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已经有些六神无主,他们一家子虽说都是做的不干净买卖,但村里的百姓都没什么心眼,骗起来也简单,他们也都小打小闹的,全家也就勉强糊口。所以这大汉,其实还真没经历过今天这样一遭,于是便有些慌了。

他说完,也不给杨中元反驳的机会,马上接了下句:“老板,做生意要讲诚信不是?我知道你这里忙,顺序弄错了有可原,以后这错误可别犯了,要不然啊……自己砸了招牌可不好。”

每天晚上跟周泉旭挑灯算账,杨中元都觉得仿若活在梦中。虽然因为生意好,他门父子俩加上程维哲都异常辛苦,但他如今看着白花花的银子,便觉得十分值得。

这大概就是爱了。

可是这一切,却并没有人能告诉他。

也不知是太阳太热,还是他心中羞愧,总之脸蛋上通红一片,看起来分外可爱。

徐安笑笑,神颇有些无奈:“是啊,他小小年纪就这样懂事,说起来还是生活所累。中元,你喜欢他吗?”

徐安笑笑,他一脸病容,笑得也颇有些吃力:“没想到,已经八年过去了。”

因着这些日子杨中元经常请他瞧病,两人也算熟一些。杨中元知他为人,如是也没再多说,只等他开了方子,又抓了两服药便一起往家走。

而那时候他最简单的愿望,如今却也全部都实现了。更有甚者,还能让别人也吃着他做的美食,脸上露出满足与欣喜的笑容来。

简单醒上面后,便是做浇头的时间。

周泉旭笑笑,换了个话题:“你昨天跟小哲去拜访他师父了?”

对于杨中元,他有这个信心,也有这个耐心。

自从有了小荣华,到了杨中元做总管那些年,御供里总会有那么一两个果香茶饼,大抵是皇家已经喝惯了那个味道。

可他实在想不透,杨中元到底是如何知的。

杨中元脸上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他一边看着柴火,一边道:“其实,那些不切实际的流蜚语都是一时的,你看,这才几天,咱们家生意就又渐渐好了起来。爹你说这是为什么?”

如此这番折腾下来,程维哲绕着丹洛跑了将近十天,也不过进了二十斤茶叶回来。

两个人的声音一个清亮一个醇厚,一高一低回荡在屋子里,竟分外合拍。

杨中元见爹爹认真思考起来,便也不再打扰他,从空屋里取了两个桃子,洗干净后一人一个啃了起来。

这是有人存心要来整他,这个时候他无论怎么狡辩,说话多么好听,都没什么用了。

今日早起他这样改进一番,客人的反响都是很好。本来一碗面十八个铜板就不算贵,他这里料足味美,东西干净,如今还送了小菜,一早起杨中元被客人赞得笑弯了眼,心正是好。

见他坚持,程维哲也只能叹口气,松手随他去了。

这厨房里的活计,他先是做的洗涮,洗菜洗碗清洁厨房,这个活计最简单,却最累人。后来他升了大宫人,加之表现一直不错,就做到了切墩。顾名思义,切墩便是切菜配菜,这剁肉馅,就是切墩里最常做的一项工作。

因为生意确实不错,杨中元心也跟着明朗起来,他眼睛亮晶晶地看着自己爹爹,然后得意道:“爹,晚上即使人少些,我们这一天也能赚钱,我估摸着就算上咱们一家的吃穿用度,还能余下二三百文,我真的没想到。”

虽然只是普通的两道凉菜,但程维哲听他清亮的嗓音说出来,就不由咽了口口水,主要是杨中元手艺实在太好,无论他说做什么,程维哲都理所当然认为再没哪个大厨比他强。

周泉旭有些诧异,忙问他:“怎么了,是不是早起伤到手了?”

