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不清那张遥远的脸,方睿智说的那个名字五秒钟以后我就忘了,根本没有放在心里,只顾着继续喝酒。

婚礼上我受了视觉和内心的双重刺激,虽然方睿慈一再邀请我去新家坐坐,但被我婉言谢绝了。

临走的时候,借着最后一份清醒,我把手头几个人攒的大红包塞给她,其实也不算多,几千块而已。比起我们分享的四年苦乐,算不得什么。

郑筱萸,钟静,路淼,丁璀,她们四个大活人都不来,真是可恨,撂我一个人尴尬难耐。下次,还不知道会转战参加谁的婚礼,也许是苗苗,也没准是阿璀,哎,总之不会是我的,这点我可以确定。

出了酒店,门童帮我招手要了出租车。跨上去大半个身子,才发现手包忘在宴会桌上了。心里本来就有气,酒也有些上头,这下子更烦了。司机白了我一眼,问我到底走不走。扶着车门我摇摇晃晃的好不容易站稳,皮笑肉不笑的倒了个歉,艰难地把半条腿挪回地上,灰头土脸的往饭店里冲。

今天这一身破打扮,恨死我了!

今早我特意把闹钟调得很早,起来化妆打扮。昨天下午我还去做了个脸,都只为了这场婚礼。我不想别人看到我眼角细细的纹路,我不想别人问我衣服是什么牌子,用的什么价位的眼霜。我想看起来得体大方,像我自己标榜的那样。但这个社会免不了俗套的东西,所以我只能临时抱佛脚,做些蹩脚的功课。

拿着喜帖打车出门,我把自己想象成万能无敌女希瑞,虽然我没有哥哥希曼帮衬,但是我也很厉害。我能把《四库全书》的条目索引倒背如流,我能记住《古文观止》里八九成注解,我翻看过的古籍堆起来比卧室顶都要高。我现在给关处长做助理,每天坐在

斗朱雀吧

他办公室外间公事比他还繁忙,偶尔我还帮领导在文件上签名,因为我的字很漂亮,我有练过硬笔书法的童子功。

可今天我穿了七寸的高跟鞋,走路就摇晃,几乎把是个脚指头都磨破了,疼得咬牙切齿。裙子是特意翻箱倒柜找出来的,是姑妈从香港买回来的,粉亮抢眼,衬得脚踝又细又白。我第一次穿箍在身上的窄裙,走路总状似扭屁股,昨天还在镜子前演练了几回合。怕抢了睿慈的彩头,我配了件淡色上衣。可不知怎的这件上衣有些紧,绷在身上特难受,胸口的几粒扣子都是勒着才勉强系上的。反正不是衣服缩水就是我浮肿了,如果是我浮肿的话,大概是昨晚水喝多了!

扶着酒店转角门的金属扶手,我想醒醒脑子,可一步没站稳差点摔在地上,好在让门给撑住了。直起身,我眯起眼睛发愣,隐约见着眼前玻璃上映出个模糊的人影。是我醉了吗?没有吧,至少我觉得没有。五岁时在爸爸的筷子尖上舔了平生第一口白酒,现在出席外面的活动我偶尔还要挺身帮领导挡酒。宿舍六个人聚会,每次都是我喝得最多最优雅,从来没醉过。

我是万能女希瑞,我能倒背千字文,弟子规,我不会喝醉。

转角门转的很慢,我安心了,扶着一步步往前蹭,进到大堂里辨认了下来时的路。从哪里上楼,坐哪个扶梯,我还勉强记得,每个宴会厅外面又有指引的牌子,上面都写着办喜事的新人名字。

我摇晃了几步,找准一块牌子走过去。对着大红底上的黑色大字我发了半天呆,才发现新娘名字不熟悉,新郎名字里竟然还有个不认识的生僻字。哎,我又受打击了!转过身想去对面一间试试运气,我正准备迈步扭过去,斜里突然插过个人,我毫无防备,迎头砰的撞到来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