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要婴有些东拉西扯,经常是想起什么就随时跳到另一个话题,把我弄得晕头涨脑,但是这些年深日久的故事,因其年代跨度大、情节又极其跌宕起伏,所以每次都是深深地震撼了我的心灵。

《送歌》那凄婉离迷的曲调,恰好正如一盏迷雾中的烛火,虽暗淡渺小、飘忽不定,却能让迷途的魂魄找到方向,让将死者的大脑能透过遥远的记忆碎片,回到现实中来。

“难道就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吗?”我绝望地喊道,转头看着越来越亮的天边,不忍再看要昌的模样。

所以《送歌》传到后世,除了作为最高级别的蛊惑手段应对敌人之外,在家族中使用的功能就只有两种:针对亡灵的送别和召唤。

“要先生,您真是一个性情中人,这样好听的歌子,我这辈子能听到一回,也不枉此生了。来吧——”

“战斗如此残酷,你们居然还剩下这么多人?”

这些古籍如何处理,目录上记载的那些巨著,到底保存在什么地方,肯定是家族的最高机密,即使作为长老之一的要海慧,也知道这是不能过问的。

哈里木表现的非常宽容,他不但一口答应了要江子的请求,还另外送去了一些酒菜清水和疗伤药品。

而他身上曾经所有的一切,包括那个让我神智惑乱的老太太傀儡,以及那个鼓鼓囊囊、也不知道装了多少宝贝武器的黄色布囊,也都被要昌和托钵僧共同创造的神奇火焰,给烧成了灰烬。

这个布囊鼓鼓囊囊地也不知道装了多少东西,缠在托钵僧的腰上,隔着长衫竟然一点都看不出来。

东方那刺目的白光越来越亮,而且还越来越近了。

许谭这时已经听见撞门的声音,他慌乱地想出去,却怎么也打不开淋浴间的玻璃门。

“他和那个恶毒的印度托钵僧已经混为一体了。”半晌,要德灵才沉重地吐了一口气,“恐怕永远也醒不过来了。”

这竟然是一个欢乐与痛苦的结合体!

“他在哪儿?我怎么看不见呢?”我环顾四周,依旧只有死气沉沉的黑色薄雾覆盖下的村庄,根本找不到任何生物活动的迹象。

但是我明显感觉到要昌温润的手心里满是汗水,这说明他的心里也是极度的紧张!

是的,用察觉这个词也许更准确,因为感觉只是器官的感知,而察觉却是要昌在用心和我的大脑和心灵进行了一番短暂的交流——他正在看着我,还在给我下达指令。“过来抱着我的身体,闭上眼睛,否则会瞎的。”

我强忍着不发出声音打扰要昌,只是站在一旁,边拿着腕表倒计时,边仔细观察他的一举一动。

要昌在门口的石板下摸索了一会儿,摸出一把光闪闪的铜钥匙,打开了那扇挡不住风的破旧大门,院子里黑魆魆的什么也看不清,要昌则拉着我的手,摸着黑穿过院子,径直走进了右首的一间屋子。

有预知和透视能力的人在这个世界上并不少见,通常这种人被叫做有特异功能的人。但是在我们要家宗族,只要经过严格的家族技艺训练,任何要氏解决人都是可以多少具备这些超人能力的。

“我说的是你的内心!”要婴用一种鸡对鸭讲的神色看着我,语气也有点不耐烦了,“你真应该静下心来,放下所有的尘世浮嚣,好好研究一下佛学和道教,体会一下天人合一究竟是什么样的境界,然后再来跟我交流吧。”说完也不理我了,喝完杯中酒就自顾自地倒头就睡。

这些日子我对他的这种伎俩早就习以为常,只是向两边望望就知道他藏在我的身后,于是反手向后面抓了一把,却抓了个空,手指一下子触到了冰冷的墙壁上,我迅速回过头一看,惊讶地发现我到墙壁的距离绝对不超过10公分,忽然我觉得有人在我后脖子上呵气,我把身子迅速一扭,看见要婴乐呵呵地坐在我的对面床头呢。

要婴脚下较着暗劲,手臂缠着官员胖胖的身体,借着要梅的推力用肩膀横着撞开了会议室的大门,一路踉跄着撞到了马耐的身上,右手暗藏的压缩针管已经刺进了马耐肥厚的臀部,左手酒杯里的红酒很自然地撒在马耐的裤子上,随后东倒西歪地抓住官员的衣服摔倒在地上,不管不顾地呕吐起来。

