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沙漠里得知仲彦秋已然脱身着实让他和楚留香大大松了口气,不过等自己和楚留香灰头土脸地从大沙漠里出来的之后仲彦秋的人没看到,倒是给他们留了封信,竟是多日前就已经启程离开了这里南下。

那说书先生今天讲的是“楚香帅智斗石观音,妙无花命丧大沙漠”,这也是江湖上目前最新鲜的段子了——顾名思义,这故事讲的是盗帅楚留香如何在大沙漠里杀死了作恶多端的石观音,又遇见了被神水宫门人追杀的妙僧无花,虽然念在往日情分上尽力调停,依旧没能阻止神水宫门人痛下杀手。

楚留香认出这是彭家镖局的彭氏五虎,他们身上还带着一个箱子,显然是为了走镖才会来这大沙漠,却不想这里最终成了他们的埋骨之地。

如果仅仅是如此,那么她要找的就不是仲先生而是好大夫才对,问题就在于每个梦魇过后的晚上她身上都会多出几个咬痕,不知道从何处而来,她甚至没有感受到受伤的疼痛,但是醒来之时伤口就出现了。

泡好茶无花便带着两个少女离开了,留下仲彦秋独自呆在这房间里,这房间布置得极其精雅,每一丝都是恰到好处的细致,仲彦秋坐在里面喝着茶,他并不着急,也对这房间的主人没什么好奇心,他就像是坐在一间再普通不过的茶舍里,喝着再普通不过的茶水,甚至还颇有几分百无聊赖之感。

是的,在沙漠里蓦地出现了一艘船。

“话是这么说,我还是第一次见到石驼愿意听别人支使。”姬冰雁感慨道。

兰州是整个西北最为富裕繁华的城市,西北那些腰缠万贯的豪商巨富大多聚集于此,在这里最不缺的就是有钱人,财富已经变成了不断增长而又无趣的数字,但若是财富积累到了一定的程度,一样会为众人所钦羡。

当年谁都看得出姬冰雁喜欢高亚男,谁也都看得出这是襄王有意神女无情,高亚男的一颗芳心尽数系在他面前这不解风情的花蝴蝶身上,而这花蝴蝶倒好,那年酒后答应了同高亚男成亲,他还起哄着要喝喜酒,谁曾想第二天一大早两个人就都没了影子,他和姬冰雁还当他们是私奔了,结果今天一问才知道,竟是胡铁花酒醒之后便翻脸不认帐,脚底抹油跑了。

商队是沿着马连河走的,上了黄土高原后土地瞬间就变得贫瘠了起来,在这里最为昂贵的资源就是水,即便是花满轩这个老板,每天能使用的水也只有固定的一点。

这些人却也不全都是对仲先生感兴趣的,仲先生的本事说起来厉害,但大多数人都是听过算过,没病没灾安安生生的谁会去找通鬼神之人呢,至多心里记着有这么个人以后遇上莫要招惹便是。

喝茶的时候他们也免不了闲扯上几句,琴棋书画的两人聊得,那柴米油盐家长里短的他们也不避讳。

“你说的也没错。”仲彦秋说道,“一个男人如果当了和尚,也就没有人会再拿他当做男人了。你们神水娘娘笃信佛教,对吗?”

她们骑来的马儿挣扎着却还是站不起来,便干脆不要了,运起轻功而去。

“再这么下去,阿飞怕是要被他拐跑了。”仲彦秋执黑在棋盘上落下一子。

一旦自己无往不利的美貌失效,难免要恼羞成怒。

陆小凤从苦瓜大师那里吃了顿素斋,下山便满耳朵里就尽是那白玉京仲先生云云,这一举成名天下知了不得的人物,他若是不好奇那才是有鬼了。

“五羊城,那可是个好地方。”常漫天一拍大腿道,“尤其是在这吃上,可再找不着更讲究的了。”他说着兴致勃勃地同仲彦秋说起了几家酒楼食肆,“别看这几家名头没那什么鹤延居五福斋名头响,那可都是真材实料的好吃,比如那龙虎斗,食材不怎么好听,但是那滋味真的是就一个字,鲜!”

人生在世不过吃喝二字,常漫天不好那杯中之物,却对吃的东西很是讲究。

“龙虎斗?”仲彦秋说道,“我倒是听陆小凤讲过,他每次去五羊城都得吃上好几碗。”

“正是正是!”常漫天大笑道,“那陆小凤还是我带去的呢,不然他哪里找得到这犄角旮旯里的苍蝇馆子,你到了那里报我的名字,他们的酥炸蛇段做得也极好,一点腥味都没有。”

“那我可得好好尝尝。”仲彦秋对吃的没什么执念,但到底跑过那么多世界,见过的花样也算是不少,挑拣着同常漫天聊几句,加上他们中间还有个共同的朋友陆小凤,很快对方就对他几乎完全放下了戒心,邀请他雨停之后一同赶路。

