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和顶着黑眼圈说:“这叫节日综合症好不好?”

“经济危机时期,国家号召厉行节约呀。妈妈您看,那家都放了半小时烟花了,我看免费的,还不污染大气。”和和指着窗外说。

郑谐:……好滥。

饭店在郊区的海边,一排漂亮的平房,后面是防护林,地上落满松针。停车场就挨着那片小松林。

“我自己要求的。那地方贴近自然,城市气息少,有些事情可以想的更清楚些。”

“我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

“没有,是拍得非常好,几乎每一张都挑不出毛病来,完美得不真实。”照片拍得的确理想,几百张照片,几乎没有废片,每一张都能用。尤其是雪地外景那几张,十分梦幻。

和和:“来不及了,哥哥。”

郑谐是个好教练。他表情少,脾气少,面对一众叽叽喳喳的妙龄女孩,无论胖的瘦的清秀的美艳的,统统把她们当大白菜。后来这支临时组建的良莠不齐的白菜队伍,居然杀入决赛,夺到了亚军。虽然是亚军,可是郑谐那个学院是以女生珍稀著称的。这个成绩足以跌破很多眼镜。

“你这样死撑着很影响别人的工作情绪。你没见这些天听到你的咳嗽声时那些女士们一副心碎的模样。”助理贫嘴了半天想起正事,“刚才你在会上说的那个收购计划……你当真?”

如此一来,筱和和想把那些漂亮书纯粹当作书架上的装饰品的计划便破产了。

和和听到有人提她,从食物里抬起头来。她从开宴吃到现在,就没有停过,连头都没怎么抬。

他还想着昨晚在电话中对父亲说他要带杨蔚琪回家见他时的情形。与他交流甚少的父亲听起来似乎很高兴,甚至很仔细地向他确认他们到达的时间。

这样的状态即使是最熟悉的人也会觉得陌生。但郑谐仍然一眼便认出了他。

或许无数次在场、食堂、自修室里擦肩而过,却从不曾留心过。

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和和已经完全不是记忆里的那个样子了。

和和竟然化了妆,虽然很淡,可还是与平时不同,眼睛看起来也比平时大了一些,或许是昨夜没睡好,也或许是因为她涂了眼影。她皮肤极好,凑近看都找不到毛孔,懒得保养也极少化妆。有时候他从国外出差回来会送她名贵的化妆品,她会直接要求他下次换成好吃的。但是今天她施了粉,不同寻常的白。

不想一小时前走路都七扭八歪的曹女士,现在已经口齿清晰,思路敏捷。她在电话里底气十足:“和和或者在我这儿,或者不在我这儿,总之我不告诉你!”

后来郑谐终于开口,对和和说:“明天你跟我一起走,我把你送到A市去。”

和和考了个不错的成绩,然后迎来大学第一个暑假。

她笑得比平时多,但笑意到不了眼底。她的话也比平常多,但常常词不达意。而且,和和平时其实很懒散,喜欢盯着一件东西静静地发呆。可那两天里,她总是把自己搞得忙忙碌碌却不知在忙什么。她不喜欢做家务,但那两天她总是跟家里的保姆抢着干活。

那家夜总会离和和住的地方挺远,所经之处都是主干道,车流密集,而郑谐则绕了圈子,把车直接开上环城高速路。虽然远一些,但不会堵车。

“苗苗姐,这烟的气味特别,给我一支吧。”

男子走后,郑谐向杨蔚琪解释:“他去国外住了好多年,我们已经很久没联系。”

“不用了吧,又不是新车型。我开过同事的车。”

所有人哄一声笑起来。女老板说:“夏天都快过了,有人的桃花现在还开得这么旺?”

