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泉旭在桌子下面拍拍儿子的手,跟着举起茶杯:“你这里的茶自然是顶好的,今日泉叔可有口福了。”

“爹,这是我租的铺子,以后我们就住这里了,你看好吗?”杨中元搀着周泉旭进了铺子,见里面地面干净整洁,墙壁上原本贴着的纸也被清理得干干净净,心里不由对人牙陈又添了几分好感。

这一刻,他自己都忘了,当时杨中元归家之时,他和孔敏华心里到底有多么抵触,有多么不愿他回来要回铺子。

可是,杨中元到底心里想着他亲爹,熬了这么多年,最终还是回来了。

杨中元直直看向他,嘴角扬起一个嘲弄的微笑来:“我爹的那间铺子,我要换成他的卖身契,以后他跟我离开杨家,你们无权再管他一分一毫。”

他们继承了杨家人的好样貌,小小年纪看起来粉雕玉琢,让杨中元不由软了心肠。他就算对大哥坤兄心中怨恨,也并不会殃及两位小侄子,他们还年幼,也是他的亲人。

程维哲也跟着扬起一抹微笑来,他笑起来的样子极为开朗阳光,直叫人暖到心坎里去:“那是自然的,我不关照他,去关照谁呢。”

其实他前些年身体还好,虽说杨中善困着他不让他出门,但吃穿也没过分亏待。周泉旭不是杨中元,之于他不过是个下人,他亲爹拿捏着周泉旭的卖身契,也知道杨中元一日未归,他是不可能离开的,所以这些年便开始有些肆无忌惮起来。

杨中元见他爹这个样子,心里越酸楚,他脸上的眼泪仿佛断了线的珍珠,似要把这些年无边无尽的思念都倾泻而出。他紧紧握住爹爹的手,让他自己抚摸自己湿漉漉的脸颊:“爹,我真的回来了,我再也不走了。”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思念经久不衰日渐浓厚之后,再遇时便会近乡怯,便会徒生思量。他不知道,爹爹是否还是幼时他所见的样子;他不知道,爹爹是否还是一如往昔思念他。

杨中善脱掉外袍,躺靠在窗边的榻上,含糊嗯了一声。今日让杨中元这么一闹,他也没心思再去书房看账,索性早早回房歇下。

反正是大夏天的,他也倒不怕生病。

杨中元跟他是同年生的,他生日早,占了哥哥的名头。杨中元小时候长得又十分矮小,所以在程维哲心中,他一消失就是十几年,在程维哲漫长的成长过程里,每每回忆起来的也都是他瘦小的身影。

他们做宫人的跟御厨不一样,御厨是正经的官身,最顶尖的御厨三家都是从八品,虽说比不得御医,却也比宫人出身的宫官强许多。

自睿帝亲政以来,大梁百姓安居乐业,生活日渐富足。

突然,杨中元眼睛一亮,他猛地坐起身来,拼命想着那人叫什么名字。

他说的这样可怜,杨中善也到底还没冷心肠到六亲不认的地步,听到这里主动开口道:“你爹很好,一直在后宅吃斋念佛,过得很清静,你不要去打扰他了。家里……也不缺你一口吃的,先住下再另行打算吧。”

他说到这里,几乎哽咽地说不下去,杨平赶紧安慰他:“小少爷,你别太难过,说起来老太爷已经走了许多年了……老爷他……还有二老爷,你待会儿无论听了什么,都别往心里去。”

第一章

那男子抬起头来,是个长相极普通的中年人,不过整个人看起来温和平静,让人觉得十分舒服。

“小程,你家不是才定过米吗?怎么又来了?”温老板笑着问道。

程家是整个洛郡最大的米商,在郡都丹洛就有四家铺面。这温记能在程家的势力之内开成米铺,想必经商手段也十分了得。

程维哲忙向他问过好,然后才把站在身后的杨中元推到温老板面前:“温叔,你家的米面可是最好的,我自然要给你介绍新客户来啊。”

杨中元也跟着叫了一声温叔,浅笑道:“您好,我姓杨,您叫我小杨便是了。最近搬来了雪塔巷,等过几日开个面馆,正需要上乘的米面。”

温老板见他们二人年纪相当,站在一起也十分相配,忙笑着说:“哎呀小程,你有了结亲的对象,怎么不请温叔去吃一杯喜酒哦。”

怎么谁都看他们两个都是一对?杨中元气急败坏瞪了程维哲一眼,又别过头去不好语。

程维哲忙摆手道:“哎呀温叔,小元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最近才从外地回来,要落户在雪塔巷经营生意,他脾气坏着呢,你这么一打趣哦,回去他要揍我的。”

可他这么一解释,温老板却笑得更暧昧了,见程维哲死命冲他摇头,这才消了打趣的心思,道:“你看看我,算账算糊涂了,小杨可不要生气。”

