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叫他人好,功夫佳,眼光独到。

他看了一眼认真蹲在摊子前挑选碗筷的杨中元,不由摇了摇头。

对于这一点,程维哲和杨中元看得极为清楚,自从韩家陨落之后,御茶皇商青黄不接,近几年也只有仲水城蔡家与衢州府林家还算出色,但同行业里独占鳌头的夏家却不能相提并论。

真是倒霉啊,程维哲默默这样想着,却还是跟他去了凉亭。

白笑竹知道他心里有数,却明白人装糊涂,也没有戳破,仍旧耐心道:“是我本家侄儿的事,佑夙真的是好孩子,学识好,人品佳,跟你真是良配。维哲,你打算如何?”

看杨中元掌勺,无论是食物飘出来的味道,还是只看杨中元干净利落的动作,都十分享受。

“小天,你程叔刚才说的,你都听到了。徐哥已经不在了,我们要让他安安心心离开是不是?你是个好孩子,来,和杨叔一起,帮你父亲打理干净才是,他应该早就跟你说过如何操办后事,对不对?”

这几个月,他看着父亲一天一天衰弱,他用尽了一切办法,找了能找到所有大夫,却依旧没能把唯一的至亲挽留下来。

雪塔巷的包子张做包子很有一手,薄皮大馅,肉也干净足两,吃起来非常香。如今杨中元得操持生意,所以一般都是煲汤或者炒菜,还真没工夫做包子饺子给他们吃,没得比较,所以程维哲觉得包子张的包子也还不错。

最简单的两道凉菜摆盘十分讲究,凉拌茄子被杨中元仔细盘成小山状,山顶上还盘旋着红红的辣椒丝,搭配很是合理。而凉拌西红柿则被被他在盘中摆成一朵红艳艳的花,看起来非常漂亮。

程维哲听到他要走,颇有些惋惜道:“夏兄怎么就要走了?如若你们多待几日,我跟小元也好尽地主之谊,好好招待一番。”

“我有什么好呢?白四少,我觉得你是个很清醒的人,这整个丹洛,最适合你的,其实恰恰就是一直心系与你的维书,你同他在一起,才是天作之合。”

他说完,又小心翼翼看了一眼那黑面人,然后忐忑道:“不若我把银子都给你,只要你不把我们交到官府便成。”

自从他开始卖拉条子,孟条那边的生意便一落千丈,除了家常菜还能维持住,面食这块的生意几乎都没了,他不恼怒才怪呢。

而作为北地茶的主要产区,七里村虽然名为村,实际上占地面积极广,村中村人大多都以种茶为生,每家每户都有自己的茶园。平时对于茶树的养护都是自家人来做,等到了摘茶时节,便请了茶工来摘,百年来倒也一直延续了下去。

杨中元渐渐明白了他的用意,于是脸上又恢复了笑容,他点点头,道:“是的,一直到天启十年,我们的日子才好过起来。”

原本他还有些犹豫,可当他们在马背上奔驰,程维哲却说出“一辈子都不松手”这样的话,从那一刻起,杨中元心里最后的一道防线便被他彻底击碎。

“好啊,以后我们离开这里,也替你挑一匹,还能给点星做个伴。”

杨中元幼时过得顺遂安乐,后来去了永安宫中,坎坷与艰难伴随他成长。御膳房也并不是最安全的地方,许多小宫人会病逝,也有许多人办了错事挨打拉去黑巷。那些年里,杨中元已经经历过许多次生离死别。

杨中元笑着看他,等他瘦小的身影消失在布帘后面,才把视线对回到徐安身上:“徐哥,这孩子……”

父子两个刚想上去帮忙,却看到那间铺子走出来一个十七八岁的小伙计,往少年身上扔了几样东西:“你这个臭小子,别给脸不要脸,我们掌柜给的价不算低了,怎么?你还想漫天要价不成?也不看看你这东西不过就是普通的金物,哪里值钱了?”

大家街坊邻里一起多少年了,谁人不知孟条那小气个性,杨中元这开个面铺他就不舒服了,更何况专门做他的拿手绝活。

杨中元撇撇嘴,嘀咕一句:“怎么说的我跟他儿子似得,我亲爹都不管。”

“哦,没关系吗?”周泉旭好笑地看着儿子通红的脸,问他,“小哲是个好孩子对不对?”

由于不认识,所以他们也只相互扫看一眼,然后便擦身而过。

杨中元见程维哲不在屋内,便坦然道:“前辈这是米大家的中期之作?”

