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翔惊疑出声,想了片刻,一拍脑袋道:“难道不是在做梦,我的天,喝酒误事,喝酒误事。”他急得来回走了两步,停下来道:“趁事情没有闹大,应该上门赔罪才是……不行,我若去赔罪,太师的颜面将会受损,不成。”

世人都知道李翔闯祸了,而且是闯大祸了。

桂仲明忙上前扶着,百灵儿这没良心的小丫头,压根不理会他,自顾着吃着一桌的佳肴。他们百夷族穷乡僻壤的,论食物的滋味,哪里比得上中原,尝到了中原的美味佳肴,这丫头完全成了一个吃货,只要一有好吃的爹娘都会忘了。

李翔得桂仲明提醒,心中恍然,他是觉得这吴应熊来的突然,原来是刻意为之,略一思索,也明白对方来意。他是吴三桂的儿子,清廷削藩的意图虽不明显,但自古以来,朝廷与藩王都不可能和睦共处的。

李翔在正厅坐下,侍婢送上了茶水,他喝着茶,神游天外。原先他认为康熙、鳌拜势同水火,只要在他们其中添点油,加点醋,提点鳌拜一下,即可达成目标。但与鳌拜一叙,方知事情并非想象中的那么容易。

康熙听了曹寅的话,大感认同,道:“项羽、刘邦两个不同类型的男人,不同领域的对决,真是了不起。”他很喜欢汉人文化,正是因为喜欢,心中也存着一丝忌惮。

鳌拜之所以迟迟不敢向三藩下手,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他目光灼热的看着李翔,放下身段请教道:“那小王子可有什么妙招?”

他与桂仲明随着鳌拜一同往西城行去。

李翔飘逸的发型在清朝是独一无二的,虽说潇洒美观,但也给他带来了不少的麻烦。

这些惨剧,是课本没有的,是史书无法完全记载的。

李翔道:“仲明殿后……”说着他先一步抱起了一直在昏迷中的小孩,往右手山上跑去。他这时发现,姚启圣选择休息的地方,正好有条通往山上的山路,应该是早有预防。

他毫无顾忌的拉开妇人的衣襟,往妇人前胸伸去。

姚仪在盛京长大,不知天下疾苦,只是在盛京听人人盛传清朝如何伟大,如何富强,心中悠然向往,只觉得大清可与书中的汉唐相比。谁知南下回家,路过直隶,看到了事实,脑海中的印象崩塌了,忍不住问起了姚启圣原因何在。

百灵儿与李翔算不上仇敌,但关系并不融洽。若无猫腻,岂会好心教他弓箭?

他将额前的一缕头发拉了下来,头发很长,直到鼻尖,看着这一缕随风而动的发丝,脑中出现了一个人,一个他唯一敬佩的神枪手。

李翔瞄了瞄,哈哈大笑,“好东西,真是好东西。”

桂国玺斩钉截铁的道:“凡有所命,莫敢不从。”

李翔听这一声充满辛酸的长叹,顿时觉得自己做了最正确的选择。一群铁血男儿聚在山林,只为等待一个能够信服的首领,领他们下山,重现往ri荣光。这种ri子,绝不好过。如果让他们先有希望,最后失望到底,岂不是太残忍了?

他想着完全没有留意到桂仲明后面的话,只是应道:“我叫李翔,桂兄能否带我入山?”

东郭先生与农夫与蛇的故事,小孩子都知道。

他捡起了这从天而降的鹰,将箭羽拔了丢到了路边,走到章凤口岸的偏僻处,除去内脏,就地点了堆火,用长剑插着,当即烤了起来。长剑是他买的,打算路上防身用,一直没有机会用上,倒是常常充当烧火棍,也算是物尽其用。

麻勒吉也在旁听审,至始至终都没有说一句话。他拳头握得死死的,他想救噶礼,却知道自己无能为力。他人也许觉得曹家只是依仗康熙奶妈孙氏的缘故,飞黄腾达,然而他却清楚的知道曹家真正的实力力量。

他将玉佩贴身收好,铁盒中原来玉佩下是一叠古老的书籍,取出其中一册,泛黄的书面上写着《岳武穆兵集》五字,心道:“岳武穆,不就是岳飞?难道是传说中的《武穆遗书》?”他心中一喜翻开首页,是一篇序章,只见序章写道:“霆幼年闻父亲感慨,余自幼好武,冲锋陷阵,所当无前,自诩能以一己之力,撼动三军。然金兵南下,占我家国,杀我宋民,为父转战中原,屡屡胜敌,却毫无建树,心中深恨。方觉错矣,用兵重治,欲克强敌,当以强兵为上,计谋策略辅之,方能决胜千里,百战不殆。”

噶礼心头一慌,抡起左拳,狠狠的打在了李卫国的胸口。

送走了曹玺之后,麻勒吉铁青着脸,往后院走去。还未抵达,远远就听见皮鞭啪啪作响和粗野的破口大骂:“干你娘的狗杂种!活该杀千刀的贼胚子,老子叫你不长眼睛!叫你不长眼睛!”

李翔不等行脚商人说完,结了帐,追了出去,跟着他来到了马厩处。

一缕琴音幽幽然的在空气中飘荡。

他一脸不解,摇头晃脑。

李翔笑着给自己定下了一个任务,激化鳌拜、康熙之间的矛盾,让他们水火不容,不在如历史上那般将问题解决的那么容易。

李翔不信余凤,却不能不信胡德帝,也不再说。

胡德帝兴致勃勃的让他练习扎马,说道:“习武之人,下盘功夫至关重要,只有下盘稳健,才能做到进退自如。我的功夫,大开大合,必需配上先天神力,加上十几二十年的苦练,才能发挥力量,你学不了。我看你身子骨还算灵活,教你一套闪避擒拿的步法手法,即能攻亦能跑。可惜我不会暗器,不然也能传你几手。”

李翔听到李定国,方才恍然,心想:“原来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