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葳葳明白了,刚才,一定是自己又一次出了幻觉。她看见的并不是崔铭善那群人,只是一种虚像。崔铭善一帮人,其实现在还没到呢。

就在这时,那道缝隙里,突然伸出来一个人头。崔葳葳差点惊叫起来。那个人,她完全不认得。这个山中的小镇子,真的很小,其实说它是镇子有些夸张,严格上只是一条街而已。原本连这条街也没有的,明朝初年移民,在这里设置了一个军营,以防备当地深山内部经常到平原地区劫掠的强悍的少数民族山民,这才日益形成一个繁华的镇子。后来,经过十几年的拉锯战,当地山民武装渐渐瓦解,军队驻扎已无必要,朝廷就把军队撤了回去,这依附军营而生存的小镇,也就失去了根源,渐渐萧条,最后几乎成了一座空镇子。只是到清朝末年,有达官贵人看这里山明水秀,环境宁静,把这里当作避暑,打猎和游玩的地方,这才又有了人迹。但是因为交通不方便,人口始终不多。

在对老宅院的畏惧,和对那帮流氓的畏惧中间,她摇摆不定。

崔铭善的脸色突然黑了下去,大喝一声:“都给我住嘴!”声音立刻就消失了,一帮混混,看老大突然就心情不好,连喘气都不敢大声。在他们周围来往的行人,看这帮混混不是来头,纷纷绕道而行。

崔葳葳认识她,崔秀丽。隐约听说她是个半掩门儿。也就是说,在省城里当过阵子暗娼,给人包过。原来也是好人家的女孩,初中毕业后,吃不得在地里刨食的苦,她爹又打算把她大价钱给嫁出去,就跟人跑了。最开始说是在一家私人工厂打工,现在也是这么说。不过也是听那家私人工厂里回来过的人说,她总共就干了三个月,老板只给她两百多块就把她解雇了。后来,包她的那个老头嫌她没文化,换了个大学生当情妇,把她从那个高价房里赶出来了。还好,镇上的人都暗暗传说,她可没少捞油水,只要有钱,还怕没男人要。

姑妈楞了一秒钟,条件反射地向崔葳葳指的方向瞄了眼,只看见那扇黑漆大门,埋没在春深荒草里。姑妈很敏感地听到过路的镇上人出讪笑,脸上横肉立马就出来了。把崔葳葳又吓一激灵。

崔葳葳的眼睛里,眼白多于眼黑。她的眼睛很大,睫毛很长。这样一来,她那双本来形状满近似于中国传统古典美的杏核状眼睛,楞是给长错了地方,偏偏镶嵌在她那种瘦小的,下巴尖削的青白色小脸上,反而就给人一种极不安定的,让人一看就觉得要把眼神移开的感觉。她崔葳葳本人就已经不招人疼惜——这可怨不得旁人,谁叫她窝窝囊囊,一句话要分好几次,结巴地才能说完,那声音就好像决意要和人的听觉最低限度做个挑战似的,她看人的眼神,仿佛每个人在她面前都是一条吃人的猛狼,即使不幸被她盯住的人原来心地温和仁慈,但是在这种惊恐的目光下,如果能感觉舒适自然,那也需要有完善的心理准备。所以,认识崔葳葳的人,如果不是想在她身上找点乐子,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崔葳葳的痛苦上,那就能躲她多远就躲多远——当然,这崔葳葳最好也别来麻烦到自己。事实证明,在这个崔葳葳的身上,似乎更容易出问题。这部分原因,当然是因为她这个人委实也太窝囊,简直活得不象个人,象条名副其实的软虫,就是招人践踏的材料。还有部分原因,是因为就有人说她是命如纸薄,所以招徕一堆难以收拾的灾厄,克父克母,克亲戚,克死一个算一个。

所以,现在的只是,门上雕花镂空的装饰在火光下耀眼簇新,上面还垂挂着一面锦绣多彩的绸缎帘子,接着帘子微动,从背后传出一个年轻娇滴滴的声音来,只是在这个时刻,却让崔葳葳头皮一阵麻:

