趁她来收拾碗盘时,他问她。

“啊——”突然跳起来——因为身后有人碰了她的脸。

出奇的,他笑了,只是笑里带着冷哼,不过倒是停手了。

“别乱动,再裂开可怎么办?”阻止了欲解她衣袍的手,让他侧躺下,头枕在她的腿上,手指抚触着他的肩臂,希望能减缓他一些疼痛。

她的抚摸令他昏昏欲睡,多久了?自她离开后,再没有过这么恬然的舒适,“背那长诗来听听。”好久没听到她的声音了。

君锦忍不住轻笑,“都三四十的人了,还跟孩子似的。”他并不是喜欢那诗才让她背诵,而是需要诗句来催眠,以前每次背到这诗,他都能很快睡着,不过现在让他睡一会儿也好,“嫦月度遇山中鹤,漆墨绘描鹿中原……”。

背不到一半,他睡着了,还跟以前一样……。

能找到他们全因为一只狗——罗定睿的小猎犬,是它嗅到了他们的所在。

嘉盛往洞里喊话时,某人正在妻子的胸脯上啃咬,好在这洞不易进,才免了他们在众人面前丢丑。

回去后,君锦没敢让曾筱给她擦药,怕她看见自己身上某些奇怪的痕迹。

罗瞻的伤则必须要处理,不过鉴于只有大夫和嘉盛在场,他到也没觉得丢丑,肩背上那几道像被猫爪抓出来的伤痕,在众多的伤口中显得异常突兀。

“野物不干净,老夫还是为将军擦些解毒的药膏妥当一点。”老大夫建议。

罗瞻则答得相当轻松,“无妨,这只猫很干净,碍不了事。”。

待老大夫一走,嘉盛方才露出笑意,“大哥要在鹿山多住些日子了吧?”

罗瞻哼笑一声,那是自然,他还不清楚那只小野猫想怎么处理他,至少要等到她的消息再说。

两人聊了没两句,君锦就推门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