仲彦秋犹豫了一下也就答应了下来,倒不是因为别的,他跟常漫天的镖队接下来还有好几百里的路线是重合的,对方是拉着十几辆镖车急行军,他是单骑匹马小跑着缓行,算下来速度却也是差不多的,不一起走也相隔不了多远,想想那种状况他就觉得尴尬。

夏天的雨下不长久,小伙计分完驱寒汤又收拾好药材锅子,外头的雨也就停了下来,这雨来得突然去得也突然,上一秒还大雨滂沱金戈铁马,下一秒雨声骤停,只听见蝉声断断续续地响着,更显得寂静。

刺眼的明光照在雨后的水洼上,太阳出来了。

伙计们把镖车上的油布掀开抖抖仔细收好,镇远镖局的大旗高高立起来,趟子手老赵清清嗓子走在最前头,“镇远——扬威——”嗓门高亢敞亮。

仲彦秋骑着马跟常漫天并肩而行,常漫天是个很爽快的汉子,闯荡江湖三十多年大江南北哪里没去过,什么光怪陆离的事情没见过,仲彦秋只略略提一句,他就能翻出好几件有趣的故事讲给仲彦秋听,说着说着感慨万千,只道自己也老了,走完这趟镖就到了挂剑归隐的时候了。

索性他也寻好了接班人,镖局里也不至于陷入青黄不接的境地。

他说,仲彦秋就听着,适时地插上一两句话以免冷场,太阳转眼又大了起来,雨后的水洼不多时已然消隐无踪,那一点点因为下雨升腾起的凉爽化为了被阳光炙烤的酷暑,常漫天掏出块青布帕子擦擦汗,扬声道:“按这个速度今天傍晚能赶到镇子上,大家伙加把劲,今晚吃顿好的!”

听他这么说,本来已经有些有气无力地镖队立时精神了些。

常漫天笑着跟仲彦秋说道:“看看!这群小崽子一个个都是吊着萝卜才肯跑的主儿,不喂顿好的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

他话音还没落,后头就有人叫道:“我们是小崽子,那副总镖头你是个啥?”

镖队顿时就哄笑起来,“滚滚滚!还编排起老子来了!”常漫天笑骂道,从马鞍边上的侧兜里掏出块饼子就扔了过去,“吃的还堵不住你的嘴!”

哄笑声更大了。

这年头的镖局很多都是同姓子弟或是同门师兄弟组成,关系自是比同外人亲近,镇远镖局便是如此,那总镖头是常漫天的师兄,下面的镖师大多都是他俩的徒弟,他们师兄弟江湖厮杀几十年,一杆“金枪铁剑旗”打出,东南一带少有人敢动他们押的镖。

仲彦秋回头看了眼哄笑着的镖师和伙计,眼神扫过一张张挂着风霜之色的年轻脸孔,“他们都很不错。”他说道。

“过奖过奖。”常漫天笑得脸上的疤痕都皱在了一起,语气里颇有几分自得,这次他带出来的都是镖局里的中坚力量,一个个看着年轻却也都是跑过许多趟镖的老手了,可以说是他和师兄教出来最为得意的弟子。

他们正说着,忽然就看见前头路中央坐着个人,一个大胡子的男人。

这么酷热的天,那个男人却穿了件紫红缎子的大棉袄,只看着都觉得浑身的汗要往外冒,长长的胡子又浓又密遮得看不清脸,他端端正正地在路中央坐着,手上拿着块帕子,竟是在一针一线地绣着花。

常漫天皱了皱眉,挥手停住了镖车,对着前面趟子手老赵使了个眼色,老赵从常漫天第一次走镖就跟着他了,默契自不必说,轻咳两声走了过去。

那男人专心致志地低头绣着花,他绣得是朵黑牡丹,看起来已经快要完工了,针脚细密尽态极妍,比许多姑娘绣得都漂亮。

“朋友!你这花绣得不错啊!”老赵放大了嗓门喊道,他本来嗓子就亮,这么一喊更是像平地炸雷一样,不留神就要被吓上一跳。

但那男人仿佛什么都没听到,只低头绣着他的花。

常漫天清清嗓子,道:“合字上的朋友,莫要烂财才是。”(道上的朋友,我可不想在押镖途中遇上死尸拦路。)

大路中间绣花,本就是极为奇怪的事情,常漫天心知此事难以善了,这么说了一句后便唤了老赵回来,飘身下马准备亲自去会会他。

仲彦秋眯眼盯着那男人瞧了一会,笑道:“你们这东南的捕快,怎么还有在路中间绣花的癖好?”

常漫天一愣,那男人却突然暴起,手中绣花针一抛,直直冲着仲彦秋面门而来。

“我不光会绣花,我还会绣瞎子。”他嗓音粗粝,话未说完已然同仲彦秋近在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