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云殊见唐天启和秦晓枫一个教,一个学,甚为起劲。沈溍也教他儒家武功,但儒家武功内敛风格较强,招式堂堂正正,远不如逍遥派那么潇洒自如,因此见得秦晓枫使出那逍遥派武功飘飘逸仙,潇洒俊朗,犹如舞蹈,妙不可言,尤其是沧浪剑法,更是美得无以复加,勾得她心里直痒痒,故缠着唐天启也要学那沧浪剑法,唐天启执拗不过,只好答应她和秦晓枫一起练剑,但这沧浪剑法实在太过于繁复,天资聪慧如秦晓枫也进展缓慢,何况沈云殊更是大为头疼,学了几天觉得太难不学了,唐天启只得教授她其他武功。唐天启入门之时学过逍遥派的逍遥剑和逍遥拳统统教给了沈云殊,这两套武功是逍遥派入门武学,虽然花样繁多,但比起那沧浪剑法又不知简单了多少,对于内功修为要求也不高,没几个月这沈云殊已经练得似模似样了。

到得后来,他发现,他要先活下去。

“我不但要从你手上抢走蹴鞠,还要让这球在你身上转一圈,否则算我输。”秦晓枫又加了一个条件,那神情狂得让人有种想揍他的冲动。

秦晓枫见顾绯烟风姿绰约,极为美貌,与沈云殊样子太为相似,当是沈云殊的母亲无疑,上前躬身行礼:“伯母好!”

“不骗你,去吧!”唐天启肯定了一下,给秦晓枫做了保证。

他想了一会儿,自己何不把这两种方法结合起来呢,于是秦晓枫将这归元诀和正心诀结合起来练习,发现身体的气流居然越来越强,不由得暗暗高兴,而这一幕被沈溍瞧得真真切切。

此时正处于明朝洪武年间,经过朱元璋殚精竭虑的治理,摆脱了明初战乱频发、百业凋零的困境,国力蒸蒸日上。老百姓似乎也过上了太平的日子,觉得日子有了盼头,尤其是苏杭江浙之地,更是歌舞升平,一片太平景象。

思绪良久,沈溍欲言又止,酒剑仙看了一下秦晓枫,说道:“你大可放心的说出来,晓枫小友已经睡着了。”原来秦晓枫初时与两人共赏风月,谈天说地甚觉有趣,只是时间一久极为倦怠,竟趴在桌上睡着了。

中年人不说话,似是默许,拿起刚合上的册子又重新的看了起来,没过多久,阿福就带着执壶回来了,给中年人杯中满上,又退了出去。

两人待得酒足饭饱,问那面摊老板酒肆的方向,那面摊老板大惊失色,十斤烈酒喝得干干净净两人毫无醉态,看着架势似乎还意犹未尽,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一个不到十岁的小乞丐有如此酒量恐怕全天下也找不出第二人。

“问了这么多问题,总算问了点有用的问题。”说完,酒剑仙掏出一本书递给秦晓枫,秦晓枫拿到书一看,竟是一本《酒小史》。

“这你就不懂了吧。世人皆讲,喝酒伤身,喝酒误事,殊不知这是饮酒过量。有句话叫过犹不及,就是说做得过头,就跟做得不够一样,喝酒也是一样,前朝有一本书叫《饮膳正要》,其中记载‘酒味甘辛,大热有毒,主行药势,杀百邪,通血脉,厚肠胃,消忧愁,少饮为佳;多饮上身损寿,易人本性,其毒甚是也,饮酒过度,丧生之源’,这就是告诉我们要适量的饮酒。酒是粮食的精华,集天地之灵气,吸日月之精华,常喝酒可以舒经活络,健脾强身,而对于身怀武功的人来说,如果配合一定的心法,定可以起到帮助修炼的效果。”酒剑仙见秦晓枫一脸茫然,似乎对他所讲的完全不理解,就问道:“你刚才喝了一碗酒,现在有什么感觉没?”