岑世作出一副认真的表情:“抱歉,这城市我不熟,刚才忘记换车道了。违反交通规则是不道德的行为。”

杨蔚琪是令人舒服的女子,而且她很会引导话题,说话时很考虑和和的兴趣。她与和和同龄,虽然看起来比和和成熟,其实她更小一些,此时她像姐姐一样照顾着和和,来了东西总是先递给她。

“我若是那女孩,我可永远都不回那男的身边,任他再怎么信誓旦旦。”郑谐说。

“你怎知我不会来?”

而且,郑谐很不认同地看着她在一群人的起哄下,替新娘喝掉杯中的酒,惹来一阵掌声。代酒是要喝双份的,本来那酒只是三分之一杯,但有人夺过酒瓶故意地把二两半的杯子填到满满。和和持着杯子正犹疑着,旁边的伴郎从她手里把杯子接过来,一口喝到见底。和和微微向他欠了欠身,没有笑。

“再多一点就会吐了。杨伯伯那个人,这一回陪他喝足了,以后他就不会再逼我,否则还要被他整。”

那时长辈们希望她念美术,但她自己不喜欢,觉得“艺术生”像一个骂人的词。只有郑谐支持她:“不要去念美术,美术系学生神经兮兮,不像正常人。何况,那个竞争太激烈,你考不上。”

这一日晚上他与组员开完会后,发现和和竟然在他们的研究室里加班,便顺理成章地进来陪她。结束时才七点,他送和和回家时问:“你应该还没吃饭吧,想去哪儿吃?”

“怪不得我觉得有一点面熟。”

萧薇表姐的小名本来叫作蔷蔷,是郑谐娘家那边倒数第二小的孩子。自从哆啦A梦里出了个尖嘴猴腮的“强强”,而乐坛又盛行小薇这首俗人歌,她就开始强迫每个人都改称她为“蔷薇”。

周六的早晨,郑谐与和和已经坐到了飞机上。和和脸和眼睛都是肿的,郑谐断定她昨日睡觉前喝了太多的水。

“时霖,你确定我们俩说的是同一个人?”

“没有的事。”

低头看表,她昨晚特意校了时。八点半,标准的北京时间,一秒不差。

和和撇了撇嘴,看起是不打算继续闹下去了,又不甘心这么灰溜溜地收场,蹭到他身边摊开手,带点撒娇意味:“给我打车回家的钱。”

她年幼的时候,妈妈大半时间留在西北实验基地,补贴都用来请保姆看护她。郑谐的妈妈看不过去,便接手了照看她的工作。

郑谐在那家清净的会所里睡了整整一下午,醒来时已是万家灯火,雨也停了,满天星光。

郑谐五官长得非常致,连皮肤都好得令女人嫉妒,但是他板着脸的样子很吓人,连她这样从小跟他闹到大的都有点害怕,他的下属一定更怕他,韦秘书在他面前就永远是一副目不斜视的端庄模样。

这样回想着往事时,和和的不安情绪便渐渐平静下来。

她也不是有心要把所有男人都跟郑谐作比较,因为多半都会被比下去的。可是她长这么大,郑谐是她最熟悉的男,自然不由自主地就拿他当参照物。

“筱小姐,这里。”刚出机场大楼,正思忖着坐公交车和打车哪个价比更高,突然听到熟悉的声音。定睛一望,原来是郑谐的贴身司机小王。

和和看着,心仿佛被油煎着,呼吸都会痛。又不敢当着他的面流泪,强作欢笑。

给家里拨电话时,她正努力编着理由,妈妈突然问:“是不是郑谐病了?”

和和惊讶于妈妈的敏锐,支支吾吾词不达意地说着不严重只是小病症之类的话。既然郑谐有心要瞒着家里,那她自然也有义务配合。

和和妈说:“你留在那儿照看他也好。”

和和觉得没头没脑,又想不出所以然来。

表面上,郑谐恢复得也很快,过了几天可以开始吃一点东西,有时坐起来,甚至下床走一走,大多时间还是躺在床上闭目养神或者睁眼望着天花板,什么也不做,仿佛老僧入定。

“为什么生病了也不告诉我?”郑谐状况好转的第一天,和和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