杨中元记得很清楚,他当时讲:“御茶之最,还要数龙凤团圆。”

他这话说得自信有力,周泉旭还未等回答,边听程维哲的低醇嗓音由远及近:“那是自然的,小元无论做什么都比别人的好吃。”

丹洛有程家的障碍在前,他如果想在这里生根芽,根本不可能。

程维哲见他那笑模样甚是让人动心,便伸手一把揽住他的肩膀,凑他耳边道:“你的就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我们一家人,还分什么彼此?”

“我……”杨中元有些窘迫地看了一眼爹爹,然后小声道,“那天那个孟条来店里吃我做的面,说话不太好听,我怕他动什么歪主意,就找了个小子帮我也买了碗拉条子回来,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嘛。”

那汉子见许多食客又纷纷拿起筷子,顿时就有些急了。

杨中元听到他这话,笑容更是深了:“多谢孟叔赏识,我这是家传手艺,父亲教的。”

可恰好今日的主菜是汤菜,味道又偏于清淡,两样菜搭配起来,真是妙极。

不知道怎么地,杨中元脸上顿时一阵潮热,他瞪了程维哲一眼,呵斥道:“看什么看,赶紧把菜洗干净。”

自己的父亲毫不在意自己一生的幸福,对他即将面对的生活漠不关心,为了那根本看不见摸不着的荣耀,就草率决定了儿子的下半辈子,这对于一个年幼的孩子来说,没有比这个再难接受的事了。

“你觉得这个如何,我记得小时候冬日雪天,我们去书院读书,我爹就给我带过这个配饭吃,放一上午,味道丝毫不变,做法应该也简单?”

他到底是大户人家仆役出身,这两样事做起来绰绰有余,倒是看着儿子笑着做出一碗碗汤面来,他自己也跟着颇有些高兴。

他只是茫然地看着自己的父亲与爹爹,好半天才小声道:“他应该,也喜欢我的。”

跟哥哥相比,程维安性格更柔和一些,他看着大哥没有理他,又好脾气问了一句:“大哥,茶叶生意好做吗?”

不合适?无论怎么样,他们两个也算从小认识,家里还是亲戚,门当户对的,哪里来的不合适一说?

程维哲站在大门外面,一边等着门房打着哈欠给他开门,一边抬头盯着那月亮瞧。

杨中元忙了一早起,他一个二十几岁的大小伙子,早上那一碗面根本不顶饿,他坐在灶台后面,仰着头看了看外面的天色。

杨中元笑着把他推出门去,这才转身给自己和爹爹煮了两碗面出来。

程维哲笑笑,却问:“你汤都熬好了吗?”

要不是只有一个灶台,杨中元能再抄两个热菜出来,吃饭的时候一直感叹:“家里灶台太少,限制我挥,等前面的泥砖干了,我给你们做更好的。”

只是,他最不能释怀的,就是当年他们一家子,就那样把他一个人送进宫里,如果没有他自己憋着一口气苦苦挣扎,那么第一次挨打的时候,他就挺不过来了。可为了爹爹,他不能死在异乡。

听了爹爹的话,杨中元心里一片酸涩,他爹总是把最好的都留给他,他从杨家要了一千两银票出来,这钱放在寻常人家,就是什么都不干,也能吃个两三年,更何况他还有一门手艺,身上还有他爹和他那些年攒下来的钱,就算是不开铺子,给他爹治个病也是足够了的。

可是宫外的世界却跟里面截然不同,在百姓们看来,两个二十郎当岁的小伙子关系这么好,那么不成好事,也差不离了。可没那么多讲究可。

知道他不会说自己是跟谁学的,程维哲也没问他手艺到底如何好,只是点点头,算是应了下来。

杨中元也不跟他含糊,直接掏了一两银子给他:“那好,陈叔办事我放心得很,陈叔,我爹身体不好,先让他在屋里歇着,我出去买些东西,你跟弟弟忙你们的吧。”

他说完,小心翼翼扶着父亲,一步一步走出杨家高大的雕花木门。

周泉旭的身体已经被拖垮了,如今站着说几句话便有些难受,杨中元知道爹爹一直没有得到很妥善的医治,因此没有继续同爹爹叙话,扶着他直接走到杨中善面前:“大哥,我们去库房吧。”

更何况这事是生在他亲弟弟身上的,这就越让人痛苦与愧疚。

杨中元满脸都是迷茫,他呆呆看着孔敏华,仿佛不能理解他说的这句话。

作者有话要说:昂,感谢温的手榴弹和爱丽丝的地雷,么么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