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饭后我有喝水的习惯,虽然知道是个坏毛病还是忍不住。

哈里斯说过白鸦鸟是一种拥有很美丽翅膀的鸟,我曾在图书馆借的是生物图册看过,长的好像前辈子的天鹅,身形比天鹅苗条健美些。这种鸟一飞就是在四五千米的高空,只有阳光的日子才会成群结队出来,颇为壮观。所以我一直怀疑哈里斯的话,毕竟人很难抬头就看到白鸦鸟。

他低头看身前的我,高我七八公分的确可以俯视我,眼瞳黑得纯净,怎么说呢,是一种专注吧。

什么家庭教出来的常识白痴?然后我才突然想起我忘了联系他父母,哈里斯一直说我忘大我是不大承认的,可当我专注一件事就会忘记周围其他,才会让人觉得我老年痴呆发作。

想起贝贝街曾送出过最多花的一次,是一户居民联合十几户种花大户收集了艾斯米城市的三百七十多种常见花,合计十万朵用飞艇载上天,然后绕城一周把花撒遍艾斯米的全部土地,那时我也有作为义工参加,收集了十多种花上千朵,真是花的狂欢节。市长还曾跑到贝贝街亲授正街居民的爱花勋章,我得到一个鲜花大使的花篮形奖章,还挂在书房墙上。

像是在喝汤一样,我喂他一口他就吞一口,我总有种就算我塞给他一把草,只要是胃能消化他都会毫不犹豫咽下去的感觉。

好吧,我承认这样对一个自认长大的孩子来说,我的动作是有点伤他自尊心。

我总觉得哈里斯的唠叨越来越女化,不过我喜欢。

我放缓脚步走向大门,雨声朦胧,似乎世界安静了许久,黑色是种濒临破毁的颜色,我看到那个男孩坐在门槛外,倚着我刷得粉青色的墙,黑色的风衣痕裂斑斑,雨水冲刷去血的锈味,却刷不尽前腹部上狰狞伤口的鲜血,血沁透我移植来的花土,贪婪的植物以此为养料开出最美的果实。

第一次听到猎人这个词是在医院里,似睡不睡间有人摇醒了我,我在睁眼后有一段时间会陷入一种空白的状态,低血糖的毛病一直存在,这具被重创后的身体尤其明显。

我想到什么地快步上了二楼的书房,门一开我傻眼。以前那个窗明几净,四面书墙,浅绿绒地毯搁着彩印靠垫的书房消失得无影无踪。书,满满的直塞上天花板从墙角堆到门边的数不清的书,简直就是整个房间成了书的仓库,你连脚都踏不进去了。

我下巴脱臼,被吓得。因为我听说几天前在市广场那边有三家私人书店被盗,据说盗贼没留下一丁点痕迹,摄像头明明没坏可就是什么也没拍到,听说此案件影响甚劣,已经成立专案小组。

这些书不会是……这时一本遗迹整理68年版的考古文学书从书山中掉下来,滚到我脚边。

突然想起一句经典名言,“偷书不算偷。”

如果不算偷,那警局干嘛成立专案小组啊!

伸脚将书挨进去,碰地甩上房门,催眠自己什么也没看见,天啊,要是警察查到我这里该怎么办?这盗窃罪该坐多少年啊,我一点坐牢经验都没有,那滋味一定不怎么好受。

修理工修完浴室门后总算又一次喝到我泡的的茶,我想一个人热情微笑亲自捧上一杯烟气腾腾的茶水,谁都不会拒绝的。

他喝一杯后表情有点怪异,鼻子皱了皱,“味道有点不知怎么说。”

我知道他的意思,没喝过的人第一次接触会有很大的不习惯,不是难喝,而是味蕾分析不出味道的成分。

出门前他说了句,“小心点。”

我送客到门口,不好意思地说:“下次会小心的,家具坏掉我也很伤脑筋。”

他很含糊地说了几句话,好像是“不是这个意思”云云。

我听不懂,也没问,那是件失礼的事。

库洛洛,我只是一个普通人so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