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至眯了眯眼睛:“你是……?”上下打量我半晌,这五年她好歹是进化了,不再直接说出“不认识”这种伤人的话,只犹豫着沉默,不过她仍在自己光洁美丽的脸上简洁明了地标明了三个大字,不认识。

阿狄似乎是没想到我会这样嚣张地回他,当下被我噎得,鼓着眼睛看我了半晌,才泄气地拍马超过我的马车,嘴里不住嘟嘟囔囔:“麻烦的女人!要不是南平硬要我带路,我才懒得理你!”

来听听吧,这厮仰头,哀求状:“夺泥燕口,削铁针头,刮金佛面细搜求,无中觅有。鹌鹑嗉里寻豌豆,鹭鸶腿上劈精肉,蚊子腹内刳脂油,亏得公子下手!”哈,我知他是怕大水冲了龙王庙,日后面子上不好看,索性故意拖延时间,等我们过来了再做打算。但,也不至于说得这么文绉绉吧?这话绕得,就连我这个久在他书袋中浸淫的家伙也要仔细寻思一番才能反应过来他究竟要说什么,更别说马上那人了,完全是一头雾水的状态,愣了许久,似乎在奇怪他为什么突然说这么一堆奇奇怪怪的话,半晌才怒道:“你唧唧歪歪的什么东西?我看好的,我也给你钱了,又不是抢你的,你凭什么反悔?”

我笑着替他接道:“这个妹妹,我原是见过的。”

好吧,这个比喻确实不怎么恰当,但在墨老爷子心里,当然除了他和他英明神武的儿子们,万般皆下品。

是,我一定要活着!

我也是不想的,只是觉得脸上有些湿,伸手摸了一把,才发觉自己已经泪流满面,于是索性放声痛哭。

我笑,然后仰头,拼命眨眼,——如果想哭的时候,记得眨眼睛,这样泪水会消失,很有用,谢谢。等确定已经恢复正常,我才笑着看回他:“谢谢!南平!”

我瘫在木廊上,遥望天边暗淡的银钩西斜,多么美,这大概是我在这最后一次欣赏这美景了吧?

我深吸一口气,努力平息下剧烈的心跳,大步向吴越走去。

南平摇摇头,眼泪留得更凶:“我都听老郑说了,田即会伤人,有很大原因是有人暗中用金针刺入了他周身大穴,加速了毒性发作,也令他功力暴涨。但是……小艾,你有注意到吴越颈上的金针么?他反其道而行之,封住了自己的穴道,减缓了毒性的发作,可……他逼不出,也解不了这种毒。”

墨谦呆了呆,缓缓垂下目光,轻轻点头:“好。”

秋风乍起,轻抚她大红的衣衫,我爬上榻,轻轻拥住她,闭上眼睛,漫漫地哼着歌。

花妈妈突然于灵动中静寂下来,双肩下垂,昂首垂目,嘴角含一抹浅浅笑意,连琴声也放轻放缓至几乎无声,人群寂静,静得仿佛是我双耳突然失聪,过了漫长的几秒,才见花妈妈眼波缓缓流转,一字一句地吟道:“归休去,去归休,不成人总要封侯?浮云出处元无定,得似浮云也自由。”

田即伸手接过那盒东西,打开,果然是红彤彤的一片,只是那东西似乎还随着他动作缓缓流动,色泽也比一般的胭脂要艳上几分。他微笑:“这个自然!你们放心就是了!”然后就捏起银针,挑了点那红色的东西,向花妈妈小腹刺了下去。

我一阵眩晕,好似自己的身体正飞速缩小,我控制不住,跪倒在地。

我眼珠转了转,似乎身子也随着这个轻微的动作化成了一缕青烟,缓缓飘进了个黑色的洞里,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可这黑色不会令我觉得恐慌,反而有种熟悉的安全感,好似回到母体。

我糊涂了:“南平?叫你找我?”奇怪,南平之前不是还宁肯我们从未相识的样子么?对待墨让比对待阶级敌人还严肃恐怖。

我笑着接口:“是是是,我不会给陌生人开门,不会吃不该吃的东西,不会买女巫的红苹果。”

我缓过神来,道了声谢,问明了路线,自己走了进去。

我猛然直起身子,倒把南平吓了一跳,他瞪大眼睛:“怎么?我说错了什么?”

吴越突然灿然一笑,洁白的贝齿晃得我眼有些晕,他伸出手,轻轻描摹我脸颊的轮廓,目光温柔:“你说,在没见到我之前,你可以不打扰我,但见到我之后,才知道,整个无月小筑里最珍贵的,就是我。你要偷到我的心。”

况且,任谁对她的了解都不如我多,花妈妈怎么可能知道这种事呢?她虽然堕入风尘,但却比谁都怕沾惹这些肮脏的事情,这么多年,若没有墨谦的照顾,她的日子一定会更加不好过。她有能力处理这些是非,但她怕处理这些,所以有时候,我反而站在了她的前面。这样的一个人,又怎么会认识这样的人,知道这样的事?

南平手下用力,田即灰白的皮肤应手而开,我看了眼墨让,他脸色可不怎么好看,我轻声:“要不你去花厅等吧,这东西……”墨让的脸微微泛红,他点点头,转身走了出去。

家。多好的一个词,代表着多美好的一个地方。无论受了多

墨让兜头抽他一鞭,抽得他皮开肉绽,叫夏至:“去!去拿剑!”看来是下定决心要伤他了。夏至长鞭绕住田即脚踝,愣了一下,就这么一愣神的功夫,田即竟硬生生地跨出了一步,崩断了夏至的长鞭。夏至忙点头:“好!”足下轻点,飞身而去。

那么到底有什么事情?这么紧急,田即应该是没死的,不光没死,而且性命暂时无忧。若是真的危在旦夕,那么离了这么远的距离,叫我们也是来不及的,要是死了,那让我们去处理后事就好,尸体总不会跑的。那现在到底是什么状况?那人是不是终于沉不住气,出现了?还是田即说了什么?不对,这些都不会这么紧急,田府到底出了什么事?

