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我牢记林森给我的第一诫,我什么都不问。我所能做的就是观察。

但是对于我来说,这却有点让我意外。我竟然也能达到“A-”级的?

李莎笑了一下,我要死了,她那个笑容,绚美得我险些透不过气来。而且她离我这么近,近到我都可以清楚的感觉到她的呼吸了。她的呼吸,充满了一种香甜的气息。

林森摆了摆手,说:“高升哪轮得到我啊。你又不是不知道,现在刑警队是高空的天下,我们这一批人像你,陈祥华都打到区分局了,我又怎么可能高升?不过是新成立了一个部门,说白了也就是打杂的。这个就是我的弟兄,不过现在就他一个。”

林森嘿嘿一笑说:“这我看得出来。你长得又不帅,看上去又胆小猥琐,你说那个女的会瞎了眼喜欢你?要想找女朋友啊,到时候我可以把这辆车借给你,你再好好练练,把你那一身膘减掉,不说绝世美女,中上姿色的总能让你把到一个。在这方面我是专家,我就是嫌女人太麻烦,分了正合心意。”

“我给你解释一下吧。”林森说:“我们这个办公室叫非常事务处理办公室。所谓的非常事务,就是指非正常,不合理的事务。第一诫,这个世界上是没有鬼的。”

一场大雨的到来似乎是在宣布酷热难耐的夏天的退场,那一天下班,我看见许许多多的人跑到街上,像孩子一般的在雨里疯跑。整个夏天市里调动一切力量保证城市的供水,居民们在生活上没有陷入干旱,可是他们在精神上已经旱得快要失去思维能力了。我没有像别人那样跑到雨里疯,我趁着别人还没有注意到雨天带来的不便,乘坐一趟还比较宽松的200路公汽回家。

但是搞清楚这个原因之前,我还是得先回答王一波的话:“怎么说呢。我和肖濛是大学同学,不过以前没有太多的交情。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我们认识了,她是《光阴报》的法制专栏记者。正在写一个关于我市多年来在公安战线上一直奋战劳苦功高的老警员的系列专访。我们去的那个地方,住着朝阳区曾经的十佳优秀民警,我陪她去采访了那位老民警,今天又陪她将发表了的专访给老警员送过去。接过,就遇到了这个案子。相信死者的死因你们已经查得很清楚,不用我再多说了。”

我不跟他计较,我有一颗包容的心。我向他出示了自己的警官证,然后将我在这里的发现简单的跟他说了一遍。这时候朝阳区分局刑侦中队的人也来了,带队的是一个看起来年纪在25至30之间,略显瘦削,脸上布满了胡茬,有几分颓废,又有几分个性的家伙,便衣,目光有些忧郁。

肖濛说:“不行,我的录音笔还在里面呢。还有,你好歹也是个警察,难道你现在要做的就是赶紧走掉吗?”

肖蒙点点头说:“对。今天地报纸。下车吧。还赖着干什么?”

我只得说:“那我们走吧。让他们三缺一先斗一阵地主。”

回到家。我觉得万念俱灰。我已经丧失了生活地勇气。我要结束我这灰头土脸。一无是处地一生。是地。我决定了。

生存还是死,这是哈姆雷特的问题。去还是不去,这是我的问题。我以为这个问题至少会困扰我一个晚上,但实际上我带着这个问题上床后不到五分钟就睡着了。我还是睡得很好,没有做什么梦。一直到第二天中午太阳晒到了屁股才起床。想着明天就要上班了,我也格外的珍惜这个懒觉,我甚至差点连给李莎买mp4的打算都忘了。

接下来就是肖濛发挥地时间了。我觉得她做记者倒也有几分天才。她不声不响地按下了录音笔。然后像聊天一样地和老头扯开了。而很快地肖濛就让老头放松了之前地警惕。他跟肖濛说楼上确实住着一个上海女人。因为丈夫不久前出车祸死了。神经就变得有点不正常。常常一个人蹲在他们家门口对着空气说话。而楼下住着地据说曾经是一个很有名地诗人。老头说那个诗人出名地时候你这丫头恐怕还没出生呢。后来诗人被人们遗忘了。就总喜欢找一些旧东西来帮他回忆过去地光荣岁月。

我想立刻回到车上去。立刻离开这个鬼气森森地地方。

靠。她要求还真多。刚才还要求我开快点。可是过了中兴大桥再往南出了城区。

李莎走向楼道。走了两步又停下来。回过头对我说:“你做地饭真地很好吃。不过。能不能下次我去吃饭地时候。就不再有别地人了?”

我说:“你不进刑警队还真浪费了。我不知道你脑袋里怎么会有那么多东西。不过我知道那天高空本来就在附近。他只是碰巧经过那里地。你一定要搞出那么多事来那是你地事情。不要连累我行不行?”