他这句话说完,场面顿时压抑起来。

虾饺的皮用了藕粉和面,薄薄的一层能让人清楚看到内里,程维哲咬的这一口,除却红虾的鲜味,还另外尝出蘑菇与冬笋的清香,他学着杨中元平时尝菜的样子慢慢吃下第一口,这才囫囵个都塞进嘴里。

这倒是奇了,他这个弟弟从小到大虽然有些傲慢挑剔,却一直非常听他爹爹白笑竹的话。现在居然为了一个人跟他爹作对,可见对这个人颇为痴心。、

留下杨中元一个人蹲在院中,反复洗着手里拿个碗,就连烦人的知了声都听不见了,耳边只有程维哲那个“好”字。

“那你也别用碱水洗了,面碗也不脏,用热水好好烫烫便是。”想了好半天,周泉旭也只回了这一句。

“吃饱了,四两面呢,要不是太撑得慌,我还能再喝半碗汤。”程维哲说着,走向灶台。

北城大多都是寻常百姓,早晨起来都很早,上工的上工,去城郊种地的种地,总之每日清晨是最忙碌的,雪塔巷有几家小餐馆都做早食生意,所以来往人流自然不少。

等到他们从菜市场回到雪塔巷,正好陈叔帮忙请的泥瓦工也到了,杨中元忙招呼他在前面垒灶台,自己则去后院帮父亲做早饭煎药。

程维哲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凑在他耳边笑着说:“你啊,你看看你家里连菜都没有,只叫泉叔吃稀粥吗?我都跟师傅说好了,晚上去我那吃。”

说话的功夫,杨中元的面馆也到了,他请二人在前面的铺子里等等,自己一个人往后院走去。这个时候屋子里静悄悄的,人牙陈跟他儿子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了,杨中元推开偏屋的大门,见他爹正半靠在床边闭目养神。

温老板见他们二人年纪相当,站在一起也十分相配,忙笑着说:“哎呀小程,你有了结亲的对象,怎么不请温叔去吃一杯喜酒哦。”

当年的事,小一辈并不太清楚,可他却是知道的。周泉旭向来是个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的人,因此心里便对和善英武的林少峰更有好感,对于程维哲的父亲程赫,更多的则是厌恶了。

这家的厕所建在正房左后边,盖得还挺仔细,有盖有门的,比许多农户人家强上许多。丹洛是洛郡郡都,百年前建城时便已经挖好了地下道,后来做的房子大多依着下水道而建,看起来干净而整洁。这也是杨中元当初选了这边暂时落户的原因。

杨中善一愣,他未曾想到了如今这个地步,杨中元还会如此关心他们一家,难以忘怀的愧疚再一次充斥全身,叫他呆立在原地,久久没有反应。

那时候的杨中元非常嚣张跋扈,他喜欢笑,每每闯了祸,总是端着一副可爱的笑模样跟父亲讨饶,而父亲也总会在他的笑容之下心软,只要不是太过分的事,总是会饶过他的调皮捣蛋。

他眼睛很黑,这会儿已经让人瞧不出半分心思,杨中元转过身来,把背后露给了杨中善和孔敏华。

只可惜,杨中元的酒量,他们估算错了。

如今在这人来人往的市集之间,突然听到这样一个噩耗,杨中元简直觉得难以置信。

杨中元这样想着,很快就进入梦乡。

所以他这个样子看在周泉旭眼里,多少觉得有些意外。

赵忠看着杨中元高瘦的背影消失在院门门缝里,再度叹了口气,闷闷回到厨房点了水烟。

他们原本都以为杨中元根本不会再回来,可这么多年过去,他终究还是回来了。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他不是不顾亲,而是选择了对自己和夫君孩子最好的一条路。况且,他对这个弟弟,也并不是没有安排,他是不会叫他空手离开的。

杨中元摇摇头,只说:“我这个做儿子的都没陪在他身边,你不要说这样的话。”

虽说他认为自己这些年在宫中熬生活很不容易,也为自己能好好出宫而高兴自豪,却并不希望这事人人皆知。他还想堂堂正正带着他爹讨生活开酒楼,还想做出最美味的食物,挣很多的银子,如果要想从商,那他旧时身份就越不想被提及。

“大人,草民有个事想问。”杨中元喝了口茶,脸上露出些忐忑表来。

赵忠忙点头,他想伸手摸摸杨中元的头顶,却现当年矮小的孩童已经跟他一般高了,他心中的酸涩似乎就要满溢,千万语汇到口中,也只得一个“好”字。

杨中元坐下来定了定神,他脑海里转过无数个念头,最终的心思还是无论怎么样,都要带他爹离开这里。

其实从小他们兄弟俩都不亲近,杨中善恨父亲跟下人有了孩子,还对他颇为关照,而杨中元也不会自动跟这个冷漠的大哥讲话。他们二人虽说差了没有几岁,却彼此都不太了解。

第一次收到这么多地雷,非常感谢阿呆,qaq感动哭了!!你挽救了被姨妈折磨的我or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