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边新开两家网吧,经常有学生来这边叫外卖,正好多做几单生意。”

我说,“下个月黄金周,幼儿园会抽一天时间组织全体幼师去爬黄山,你要不要去玩玩看?”

我无奈,只好撒谎骗他,“这条裤子虽然丑,可它大有来头。”

我闷声说,“我喜欢他二十多年,他占据我一半人生,一想到要和他分离,我心里特难过。以后没有他的这种鸟日子,你让我怎么过?”

容铮习惯性地将双手扣在膝盖上,点了点头,“我等你。”

时间赶不上,我路过超级市场时赶紧买了双皮鞋,大妈看到我一身华丽的装扮笑着问,“姑娘,去约会呐?”

我看着她的脸,发现她鬓边已出现丝丝缕缕的白发,不禁悲从中来,潸然泪下,“妈,我一定会做好……”

有人反对说,“才不是呢,我妈妈说我是从垃圾箱里拾来的。”

我哽咽,一种莫可名状的悲伤笼罩在心头,类似的话程述也许诺过,其他人再重新说起,我便是绝不肯再相信了。

接下来的日子,我边习惯性的撕掉日历边计算着日趋渐进的婚礼日期。

过了九月底,这一天终究是来了。

我没有盛装出席,素颜扎了个马尾一身运动服出现在婚礼上,淹没在众多妍丽鬓影的红粉中,容铮笔挺的西装站在我身畔,接受众多异性的注目礼。我和容铮说,“你太扎眼了,和你在一起很有压力。”容铮笑说,“观察一圈,没有其他异性注意你,这像把你放在我口袋里,我非常有安全感,不必担心我会失去你。”我突然意识到这个人真的很坏,完全以调戏良民为乐。

婚礼的宾客很多,也有电视台的人拿着摄像机捕捉画面,当镜头偶然间对准我时,我立刻将容铮推出来,挡住摄像镜头,因为我不想在属于他们的纪念影像里留下任何身影。

幸好这个婚礼和我梦中的婚礼截然不同,新娘一身大红旗袍,新郎黑色西服,两人前襟胸口处各自别着一朵红花。

容铮问我,“他们很配,对么?”

我点头,“是啊,很配,非常搭配。”说完便叹气,抬头看湛蓝的天,只觉阳光刺眼,眼圈酸涨得厉害。

容铮眼神哀伤地望着我,“没事,结衣,细水长流,我们慢慢忘记他。”

程述敬酒终于轮到我们这一桌,我和其他人一样起身执起酒杯等待他说话。

程述伸手拍容铮肩膀道,“恭喜你,多年夙愿付诸现实。”

容铮执杯道,“多谢你成全,也祝你们白首偕老。”

我即使不用靠近,也能清楚看到程述面颊上的红晕,也能嗅到他身上的酒香,可惜这喜庆的一切都不是我给的。

我凑到程述面前,恭恭敬敬道,“祝你们早生贵子,全家幸福。”

程述笑道,“我当初真没想到你会做幼师,我记得小时候你可顽皮了。”

我挠头傻笑,“我也没想到,和你能同学九年。”

“你别这么说,容铮会吃醋。”

“哈哈,不会,他这人很宽容。”

容铮真的很宽容,程述走后,那种绝望感又再次袭上我心头,容铮便压低声说,“要么大大方方去抢亲,要么化悲愤为食欲,我支持你把全部礼钱双倍吃回来,别怕丢面子,我豁出去陪你一起吃。”

我低下头,伸手将离我最近的一盘干切牛肉全部划拉到自己碗里,拼命的嚼着牛肉,想起程述在苏丹维和时说,“部队里顿顿吃牛肉,吃得我快恶心了。”牛肉哪里恶心?明明很美味,我很生气,程述原来是个伪君子,他骗我说牛肉难吃。

容铮也顺手划拉一盘虾仁到盘子里,举起筷子猛吃,吃相却是异常斯文好看,不像我大口地吃,不断发出声音,显得非常粗鲁。

我嫉妒他,抬手将满是牛油的手往他西服袖子上一抹。

他没有躲开,伸出另一手轻抚我额发,低声说,“如果我早点遇到你该多好……”

我停下来,瞪圆眼看他,“你不要骗我,这世间没有如果,很多事我们都掌控不住。”

我这人相貌平凡学业平凡工作平凡,没有毅力也没有耐性,不勇敢也不果断,唯独在程述这件事上坚持得最长久,也最失败。所以说这世间没有如果,如果你到三十岁还单身,我便来娶你。不可能,不过是付诸于口的玩笑罢了,我却傻瓜似的当做是一生允诺。这世间也不是所有的努力定然能换来回报,譬如我,整整九年的同学时光和五年的默默等待,最后换来的是什么?我自己都没脸细说……

容铮将果汁递到我面前,看着我笑,“吃噎着了?别忘了补充水分。”

我拽住他的袖子,狠狠醒鼻涕。真奇怪,别人伤心时流泪,我流鼻涕,这身体一如既往地给我长面子。

宾客被我们俩这样的猛吃相震住了,纷纷七手八脚的划拉面前的盘子,埋头大啃特啃。

我和容铮是真的做到了扶墙而出,饱腹得走不动路,两个年轻侍者架着我们进车厢,看我们的眼神别提多怪异,就像我们是刚走出非洲难民营。

容铮将我送到家,最后才驱车回去,我步履艰难地爬上楼,打开门听到小杂毛汪汪的犬吠声。

我走到阳台,指着小杂毛说,“我知道你不服,但是没办法,你爸抛弃了我们,现在我才是你唯一的亲人!你在居民区休息时段乱吠这就是不忠不义不孝,现在亲妈正式通知你,这顿饭没有,下顿饭也没有,下下顿饭更没指望,你和亲妈一起绝食吧!”

我整整三天没有下楼,饿坏了我便吃饼干,渴了随便喝自来水,小杂毛的待遇和我一样,为了骨头他用犬吠向我表示强烈抗议,最后都被我冷酷的目光所镇压。

这三天我什么事都不做,只看小说,网络和实体来者不拒,又杂又乱。

看到耽美文时我真奇怪,为什么要男男相恋?可随即转念一想,如果程述不能娶我,让容铮去爆他菊花,相爱相杀,我心理立刻就平衡了。

我也看穿越文,很憧憬穿越文里的女猪脚混得风生水起,在古代玩一妻多夫制。

我看都市强取豪夺文时觉得最诡异,为什么剧情大多是四肢健全的女猪脚被多金帅气的男猪压在身子底下一奸再奸?难道每个萝莉的心里都隐隐渴望被有钱人强插一次?

杜拉斯著有《情人》,里面第一段话: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特地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候你是年轻的女人,与你那时的相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段话简直是我此时心里的写照,我想几十年以后当程述变成糟老头,我在公共场合遇到他,和他说,“嗨,你还记得你曾经说过在三十岁来娶我么?我永远都记得你说过的话。你看看你现在的鸟样,头发都掉光了,满口假牙,全身皮,你越混越魂淡了,你后悔过么?不管你后悔不后悔,我爱死你现在饱受摧残的魂淡模样,哈哈,看着痛快嘛!”

我看童话故事《小王子》时,又猛然心酸,小王子在沙漠中遇到一朵三瓣花,小王子问三瓣花:人在哪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