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帘重大小:593k类型:都市时间:20138220:40:11

冯简绷着脸放下手中的箱子,伸长手臂戳宛云的肩膀。

宛云终于清醒,茫然道:“到站了?”抱歉道,“我也有些困,先睡着了。”

冯简沉默,直到她自己站稳身体,才放手退后一步,冷冷说:“我们坐过站了。”

六个小时多余的火车行程,把他们拉到深山。闻所未闻的地名,卫星地图上居然都查不到。冯简查看细节地图才现他们身处一个偏僻的山谷。这列火车为了方便居民所开,算是最快捷的交通方式。而此站是终点站,三天才一车。

冯简脸色如寒冬过境。

早知如此,他就应该让宛云身后那一大票累赘佣人都跟来,或者依何泷之言乘坐私人飞机。至少好过此刻、现在、目前——两人齐齐睡过站,居然都没人叫醒,如此低级而幼稚的小概率错误。

山区手机信号不好,断断续续,宛云便走到旁边的公用电话亭给何泷打电话报平安,冯简走到旁边去凝望深山,他认为这将是自己人生中印象最深的一次度假。

何泷已经知道度假村的工作员没接到女儿女婿,一下午急得火烧火燎,打两人手机却又都不接,差点报警。得知两人睡坐过站,她语气温和地嘱咐宛云让她跟着冯简,注意安全,并再三询问是否需要派车去接他们。

百分百慈母姿态。

但话筒一递给冯简,何泷就在那端撕下面具,彻底怒。她数落冯简无组织无纪律没头脑,并用一些隐晦的词语彻底侮辱女婿的智商。

冯简忍耐听到第八十九秒,说了句“没钱投币”,直接挂掉电话,皱眉迎上宛云的目光。

宛云便也叹了口气,自嘲地道了笑:“还真是一睡千年。”

冯简一声不响地提起箱子:“还是先想想今晚住在哪里。”

按照车站工作人员的指点,不远处就是最近的山庄,可以找农户提供借宿。时已晚七点左右,山中天黑得早,高松成影,明月高照,仅有路灯的光辉落到地面仍然暗淡无比,更显前方山路漫漫。

冯简绷着脸拽着箱子,用手机照亮前路先行。

一时间,只能听到行李箱轮子在山地间的摩擦声,偶尔低头看一眼两人的影子,是冯简得确认身后的女人仍然在跟着自己,没有默不出声地掉到山沟里。

行路大概半个小时,终于看到村落的灯光。

冯简忽地顿住脚步,身后宛云措手不及,差点撞上。

他若有所思地回头,审视宛云。

今日她穿着白衫红裙,头盘起,只耳边戴黑珍珠耳钉当点缀——宛云打扮向来简单,然而穿什么都带着她独特的韵味。冯简在有幸知道那简单的白衫、围巾、一双鞋都具体价值多少后,认为她的韵味是不动声色的乱花钱。

宛云说:“不着急投宿吗?”

冯简收回目光:“先把你身上贵重的东西都摘下来。那块白石英表、还有耳钉,都取下,证件也从钱包里取出来,钱分开放。”

宛云不解:“为什么?”随即恍然,“你怕投宿时会碰到危险人物?”

冯简只盯着她。

宛云虽然觉得无甚必要,到底依言取下。

冯简目光再在宛云如白玉般的脸上停了一会,仍然不太满意。他沉吟片刻,终于从自己的电脑包内侧掏出什么。

在昏暗月光和极远处的灯火照射下,宛云看到冯简掌中多了个巴掌大小的物品。随着冯简手在某处按了一下,一把刀锋霍然出鞘。刀面并不如何明亮,反而奇异地呈现黑色,似乎钝然而并不锋利。

冯简再掏出自己的一张名片,双手捏着纸片两端往刀锋上轻轻一碰,名片顿变两半,飘落到两人脚下。

宛云向来识货,此刻不由轻叹:“真锋利!”随口问,“你怎么随身带着这种东西?”