“老爷,您慢些儿走!“

话音未落,香风习习。崔葳葳两眼瞪得溜圆,看见那掀起的帘子下,先走出一只套着艳丽绣鞋的女人小脚来——那双小脚,差不多只有三寸。崔葳葳以为,那绣鞋的主人,必定是一美貌少女。

偷偷地把脑袋抬高点,崔葳葳顿时吓得几乎昏倒。那女子,都穿着华丽,显然身份是不低。但是,那一袭华丽的锦缎衣服,套在一具会活动的白骨身上,而这举白骨,还有模有相地端着一盏红纱的灯笼,灯笼里,影影绰绰,是一点绿色的火苗。灯笼里的光芒,把那只圆滚滚的骷髅照耀的通碧透绿。

崔葳葳看着这白骨扭动腰臀,似乎做出生前走路袅袅婷婷的姿态,若是活着的妙龄女子,必然赏心悦目,可惜她只是一架白刷刷的骨头!崔葳葳几次想昏倒,可奇怪的是又没昏过去。她死命掐了掐自己的手心,想确信这是不是做恶梦。但剧痛使她失望了。

等到适应了眼前的异状,崔葳葳吓到麻木的脑袋,开始越转越是飞快。

是了。她崔葳葳,很久以来,一直受到各种奇怪“幻觉”的折磨,被人骂做无事生非,不知好歹的精神病。崔葳葳自己,也为此深感自卑。分不清楚现实与“虚幻”,常常在不该说话的时候,很多人惊愕地看着貌似天真纯洁的小女孩,对着空气自言自语,而在该说话的时候……

可怜的崔葳葳,又往往疑神疑鬼,怀疑自己是出现“幻觉”,而不敢跟人家对话,唯恐自己再次被嘲笑为对着空气说话。

这一切的症状,都是在那次痛苦的泥石流之后生的。经过精神病医生的反复诊断和观察,断定,崔葳葳因为极度惊恐,对未来生活的绝望,对亲人的思念,所以,导致她产生了严重的妄想症状,伴随着幻视与幻听。

可是崔葳葳实在弄不明白,她看到的那些人或者物,确实就象真实存在的一样。而它们,似乎也看到了崔葳葳。就比如说那次,黑白两位不之客,崔葳葳在埋头吃饭时,突然觉得背后被人轻轻拍了拍,她回头一看,正对上了白色叔叔那双笑得眯起来的眼睛,崔葳葳当时就觉得,这个叔叔不象是好人。可是,当时她更奇怪的是,一向行动困难的爷爷,为什么不需要搀扶,就跟着他们自己往外走呢?当黑白两位叔叔看着她的时候,爷爷竟然走到邻居的身后,用手臂从后抱住儿子,不住的流泪……

老实说,崔葳葳那次是一点都没打算破坏邻居叔叔家的温馨气氛,可是,当那位老爷爷抬起眼睛,热泪纵横,用乞求地眼光望着她时,崔葳葳就又做了一次傻事。结果和每次一样,崔葳葳当场被赶出了门。

所以,这也是崔葳葳至今没吓昏倒或者直接疯狂的原因。她也算是见识过“大阵势”的人了,虽然她怎么都弄不明白,那些“阵势”,究竟是真是幻,但胆子倒是被训练得大了。所谓多见少惊。

白骨美人打着灯笼走在前头,崔葳葳紧接着又看见另一只女子的小脚,和一双男人的脚。女子跟前者一样,只是衣饰更是华贵耀眼,显然身份比前者要高。她紧紧搀扶着那男人,那男人向前移动,但脚下却……

崔葳葳鼻尖几乎贴到地面。她看清楚了,那双清朝男子的尖头鞋与地面之间,有一道距离。也就是说,这个男人,是在被那白骨美人推移着往前漂浮,而并不是如崔葳葳最初所想,是年迈之人被搀扶着,自己向前行走。

难怪,崔葳葳抹了下脸上淌的冷汗,这男人看起来移动得如此平稳。而普通人走路,是必须有轻微的颠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