杨中元哪里是生气,他是觉得十分不好意思。前些年宫里生活虽然艰难,却从来都没人会拿这个事开玩笑,他们都是吃过朱玉丸的人,有的将来要留在宫中,有的则会回到原籍,宫里一同长大的宫人们心里都很清楚,他们都是彼此年少青葱时候的过客,将来离开永安宫,许多人此生都不会再相见。

后来他做了总管,小宫人们怕他还来不及,哪有人敢当他面说这个话。

可是宫外的世界却跟里面截然不同,在百姓们看来,两个二十郎当岁的小伙子关系这么好,那么不成好事,也差不离了。可没那么多讲究可。

当初杨中元回到杨家,面对那样复杂的家事都毫不含糊,如今却被外人这样打趣而不好意思。倒也真是奇了。

他自己都说不清自己为何这样恼怒,却只能勉强冲温老板道:“温叔您别这样说,我这人一惯不会说话,才让阿哲给你解释的。以后我还要常来你这里进米面,您可得多多照顾。”

温老板是个极爽快的人,见杨中元揭过这个话题,便笑道:“你跟小程是兄弟,那温叔自然不能厚此薄彼,他那边什么价格,便给你什么价格就是了,你们赏面子吃我家的米,我还要感谢哩。”

做生意有时候就是这么简单的事,你谢一句,我让一声,便成了买卖。

“哪里哪里,不许是我谢谢您才是。”杨中元忙跟温老板鞠了一躬,转身跟着他挑拣起米面来。

杨中元想要主打的第一道面食,便是鸡汤银丝面。有好长一段时间他都是先学的白案,抻面功夫比外面的大厨也有过之而无不及,银丝面的面粉最好用丹洛当季的新小麦面粉,这样抻出来的面条口感弹而不软,十分有嚼劲。

杨中元跟着看了一圈,见温记的面粉都十分上乘,因此直接定了五十斤新季面粉,又定了二十斤去年晚麦白面粉。这种面粉最适合做包子馒头,如果客人吃腻了面条,他也可以加点灌汤包子卖。

因为刚开始做生意,所以杨中元定的并不多,他想先看看生意到底好不好做,反正温记离得也不远,随时都能过来订货。

新季面粉是最贵的,一斤要十五文钱,晚麦要便宜一些,十二文一斤。杨中元又买了十斤最好的张肃稻,林林总总算下来,一共一两十钱余四十文。

温老板算数十分了得,噼里啪啦两下就算好了总价,然后爽快道:“小杨,你第一次上我这里买米,又是小程介绍来的,我也不挣你钱,给你去了零头,总共一两银子就成了。以后记得都上我这里买米就是了。”

他一惯都是这么作生意的,所以温记一直开在雪塔巷里,几十年生意一直很红火,附近的百姓们大多都是从他这里买米,买的多了,还给送去家里,方便又实惠。

“温叔,您太客气了,您家米好又便宜,我以后肯定都是上您这里定,真是十分感谢。”杨中元见他这样大方,也不由对他多生几分好感,辞里更是亲近几分。

这一单买卖做的,是又快又舒心,杨中元二话不说就掏了银子付钱,然后转身就要扛起那已放在一个大面袋里的米面。

程维哲在旁边看得一愣一愣的,忙拉住他:“小元,你扛得动吗?”

杨中元看起来比他单薄许多,也矮了半个头,他自己是虽说能扛动这么沉的东西的,却并不轻松,倒没想到杨中元敢于尝试。

其实温记离铺子不远,七八十斤虽然沉了些,但对杨中元来说并不是太困难的事。不过他见温叔和程维哲都一脸惊奇地看着自己,心里不由有些慌张。

他知道程维哲的这个疑惑从何而来,但也知道此刻并不是逞能的时候,忙松开攥着面袋子的手,笑道:“我一时忘了,多亏阿哲提醒我,要不然手就要断了。”

一直到这个时候,杨中元才突然意识到,他作为一个一直在书院修养的富家少爷,不仅不可能扛得动这么沉的面袋子,更不可能会一手厨艺。

可是程维哲同他一起长大,他总是不由自主忘记隐藏那些年的过往,导致如今自己的行不一,他有些不敢看程维哲的目光,只是愣愣站在原地,听程维哲给温老板仔细说了他家铺子的地址,然后让温老板过会儿给他送了货去。

那边厢程维哲安排好事,回过头来就看到杨中元正傻傻看着他不不语,不由笑道:“怎么了?趁着医馆人不多,我们先去请了李大夫回家吧。”

“啊,”杨中元回过神来,心里反复想着到底要如何跟程维哲解释他会厨艺这件事,思来想去,还是没有头绪,“好,我们赶紧过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