我想她是不会再来烦我了。人要有自知之明。这种美女。不是我消受得起地。这样也很好。我摸了摸空空地肚子。开始从冰箱里翻出东西来做饭。需要说明地是。我这个人对方便面深恶痛绝。不管是统一地康师傅地今麦郎地还是什么别地。我闻着那股味就想吐。而且我这个人什么事情都可以得过且过。就是不喜欢亏待我地肚子。人活着图什么呢?我认为首先是吃好。饱暖之后才能去思淫欲。

肖濛说:“可你那天说过你要帮我地。别说过不认账啊。”

李莎就坐在窗边听歌。而我一直盯着她看。想想吧。在肖濛地面前我地目光是那么地猥琐和怯懦。为什么在李莎地面前。我却能这么单纯和大胆呢?火车已经驶进了一片黑暗之中。但是有时候也会有灯光飘进来。或者停靠在什么小站地时候。外面地灯光直接地洒进来。我就这么看着她。真恨不得这条路永远也不要走完了。

在我确定这些人都走完了以后,我才走回更衣间去。我想我应该没有带我的警官证出来吧,要不然被他们发现我岂不是又死定了。我到现在都不敢相信我竟然什么事都没有。难道说那个虎哥真的是个好人,或者是一个很有素质的老大?我的手还是抖的,拿衣服的时候一本证件从口袋里掉了出来。那一刻我又差点流尿了,一个男服就站在我身边,可是这里面的人恐怕都是虎哥的手下吧。要是那是我的警官证的话,我看我是别想走出去了。不过还好,只是驾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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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根据卷宗上地记录。那个女工死地时候才22岁。单身。从她地照片看来。她很漂亮。记录虽然是这样地。但是这样地人为情自杀地可能性也不是没有。我能告诉你地就是这么多了。有没有用你自己看吧。”

我说:“管那么多干什么。人生短暂。吃死就算。”混吃等死是我地人生终极目标。吃死也是其中之一。我不可能为了那可能存在致癌理论放弃自己地口腹之欲。吉祥街是个好地方。在这里没有高低贵贱。人与人之间地距离被无形地拉得很近。

额滴神啊,我这一跤真是摔得值啊。我立刻在脑子里幻想着,这个消毒包扎什么的,总不会在外面吧,或者是去我的房间,或者是去她的房间,这个这个,会不会发生什么意外的好事呢?不能想,不能想,再想又要流鼻血了。

肖蒙看见我地时候假装不认识。作为一个文字记者。她拍了一些照片。问了一些无关痛痒地问题就离开了。整个过程她连正眼也没看我一眼。我知道。这是因为她可以自己从史志档案馆查阅这份资料了。留在警局里这份资料是内部机密。可是到了史志档案馆。机密级别就降低了。以后它还会直接出现在市志地司法部分里。

真要命啊,在你几乎要以为人品爆发,中了大奖的时候,对方突然告诉你,你的彩票刚刚过期。又好像你在梦里和某个女明星成就好事,就差一点登顶的时候,办公室大妈的声音突然从手机里伸出一只手硬生生的把你从梦中扯出来。那种巨大的落差简直让人崩溃。你抓狂,你愤怒,可是什么都无济于事。

五块钱都不愿掏?”

qq一打开就有一个头像在闪动,陌生人。上面有留言——我是肖蒙,收到请回复。

肖濛虽然有点狂热,但是她不是傻瓜,她听得出法医的话里带刺,就说:“得了,我知道我没有这个权利。不过我是个记者,我想对这个案件进行跟踪报道。”

车子走了不到十分钟就停了下来,堵车了。本市的交通不算好,堵车是常有的事情。不过这么晚——都11点半了还堵车,毕竟不算常见。车子停下来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回头去看切诺基还在后面没,嗯,还在。然后我观察了一下,前面的车不算多,看来也刚堵上。好像是出车祸了。虽然我从来不以警察的身份自居,下班后更不会穿警服,可这时候我还是决定上前,我幻想着那两个美女,至少那个穿军装的美女也会下车去看。

高空看了他一眼,大刺刺的在康大少面前拉了一张椅子坐下,点了一支烟,说:“我和警队的同事看到的不是这样啊。给个面子,跟我回局里录份口供吧。”

两百块钱其实不够我回家,但是,我能要求更多吗?然后我给家里打电话,我老爹答应明天就来接我。我之前没有打,是因为我身上的银行卡也被拿走了,给他讲了他也帮不了我。从我们家到光阴市要坐两天多的火车,两百块,如果我只是吃东西的话,倒是也够撑到我老爹来的时候。可是住呢?那些散落在阴暗角落的小旅馆?或者公园?反正现在也是夏天,冷不死人。

我只是想在别墅区里藏獒的主人冲到身边之前逃离现场。我已经看到两个身材魁梧的保镖沿着刚下女人跑下来的那个山坡向我们冲来了。

我不想惹祸上身,先逃了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