小乞丐翻了翻白眼,没好气的说道:“我是乞丐,有碗饱饭吃就不错了,哪儿还有酒喝。”

“是啊,这趟差事真是苦差事,以前我们自己出来做事哪像这次,处处听别人指挥。”另外一个壮汉附和道。

将这一切收拾妥当,秦晓枫向着母亲的墓坑跪下,声泪俱下,用悲怆而又坚定的声音对他过世的母亲发誓到:“妈,原谅儿子的不孝,不能给你立碑树坟,防止敌人再来骚扰您。您在天之灵一定要保佑儿子,儿子在你面前发誓,一定为您报仇雪恨。他日大仇得报,儿子再回到这东古村陪您。”

“是。”

“你蒙谁呢?要送口信人家亲自来不就行了,哪儿会让你这种嘴上无毛,办事不牢的毛头小子来的,走走走,赶紧走。”

待得大军去了,这个叫阿斌的小孩就和剩下的几个小孩商量一会儿如何捉弄这个小男孩。可是,过了一会儿,大军回来,告诉这群小孩,说家里没人,弄得他们兴趣索然,又玩了一会儿,闷闷不乐的各自回家。

中年妇女牵着小男孩的手,往岸边的一家房子走去。那个小男孩回头看了看刚才推他的小孩,那几个小孩见小男孩没有向他妈妈告状,都大着胆子从树干后探出脑袋向小男孩和他妈妈张望。看见小男孩还在回头望着他们,其中那个踢他的小孩做了个鬼脸,还伸出拳头,做了个鄙视他的动作。

秦晓枫毕竟太年轻,他不知道的是往往危险是在平静之下的。相比刚才的大战,此刻,太安静了,安静得一颗针掉到地上都能听见。秦晓枫感觉周围有丝丝气息在游动,很轻柔,他仿佛置身于空旷的田野,微风轻拂他的脸庞。

“啊”,一声凄厉的叫声划破长空。

巨阙在地上拖行,将广场的石板愣生生的划出一道裂缝,此剑之威力可见一般。

至此群雄方才明白,原来是燕王下的令,那么皇上自然也就……。周英博听完此事,也明白了,南京城,破了。

那公子赶忙拱手还礼:“小姐不必客气,是我有错在先,差点伤了小姐。该我向你赔罪才是。不知小姐芳名?可否让我一尽地主之谊?”

“你夫君是?”

眼看情势紧急,那个醉汉在五人的围攻下会被剁为肉酱,胡月哪儿见过这种阵势,不自觉的尖叫了一声“啊”。整个客栈的人被这声尖叫,纷纷把目光投到胡月等三人,当看到胡月那倾国之貌,均心中暗自惊奇,世间有如此绝色女子。

院子里已经有二三十个壮汉在那等候,琳儿站在一棵梅花树下,正把鼻子往上凑呢,憨态可掬,看来这个余琳甚少出门,以致于见到什么东西都觉得较为稀奇,玩心甚重。刚才在屋里胡月并未仔细打量余琳,此时见着,不觉好一个玲珑剔透的姑娘,穿着一身对襟羽纱青衣裳,梳着一头双垂髻,髻上系着紫色花巾,两颗忽闪忽闪的大眼睛镶嵌在鹅蛋型脸上,甚是明亮清澈,脚上穿着一双云丝绣鞋,娇俏可爱,别看才十一二岁的年纪,可是一个十足的美人胚子。

“谢谢王爷的垂爱,奴婢一切安好!”胡月嘴唇动了一下,欲言又止!

沈云殊见秦晓枫他们三人都要去京城,她自小在京城住过一段时间,但时间已久,记忆模糊,此刻也想跟着去,就插嘴道:“爹,我可不可以跟你们一块去?”

沈溍说道:“这次朝中的事情比较麻烦,你去了反而不妙,不如就在家陪伴你母亲,待我们三人安排妥当再回来接你们好么?”

沈云殊见父亲不允,也不争辩,但想到马上要和秦晓枫分开,还不知道多久不得见,心中颇为伤感,虽然他们还未结成夫妻,但沈云殊早将秦晓枫看着自己一生的情郎。拉着秦晓枫出去,自与他去说那离别情话,沈溍早已将女儿许配给了秦晓枫,自也不会阻拦,由得他们自去。

沈溍待得跟顾绯烟交待完毕,快步赶到书房,翻出他最近的书作,尤其是写给朝廷的奏章,挑了几本置于包裹,跟阿福交待了几句,三人就结伴出门直奔京城而去。xh:。147。24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