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来吧,不是自己的家怎么能呆一辈子。”

“你同你先生孩子一同住?你上班了谁带孩子?”

入秋后,郑浩看我没打采,叫我去他的别墅玩,附近有条小河,可以钓虾,抓螃蟹。我还没坐到中午,已经困的不行,要回去睡觉,郑浩所有的房子都不备客房,我睡他的房间,他让我坐在一边休息,给我张罗去拿干净床单,我在房间里叫“我哪有这么娇贵,也来帮个手。”站起来,一把扯下床上的单子,有东西掉了下来,我走过去捡起,郑浩一边大叫“你别忙,我来”人已经到了我的身旁,看着我手里的东西,脸色煞白,一句话也说不出。

“我倒宁愿有人替我着急,你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林潇潇要结婚了。”

待耗尽全身的心力,我无力的趴在他的前,眼泪滴下混进他的汗水,却抱着他不肯放手,认真地感知他的存在。他抚上我的头发,音调沙哑沉闷“青青,留下来好吗?”留下来?做他第二任的太太,还是情人?我直觉的摇头,但是很无力,我无力控制对他的渴求,无力拒绝与他缠绵,无力抗拒他的要约,我只是摇头,但是无法不爱他。我动一动身体,放开他与他保持距离,却顿时觉得身体的失落,不由得蜷缩起来将手臂抱上膝盖,抽泣的动作越来越大,浑身发抖,他从身后抱住我,将我环起,温柔的亲吻我的肩头,我感到又一阵心悸,身体已经有了回应,我忽然有些恼火,恨自己这样不争气,这样不能自控,突然翻身冲他的肩膀狠狠咬了下去,哭着说“你这样无所不能,能不能让我不爱你?”他不出声,只是加重力道,玩命般的动作。

我关掉电视,转过头趴在老爸前,轻轻地说“老爸,外面好吵。”

有一句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

郑南说“你可算回来了,我女儿都上小学了,想死我们了,志远现在很忙,今天本来说好一块来的临出门了又有电话说有事。你有空上我们家玩,我们搬家了。”岁月催人,她快40了吧,眼角有了细文,身体有点发福,仍然很美,她养尊处优,态度一贯的雍容大气,老并不妨碍什么。

我打算留下来陪他,叫护士在病房加床,回郑浩家拿了洗漱用品,打电话通知郑浩。只是约了徐佳没办法通知她不得不跑一趟,同她说我家里有事,便回了医院,房门虚掩,推门进去,一个英俊挺拔的医生背对着我说“怎么这么慢,她随时会回来。”

“我来录节目,我赶时间,我们晚上一起吃饭吧,8点,老地方。”我还没回神,她已经走了,真是的,她的号码我弄丢了。

我还没出声已经被她挽了胳膊出门,她开一辆银色两门跑车,去年的款,美国市价亦不便宜。

我向来花钱不太有数,但也薄有积蓄,想拿出来帮他,郑浩说“你那点钱也帮不上什么忙,我给他转到部队疗养院,办好津贴。”对他来说这不算什么大事,横竖都是帮人,我无所谓,但仍然坚持把钱捐给他家,毕竟,我有手有脚有学历,挣钱不是什么难事。

12月的天气很冷,大山没有了绿树葱葱,积了厚厚的雪基本看不到人,静谧祥和,很难得的景致,很难得的心情,或许有一天来这里隐居也不错。路滑不能登山,只能在山间小村住下,地势很高也算是半山腰了。郑浩带了司机和勤务兵,一切安排的很妥,虽然条件有限,我已是很满足了,拍拍他“果然还是有点用处滴。”

看来是个收惯礼物的人,她并不推托“谢谢啦,这样吧,我给个什么给你和你交换?”

日本有很好吃的豆制品和海鲜还有女人都很喜欢的商品,除了累点,我过得还算不错。tiffany是个好伙伴,有些人表面上不好相处,但是沟通以后可以做朋友。不过,听说我也不好相处,我们实习时受到师傅的传染对下属要求很严,忙起来脾气都很爆,底下人很怕我们。与我们同一个级别的还有一个老美和一个日本人,只有我们两个是女人,我是唯一的中国人,我与男同事相处得不多,刻意保持距离。

我也知道,逃避终究不是解决事情的办法,只是没想到事情来得这样快。他箍着我的身体,发狂的亲吻噬咬,迫不及待的扯开我的衣服,我们靠得这样近,我能清楚地感受到他身理上所起的变化,我害怕,拼命的挣扎,越挣扎他越用力,他很强壮,我弄得自己很累,只好哀求他甚至恐吓他,口不择言,他却仿佛什么也听不到。

教授对我说你们国内有人过来,我大惊,想走却不好驳教授面子,只好胆战心惊的跟着他去,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身影,黑色西装和眸子在灯光下耀眼夺目,身边的刘家文就像被吸走了光亮。他向我走过来,淡淡地笑着“青青,你好吗?”

“是我爸爸,他晚上回来。”

“我请你吃冰淇淋?”