“呵呵,格鲁吉亚人说话都这么有诗意吗?”要婴乐了,“看来要德灵教师爷开发的延时春药还真的是很管用啊,但愿那个郭余也是这个德性,那今晚上可就有热闹瞧了。”

“不会吧…”要婴顿时变得瞠目结舌,“这老爷子得祸害了多少女孩儿?要不是男孩。。。”

“假如郭余在宴会上向托亚献媚,他们勾勾搭搭的,马耐非得发疯不可。”33号谄媚地附和道。

现在的要婴,是一个有着一张清纯可爱面孔的电视台编辑刘燕的形象,正闭着眼坐在宾馆行政套房的沙发上,琢磨着晚上行动的每一个细节。

许立嘟囔着去了,等要婴结完帐,许立已经捻着湿漉漉的学生证回来了,“猜猜你的学生证上沾的是什么东东?”

当然了,他们肯定不会使用自己的要姓,都是以隐藏的身份为要家的目标服务。而我这样的人,则是这个目标的终极执行者,在家族里我们有一个统称的名号——解决人。

平通桥就在我每天都要经过的地下通道的上面马路上,该不是老乞丐昨晚上喝多了睡到马路上被轧死了吧,我心里没来由的一阵抽搐,忍不住跑到门外一通狂呕,让干硬的冷风一吹,脑子才逐渐清晰起来。

“你是要饭的吗?天气这么冷,呆在这里会冻死人的。”我忍痛爬了起来,凑近了一点,这才看清他的容貌——这是一个看上去六七十岁的老人,穿着一件旧棉大衣,半坐在一张肮脏的破布上,身后放着一团破烂的棉絮和一个鼓鼓囊囊的蛇皮袋。

我定睛一看,果真就是要婴的棉大衣,闻起来仍旧是我熟悉的那股不知道多少年不洗的馊臭味。

可是,要婴的人却又不见了。

我回头去找,却只见满屋子笼罩着一层朦朦胧胧的水蒸气,什么都是模模糊糊的看不清楚。

“求求你,别再给我耍把戏了好不好?”

我知道这肯定是要婴搞的鬼,这家伙实在是个小心眼,不就是下午非要让他穿得体面点再出去嘛,至于这么捉弄我啊。我的话音刚落,要婴的声音就在我后面冒出来了。

“你居然敢说我是小心眼!”说着一个爆栗就敲在了我的后脑勺上,紧跟着又是一脚踹到了我的屁股上。

我连滚带爬地坐到了床上一角,忽然发现屋里的蒸汽消失了,要婴正坐在桌子前,啃着一只鸡腿。

还是那副破衣拉萨的德性,只是原本身上穿的棉大衣,现在我的手上。

要婴斜睨了我一眼,吐出一根细小的鸡骨头,“你是不是听我讲故事听烦了,就琢磨着自己弄点什么故事出来。”

“我哪儿有什么故事啊——只是觉得咱们在小屋里待得太久了,身子都发霉了;”我指了指窗外的蓝天白云,“就琢磨带你出去逛逛,捎带手的再给你买几件新衣服换换。”

“我不想换。”

“不想换就不换,你跟我急什么啊。”我把手里的破棉大衣往他身边一扔,“我可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没来由的还把手给烫了一溜包——现在还疼着呢。”

“对不起啊。”要婴说着,突然伸出左手把我烫伤的右手抓住翻转过来,然后用右手在我的手背上轻轻一抚,我只觉得一阵清凉,几个水泡霎时不见了。

我对要婴这种魔术般的手法,已经是见怪不怪了,磨叽着坐到他的对面,两个人又开始喝酒。我这回学乖了,打定主意,这家伙不开口说,我就绝对什么也不问,省的没来由地又招来一顿爆栗。

沉默着喝了许久,要婴终于吁了一口气,“按照要氏家族的规矩,像我这样的解决人,除非到了死的那一天,才能换上家族规定的衣服。”

“还有这规矩——也太不通情达理了吧?”我冲他那身乞丐般的服装努努嘴,“就你这身破衣服,怕是穿了不止一年两年了吧,你就不难受吗?”

“何止难受,简直是忍无可忍!”他愤愤不平地喝了一口酒,“还有这身臭味,当初我在一个餐馆的泔水桶里泡了大半夜,前后吐了不下七八回,连肠子都要呕出来了。”

一听这话,我差点没把刚吃的一块鸡肉给呕出来,强忍着恶心,硬是较了半天劲才算压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