冯简淡淡道:“习惯了,身上必须带点尖的东西,比较方便。”弯腰把自己的名片捡起来,撕成粉碎,抬手把刀递给她,“这刀你拿着。”

☆、64

宛云愣住,却不肯接,只轻声道:“你谨慎过多,我们不过借宿而已……”

冯简已经不耐烦起来,讥讽道:“不是给你防身,待会我们打劫用的。”

宛云再一愣,他便把刀顺势塞到她的手里。

“平时不要亮出来,做什么削苹果剔指甲的事。但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要记得拿出来用。”冯简皱眉说,“你大概不会用刀,没关系,这把刀足够锋利,能保护你自己。记住,即使对方已经倒下,但在你同伴来之前,你的刀尖都要一直对准对方——懂?”

冯简本来想说握着刀时最好往关键地位刺,手不要颤抖,临了觉得不切实际才改了口。这种安全意识,温室里的花朵估计拆碎了都不会有。

宛云依旧睁着大眼睛望着他,也不知道把自己话听没听明白。过了会她才说:“懂了,但待会我们从哪家开始劫起?”

冯简面无表情地和她擦肩而过,提着箱子继续往前走。

宛云微笑追上,此刻,两人终于并肩同行。

“这刀买下来的时候,很贵吧?”她试探地问。

冯简冷哼一声:“看你怎么形容,至少买它的时候,我是心甘情愿地掏钱。”

宛云掂量着手里沉甸甸的小刀,这大概是她所收到过最特殊的礼物,但再贵重的礼物,她的个性也是不太在乎。宛云方才略感怔忡的,只是方才嘱咐那些话时冯简的口吻。

很平和,很平稳,无甚起伏,就像他送来的那把古怪小刀的外观,不是锋利,不是狠辣,但有种明显到压制一切的力量,难以形容,仿佛刺中目标后对方才能不可置信地看着伤口,下一秒彻底倒地。

早在冯简观察她之前,宛云也在观察冯简,她的眼光自然比冯简要高明很多。男人虽然总习惯性地面无表情,平日里阴沉表情居多,但并非深沉内敛的城府之人。他习惯把任何事情都视作交易,很讲究效率,自私自利,只愿意为利益忍耐、务实到让人讨厌——

拥有以上缺点的冯简,出乎意料是个很自然的人。

从底层拼搏的人容易走两个极端,极端奢侈,亦或极端吝啬。冯简偏向后者,但明显又是特殊。

他只是在抗拒。

冯简认为曾经的穷困不是有损自尊的事情,他认为钱不应该随便挥霍,他认为没必要把钱投入到无聊的衣着打扮,他认为适可而止的花费便足够——无论赚多赚少,无论他此刻是穷小子还是亿万富翁,这个男人的生活方式依旧是克制简单而稍稍带些随性。

积攒金钱只是充分享受孤独而有回报的过程,但无论是如今的金钱,曾经的生活,甚至到未来的权利,似乎都没有强大到足矣改变冯简的地步。

宛云记得十年前,有人帮自己挡下热汤。四目对望,那不该是一名侍者看着顾客的目光。微微嘲讽,漫不经心,洞若观火,全无尊敬,随即再放开她。明明是她的过失,他却沉默承担。

十年后,那名侍者的境遇地位生翻天覆地的改变。但有什么却完好无损地保留。

冯简娶名门之女,似乎只是找寻最快捷进入圈子的有利机会。而他之所以想融入这个圈子,只是想最大化地为自己公司牟利。冯简很清楚自己是谁,自己要什么,即使在为自己的买华衣付账时,他的眼睛一边欣赏她,一边却是强烈的不以为然。

和十年前一样,冯简仍然没有完美的掩饰他的不屑。他本质上看不起她,看不起何泷,看不起他们李家的任何人。

宛云对冯简说:“你舍得把这刀送我?”

冯简把多年爱刀送人,此刻简直是心酸地一直撇嘴,也只讥嘲:“李大小姐什么时候对你的姿色那么没自信?”再皱眉道,“就当你送我破项链的回礼。”

——骄傲到用吝啬表达的男人,明明已经妥协但最后一刻却又主动拒绝了联姻的男人,明明不认同却又缺少男人控制欲的男人——这就是冯简。

宛云微笑,把刀收好。

两人终于在一家农户里借住,那家是对老夫妻,大儿子出去务工,小儿子还在上初中,个子拔苗似的抽条,又瘦又高。少年看到宛云后脸腾地涨红,眼睛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