“林晓晨告诉我的。”我叹口气。

医生进来查了体温,常规问了几句,说没什么事,就走了,她跟了出去,回来又接了个电话,说“青青,我有点事要赶过去,你好好休息,困了就睡一觉,正好在这守着呢。家里阿姨过会给你们俩送饭来,大概快来了。郑浩啊,你好好看着,我走了。”

“我有心仪对象,但我可以邀请你到我家做客。”

不知是不是着了凉,我觉得郑浩的笑充满寒意,我不禁打个哆嗦。

“没呢,刚从首长家出来,你有什么事吗?”

“还好你没走,我家钥匙还在这里呢。”

高一就这么顺风顺水得过了。本来已经说好去西藏了,可是我和正好都没了心情,郑国庆在美国出车祸,他死了,很nice很喜欢我的,陪了我很多年,被我气的远走他乡的郑国庆死了,我们去参加他的葬礼,她妈妈看到我们时哭的快没了气,我看着他遗像里黑黑瘦瘦的笑脸,我心里想,如果我没有拒绝他他就不会走也不会死了。我整个暑假都乖乖的在家,我也不太跳舞,只是拼命的压筋,仿佛疼痛才能解脱我心里的苦。爸爸妈妈也不说什么,全院子的人都在可惜很nice很有出息的郑国庆,这个暑假,很热,气压,很低。

我伸出手抱住他,他僵了身子停住脚步,我睁开眼睛,冲他扮个鬼脸“你说对了,我吓你的。”跳了下来,看着他错愕的脸,被他一把紧紧地搂在怀里,激动的战抖“你没事,你没事。”我被他这样抱着,做了一个我从小到大没有想过自己会做的事情,我向他求婚,在远古冰川里,明月雪山之下,我对他说“郑浩,你愿不愿意娶我?”他抱紧我的手慢慢松开了,却半晌没有回音,我推开他,扭头就走“不愿意就算了。”他追过来,抱紧我,“我愿意,我怎么会不愿意。”将我抛起,真是好体力,穿这么厚的衣服,5000多的海拔,还能玩举重。

我没有坚持要去爬主峰,人这一辈子会对很多事情好奇,终日藏在云雾里的那木纳尼主峰充满神秘的诱惑力,我曾经不管不顾的朝它跑去,但是当我遭遇那个温暖的怀抱,那个我知道会守护我一辈子的怀抱,我愿意停下脚步享受长久的平静温暖,就像当年放弃非洲雨林joyce一样停下来,为着一份全然不同的感觉,却有着别样祥和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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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是很久以前的一个构思或者说是感觉,本来应该是关于复仇的,程志远上位,青青老爸坐牢,青青回国报复这个她从小就爱上的男人,这和现实生活比较近。构思的时候我没有上过jj也不看原创,我从今年3月底开始上jj,看书的效率一流,到现在已经有些厌倦了。因为有jj我将我曾经想过的人物写在纸上,否则凭我的懒惰恐怕。。。。。。。也因为有jj,我用了一个很不习惯的叙事方式,我不喜欢用第一人称,看大家都用我也用,写了四五千字的时候发现相当不顺,也懒得换了,但是并不喜欢一篇文章中变换好几次人称,我是个很固执的人,有些事情喜欢采取最正统的也许最难得方式完成,坏处就是越写越烦,这种人称很难讲事情讲清楚,要不断的暗示,但是又不能太过,我很怕自己写出“背后有几道灼热的眼光”这种文字,我觉得第一人称便是自己在叙述,一个人的感官有限,不能什么都看得清楚。所幸的是,本人特殊癖好,所有的人物共有的特点就是:聪明,绝对的聪明,有很多事情稍有暗示就会明白。但是仍然很累,太累了,我不喜欢罗嗦,尽量每个字都有用处,开始写的时候比较轻松因为人物还比较单纯,后面越写越烦,要到晚上一个人安静的酝酿情绪,写出大段的内心独白后总觉得会心力衰竭。

关于徐佳是郑浩的情人,我本来不想点出来的,毕竟小说不是说明文,事事交待的很清楚就少一份意味,但是看到有争议,就知道水平有限,人物刻画不够彻底,有人误会了我亲爱的程志远。

关于一一,他是个懂事有礼的孩子,对任何人都是,除了青青,他对青青撒娇。为什么他会有未婚妻?因为我不知道一个懂事的孩子在强奸过爱人之后还会有怎样的反应,好比张军之于青青,本来他的机会最大,但是有了他老妈这个障碍就知道再不可能,这两个人相当聪明而且明理,有自知之明,明知道对不起青青难道还要哭着喊着说“青青,你在给我一次机会吧。”所以一一避开青青,开始新的感情不代表他能忘记青青,还是我写的力度不够,会改的,不过暂时要休息。

很谢谢凌波,你的意见很好,真得很好,我一定改。

番外这个东东,我可能不会写,修改原文让事情清楚丰满肯定是会的,但是偶是很传统的读者,看得不多,接受的还是老一套小说的思想,在正文里表达要说的东西,欢迎大家写番外。

结尾,我检讨,我太懒了,但是自己回过头看看觉得还行,以后改的时候再说吧。文案,我也检讨,当初开坑的时候没想写文案,上传没成功,就随便写了几个字想赶紧把文贴出来,唉,只是到现在也不出什么好的词句,再想。

耶,像考完考试,轻松了。

很恳切的问一句:为什么不喜欢程志远?

写程志远的时候脑子里回响两句歌词:

是谁,在敲打我窗;是谁,在撩动琴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