这样多好,各取所需,吴越通过南平来怀念瑶瑶,而南平也能够得到扮演吴越爱人的机会。不够完美吗?可是,生活中哪有那么多完美的事情?只要能够忍受,并且懂得享受,就已经很好很好了。知足长乐。

我想要摔死么?不,不要,我不要过桥,我要离开。

南平擎着烛台,不住指点:“这里这里,好了好了,可以放下了。”又笑眯眯的,“辛苦了两位,自己去花厅喝些杏仁茶吧,我一直放在热水里温着呢,这会儿喝正好!还有小点心一类的,大家都熟,我就不特意招呼了。我和小艾即刻验尸,不到天明应该就能得着答案!”

小厮这下真没辙了,真是,碰上官方认证合法专业流氓了,谁能挡得住?吓得他:“我只是小厮我只是小厮,我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你奶奶的,点穴很了不起么?也不问我一声就动手?!

我尝试着微笑,放慢了马,听他们好似山歌一样的闲聊。

今天的阳福大街,来往的行人少了不少,虽仍热闹,但与往日相比,总是似乎少了些什么。

他刚在寒潭里泡过,手指冰凉却仍令我感到温暖,我下意识地缩了缩手,低着眼睛:“哦。”

原来你对我的评价这么高?喂,虽然人都是爱听好话的,可你说的是不是太过了些,你说的是我么?有点不真的感觉。莫非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哎,那好像是说自己的哈?

呸呸,真是个不好的联想。本姑娘才不会死呢,祸害遗万年!

大哥,不是吧?自打跟着你,咱就不停的跳跳跳。咱又不是猫,再说猫也不会游泳,很容易死的啊!

咦,这背影还真是尴尬,本想拍拍他肩膀,表达下咱的感激与安慰。还好又想到手上不干净,于是马上绝了这念头,省得墨少爷跳脚骂人。

那具尸体,虽然是侧卧着,虽然面部有些浮肿,但我与墨让瞧得真真切切,正是被墨谦保出后失踪的命案嫌疑人,刘速。

墨让喷笑:“好的不学,坏的倒是上手得挺快,不想夸我就别夸,我很有自信的!”

墨让叹了口气,继续:“第一天,大哥带唐绡进了地宫,在那里待了两天,第三天,大哥回到墨府,抱着唐绡,在校场自焚了。死前,他割破手腕,将自己的血撒在校场上,指天道:以我血起誓,墨家后代,生生世世,代代承受百倍于我之苦。爱而不能,求而不得,情深殇永。”

墨谢,墨谢必然是叙述的主角了。他大墨让十二岁,又是在他出生前就离家了,后来十年学艺,回家的次数必定不会太多。两人看来并不亲厚,连对墨谢的评价都只是“人说”,墨让话里似乎对这个哥哥没有丝毫的自豪,为什么?

只听咯吱声响成一片,阵眼裂开了,地下的钢板向下倾斜,缓慢而坚决地露出下面黑黝黝的大洞,我脚下一滑,险险就跟着下去了,但是当然,有墨让这超级神人在,他是绝不会让这“险险”发生的。大神墨让拎着我脖子三转两转,轻轻松松跳到平地上,放下我时淡淡睨我一眼,传达了个“老子对你是相当无语”的眼神。

我坐起来,拍拍他肩膀,抱住他。兄弟,感受到我灵魂所传达的理解与郑重了么?

吴越的表情似乎是在感慨生命不能承受之重:“狗屁,人家说两句好话你就屁颠屁颠的一片丹心吐血奉送,看着小丫头挺聪明的,怎么这么蠢!”嘁,原来他也没料到我这么好骗,原先是把我当成狼心狗肺过河拆桥陈世美再世来着?呸呸呸,什么玩意。嘿,原来这家伙还真就是嘴巴毒点,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嘛。

靠,扎到大动脉了。我和南平面面相觑,心说,还真是怕啥来啥。

哼,窑姐儿自然是烂命,您的命也不定金贵到哪里去!拍拍门口不远处瘫着捉虱子的乞儿:“小兄弟,您受累,跟您打听个事儿如何?”

荒郊野外的,除了樵夫鲜有人路过,谁也没空注意一棵树有什么奇怪,一场大雨之后艳阳高照,把泥地晒得硬邦邦,不用担心踏上之后会留下什么脚印,倒是完整保留了现场,方便了我们。

南平端了屉梅子饼回来,我涎笑:“福利真好啊,验尸中途还有茶点供应。”

低头,脚上一双鹿皮小靴,女侠?又瞄腰间,那条张扬的腰带上留了条挂绳。哦,八成是捕快了。

多么可怕,这样的清醒。

奶声奶气的呓语,带着浓重的鼻音,似乎刚刚哭着惊醒。这是儿时的自己么?咱竟然也这么脆弱过?咱到底做过什么噩梦?

我愣了愣,这话说的有些奇怪,但我现在不及细想,我已能看到牢头在外面乱晃的身影,相信墨谦比我更早看到,我确实应该走了。

自我准备见墨谦后,我就知道,我应该马上离开京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