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就在东边那块坟地?”

司机真的是吓坏了,丝毫没有反对就把车灯关上,车里车外一片黑暗,那双眼睛却显得更加清晰。

“不住!”

我到底是怎么了?

我本想将陈老头安置在祖坟,却被老马拒绝,他说祖坟是不能随便埋外人的,我想说陈老头算不得外人,最终也没有说,于是陈老头就葬在了旁边的山头。

我这才看向这个老马,这是一个长得毫无特色的青年人,放在人堆里永远不会被注意的那种。

一阵规律的敲击声把我惊醒,我睁开眼睛,只见周围一片黑暗,灯烛竟然都灭了。

“张伯?”我愣了一下,我听出那是村长张桂福的声音,心里突然涌起一阵没来由的慌乱,压低了声音,“是我,我爹呢?”

我看了看手表,现在已经是三点多了,我们爬上来用了四个多小时,常言道上山容易下山难,我们连手电都没带,想进这山谷不现实。

“老马,今天太晚了,等明天一大早带上装备再来。”我开口道。

老马点点头,我俩就照着来时的路向山下走去,下山的确难走,本来不算高的石头看起来也让人头晕目眩,我俩半走半爬,狼狈不堪,全身上下都是泥。

等到了下面最最难走的一段,天已经完全黑了,头顶树影重重,好似张牙舞爪的恶鬼,草里满是的声音,听得我头皮发麻。

我俩几乎是连滚带爬地跑下山的,当看到那白花花的棉花田时,我感觉自己眼泪都要下来了,这种滋味不亲自体验真的很难想象。

等我们来到村口,手表的指针也已经指向九点,招待所的灯亮着,看起来是那么温暖。

我俩沿着小路向上,走到一半却迎面走来一个女人,短头发,穿着一身利落的黑色登山装,她低着头,走得很快,只一瞬间就与我们擦肩而过。

这明显不是村里的人。

我扭头去看,只见她背了一个登山包,也是黑色的,包里伸出一个用布包着的长长的东西,只可惜天太黑,没看清她的脸。

女人很快就消失在我们的视线里,我看到她是沿着大路向东走的,只是这么晚了,她一个人要去哪?

我转过头来,觉得自己有些可笑,就凭我们现在的处境,有什么资格去管别人。

很快我们就回到招待所,一进院子就看到一个黝黑的中年人坐在主屋门前的台阶上抽烟,两眼直勾勾地看着我们。

见我们向左边的房屋走去,那人站了起来:“等等!”

我们停下脚步,转头看他,只见他眼里满是戒备:“你们又是香纸又是朱砂的,来我们这到底想干什么?”

我心里莫名火起:“你这人怎么随便翻我们的东西?”

老马赶紧拉住我,对着那人笑:“老乡,我们是下来勘探水利的,这些都是祭河神的,我们的装备还没到,就先备了这个。”

“哦……”

看这人的表情就知道他根本没完全相信,却也没再说什么,只是指着院子中间的井:“洗干净了再进。”

我感觉心里特憋屈,老马则在一边拼命使眼色,我只好忍了下来,看那中年人转头进了屋。

我看了老马一眼,看他平时傻愣愣的,关键时候比我顶用,也是,外面讨生活的,更明白怎么做对自己有利。

老马已经在一桶一桶地打水,我俩举起桶把自己从头到脚浇了一遍,井水冰凉,甚是舒爽,干脆把脏衣服也都洗了,随手晾在院子里。

我进屋翻出两套衣裳,一套扔给老马,一套自己穿上,幸亏是夏天,衣服轻薄好带,只是老马比我高比我壮,穿上去有点小。

我俩刚换好,就听到有人敲门,我随口喊了一声:“进!”

是白天那个小丫头,她端着一个大托盘,里面有两碗米饭一大盘菜,我看了看,米饭应该是我们的糯米,菜是辣椒炒的不知道什么肉,看起来黑乎乎的。

小丫头把盘子放在桌上,转过头看我们:“这是请你们的,我爹那死老头子又抽风了,你们甭理他。”

哪有这样说自己爹的,我有点想笑,先前的郁闷也一扫而光。

小丫头看我脸色缓和,把门关上,一脸神神秘秘地开口:“你们今天出去我去问了村里的老人,他们说我们村以前不叫朝阳村,叫吴村。”

我心里咯噔一下:“这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太早了,最起码也有五六百年,据说以前这里没有鬼压床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了,以前的人也迷信,就慢慢搬出去了,留下的觉得村里阴气重,就改叫朝阳村了,听起来让人舒服。”

看来我们是来对地方了,我和老马相视一眼,老马眼里压抑着兴奋,我肯定也一样。

“这是炒的野兔子肉,你俩慢慢吃,盘子就搁这我明早收拾,没啥事我走了。”小丫头一指那盘菜,转身就想走。

“等一下!”

我突然想起在村口遇见的那个女人,总感觉心里不得劲,干脆问一问。

“咋了?”小丫头回过身。

“那个……我们刚刚回来的时候看见一个女的,看起来好像不是村里人啊。”

“噢,那个人啊……”小丫头瘪了瘪嘴,“她就住你们对面,来了好几天了,奇奇怪怪的,每天天黑透了出去,早上三四点回来,回来就关门睡觉,也不叫饭吃,叫她也不搭理。”

这未免太反常了,我的八卦心也起来了:“你们知不知道她晚上出去干什么?”

小丫头眯起眼:“哥呀,我们这是招待所,又不是监狱,谁去管客人干什么?你俩出去我也不知道你们去干什么啊。”

我有点尴尬,挥手就让她出去了,我俩干的事偷偷摸摸的,所以看什么人都心虚,那女的和我们非亲非故的,我真是吃饱了撑的去问。

野兔子肉又香又有嚼劲,只可惜差了点小酒,我俩吃完把碗一推就直接爬炕上去了,我把闹钟调到早上四点,没几分钟就睡的昏天黑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