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大爷苦着脸扫地,打水,拖地,怕舍管批评他。吃中饭回来,正好赶上陈旭宿舍一群人出去,“上哪儿?”“去宾馆,比赛睡觉,谁躺不下去先起来就算输,输的人打半个月饭。”“你打算睡多久?”“三天三夜!”一行人走远了,我们感慨,现在的小新生还真牛x,比我们强。

那个领舞的是他女朋友!

仔细斟酌我每个月的现状,我决定去银行贷款,贷三年的,经过一系列手续,终于办好了。

我说:“还有更霸道的,要不要尝试下?”然后猛地把她揽进怀里,用力地亲她,直到她的脸都憋红了。

我的目标一向比别人高,我长得也比他们高且帅,如果我有钱,跟在我身后的女生不知会有几排,可是我太穷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得多动动脑筋。我在几个论坛注册,广交网友,广结善缘。

大学几年我觉得自己一直处于没吃饱的状态,尤其是肉,总想吃。对于动不动就出去搓的同学,我心里充满了妒忌与羡慕。刚上大学觉得食堂的饭菜还行,反正我妈做饭也不好吃,后来就越来越难以忍受了。第一次吃到苍蝇时我差点吐了,端到窗口去教育大师傅。他听都不听,立马又给我打份新的。再吃到苍蝇我面不改色,直接去退太亏了。先扒拉到一边,等菜吃得差不多时再义正词严地去退,还可再吃一份。四年下来,我吃到过苍蝇、蟑螂及其它辨认不明的生物,吃到过头,更可怖的是吃到过一个生锈的大铁钉子,我又气呼呼地去理论,大师傅这次很激动,说太好了同学,你给吃出来了,还没割伤嘴。我说钉子哪儿来的,他讲是挂大勺的,一起掉下,钉子说什么都没找到。学生最近对食堂意见特别大,万一割伤了人,还不得骚乱!可惜钉子掉在粥里,再拿一大杯粥也不过一块钱,最后师傅慷慨解囊,给我打了一份三块钱的雪碧。

下午踢球回来,暖瓶里的水被人用了。我十分不满,“谁他妈动我水了?”最讨厌别人用我东西。江胜强连忙说“是我,我没吃饭用你水泡面了。”输球本来就一股恶气,我狠狠地啐一口“乡巴佬!”他腾地站起来,“你他妈说谁?”“说你,怎么地?”“再说一遍!”等大家反应过来,我们已经冲到一块去了。被拉开后,我的胳膊青了,他拿水溯口,牙出血了。屋子里气氛有点异样,大家看我的眼光都不友善,我觉得郁闷非常。

我终于成为男人了,她显然比我谙熟。我趴在她身上喘息,晕眩感好久才褪去。我们从一开始就显示了这方面的无比和谐,以后一次比一次疯狂,什么新鲜刺激的都敢做,她在床上的放浪真是不同凡响。我们有时一起上黄色网站看有什么新花样,有时去保健品商店买些奇趣用品。老话总说女人要抓住男人的心,先打通他的胃。这话错了,女人要抓住男人的心应该先霸占他的床。以后的岁月里我跟不同的女人上过床,但却没有一个如李白这么放荡,这么厚颜,然而也正因为如此,显得别的女人都寡淡,就像想喝酒时端上来的茶水,不够解渴,不够味。

我告诉她贷款的事,她有点感动,伸手拍拍我的脸,“乖孩子!”下午李白出去买“事后药”,因为我没戴套。

我在这里一直呆到十一结束。她经常逃课陪我出去逛,我们走了南京路,外滩,去宜家、港汇买东西,我体味着上海,用各种方式感知着上海,我从小就充满了憧憬与向往的上海啊。快走的时候我们去上海书城买了本痞子蔡的《第一次的亲密接触》,我们俩用笔在扉页上写上了“十月五日冷雪松和李白同购”,因为我们也是网恋,与第一次亲密接触有诸多相似处,所以买来见证我们的爱情。

当然许多时间我们都是在床上度过的,有时一晚上要来几次。什么叫欲仙欲死?后来我觉得精神都有些恍惚了,走路时脚飘。我告诉自己不能这样,可是激情像涨潮的海水一样,转瞬就把理智的堤坝冲垮了。

所以当我回学校时,金垒和林林都不认识我了,瘦了一圈,人也黑了不少,大概是逛街被太阳晒的。

尽管金垒安排了人替我点卯,我逃课的事还是被系里知道了,孙玉文一点没客气,把我的级队长给抹了。不当就不当,在我心里,李白比什么都重要。

金垒和林林叫我喝酒,他劝我说,“兄弟,酒是穿肠毒药,色是刮骨钢刀,你可得保重身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啊!”“靠,几天没见,怎么这么有文化了呢?还一套一套的,你把酒禁了我看看!你没听说过‘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吗?”金垒感慨地说,“情种,你就是情种一个!”于是他和林林端起酒杯敬我。

寒假快到了,李白邀我去上海过年。这就得跟妈妈讲了,她听说我有女朋友了,马上就不高兴。待听说我要去上海过年,就更加不满。临了撂下狠话,“你去就别认这个妈了,养了你二十年,有对象妈都不要了!”我有点为难,李白又打电话来催,她租好了房子,给我买了许多东西,我还是去了。反正妈就我这么一个儿子,再不好她也不能不要我,回来哄哄她就是了。

这个假期是我记事以来最开心的,和喜欢的女孩在一起,真的像一个家庭。我们去市买东西,回来做饭。她连内裤都没洗过,所以做饭还得我赤膊上阵。烧糊是难免的事,最后我们去外面吃。

我担心她总不回家父母担心,她摇摇头,“他们知道我跟你住在一起,爸爸说我高兴就好,妈妈说要采取措施,如果万一怀孕要告诉她,不要自己偷偷解决。”我目瞪口呆,随即想到如果是我妈知道我和女生没结婚就住在一起,会什么态度,不禁感慨,还是上海人啊,就是前卫,思想进步。

这样我萌了去她家里看看的念头,李白倒是很痛快的答应了。

如我想象的那般高雅华丽,就是觉得太大了显得寂寥。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她家的那架钢琴,三角的,白色。尽管我听李湘讲,在上海即使十分普通的家庭也会给女孩子买钢琴的,但还是有些震撼。

前几年单身的小姨买了架二手钢琴,开大巴的手也没怎么弹过,后来就一直放在我家,黑乎乎的十分陈旧。所以谁一说钢琴我眼前都会浮现出那老朽的破桌子一样的东西,而今见到的这架钢琴,真的像公主一般。

她爸爸在家,妈妈应酬去了。她爸是位非常儒雅的中年人,微微福。看到我,他点点头,“小白的同学,你们年轻人聊吧。”不久他也走了。我没想到是这种情况,在我心里,这是女婿第一次登门拜访,按我家乡的风俗,应该准备小鸡蘑菇招待的,他们只把我当作李白的一个普通同学。一头热望扑空了,我非常懊恼。

李白十分崇拜她妈妈,据说是能力十分强的,极其擅长交际。因为忙,李白也很少见到她。我只见过一次,像周璇一样的女人,精致完美。后来我慢慢现上海女人都很厉害,也许正因为如此,上海男人才成了居家动物。

我们还是缠绵于二人世界的生活,我给妈妈打了几次电话,她仍然很生气的。过年了,李白跟我告别,回家去陪她的父母。我一个人,感到郁闷无聊。

天色很阴暗,我在外滩流连了很久。那一座座经典庄严的建筑仿佛在无声地讲述着这个城市的历史,我最喜欢和平饭店,不仅是它的来历,光听名字似乎就能感受到它的百年风雨。刚健而雍容,令我想象着上海滩如梦般繁华的往日时光。也是从这天起,我决定走遍上海的每一条街,用自己的脚丈量它。

李白听了我的想法,说没什么好转的,不过你喜欢那就转吧。我们不可能走遍全城,但是可以一个区一个区地逛逛。上海不仅有珠光宝气的一面,也有许多杂乱肮脏的地方。我们走在火车站北的小巷里,当时李白忽然要上厕所。极其狭窄的胡同里两边都是卖小吃的摊位,炸臭豆腐的味道飘得老远。上面晾着洗过的衣物,不时有水滴下来。地上到处都是垃圾痰迹,从厕所出来她一直皱着眉头说太脏,受不了。大概两旁住的就是所谓的“棚户区”居民了,被子衣服都用长竹竿伸出楼外晾晒,一家家都是如此,形成一种独特的景观。

“看到这些,你失望吗?”李白问我。

“不失望”,我说的是实话。越是这种极大的城市才会有这种现象。我高中的同学田祖业在欧洲读书,他告诉我,许多西方的大都会也是如此。我爱上海,爱它的包容性,最富裕与最贫瘠的都能和平共处在同一片天宇下。那种整齐划一,规范一致的城市一般都是缺乏历史感的新城。

第二天,李白说什么也不肯跟我出去了,要逛只到她想去的地方逛。女人都是十分爱商店的,我又囊中羞涩,对商店更是反感。还好她不似那些女人,喜欢什么都自己掏腰包,偶尔还给我添置几件。李白穿衣服和我们那些女同学反差太大。夏天她的衣服都是露肩的,吊带都不用,露脐露背不一而足,裙子裤子都是短得可以,颀长的腿子像小鹿一样结实有劲。鞋子常常是透明的,细长的脚在里面看得清清楚楚,走路时脚踝一扭一扭,搞得人心里泛酸。不论是坐车还是买东西,她都会招致不同的目光,男人的眼睛充满暧昧,女人的则明显的很不友善。

“你可不可以不这样穿啊?”她坚决回答,“不可以!”看到那些男人的眼神,她得意地哈哈笑,“女人就是应该走在挑起诱惑和拒绝诱惑之间!”我的心情不同,我想脱下衣服把她包在里面,又想狠狠地掐断那些意味复杂的目光。

冬天她不能那么暴露,但还是打扮得十分魅惑。不管什么天气里面都是裙子,而且绝对不会长过膝盖。丝袜是加厚的,我不认为它能对抗上海阴冷的冬天。外面裹件大衣就是她最保暖的装备了。

穿衣问题多次抗议未果的情况下,我只好认输。后来现,我几乎没有哪件事情拗得过她,只要她不让步。我整个人就这样被她吃得死死的。

我们谈到毕业,“你来上海吗?”我当然来上海,我从来没想过去别的地方。我觉得人不在北京上海生活基本就是失败了。她看着我,若有所思。

回学校的旅程显得特别漫长,我觉得心都放在上海了。没什么事情会吸引我。我生活的目的就是省下钱来买票去看李白,她略微心情有些不好,我都会毫不犹豫地跑过去看她,旷再多的课也不在乎。那时我们没有到上海的直达车,得先坐到北京转,后来才有直达车,我见证了中国铁路运输的进步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