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越想越正确越想越有理,越想就越等不及要找到猪头,一个猛子就扎进了猪头的营房。可惜我的头刚刚扎进去,就一脚又被猪头给踹了出来。

“我老妈!”我脱口而出,出了口才发现脑子里的那弦绷得我快抽筋了,“那个,大将军,我呃我娘说她刚到这里的时候,发现自己说的话别人都听不懂,她就想了个办法,在每句话里都带上好多的四个字的什么成语,这一下,还真没人听不懂了。日子久了,就成了习惯,想改也改不了。”

“你高兴个鬼,你们去了三千,回来才一千不到,怕是当官的都死的差不多了,才轮到的你!”

“啥?”我站在那里,开始估算我洗澡的时间,一个冷颤上来,哎哟,这个澡我是真的洗了很久很久了!

此刻见她没在意我们,我隔着衣服狠狠地拧了猪头一记,猪头哎哟就叫了出来。

“噗!”边上,猪头正在喝的一口粥全喷在了我的身上,这家伙都在一边咳一边喘了,一边还不忘记数落我,“宝,注意形象,注意形象啦。”

三年前,老妈硬是说要看塞北的雪,就挤兑着张木匠从落鸢镇北迁。等我们到了陇北的金庄乡,都穿上了狗熊似的棉袄,大家才知道这里是个能冻得死人的地方。老妈属于打落牙齿往肚里咽,当然不会说不好;张木匠嘛,跟在老妈身后,老妈不发话,他基本是连屁也不多放一个;这下就苦了我了,且不说一年穿不了两次裙子,光这每年六个月的冬天,我的鼻涕就从来没有断过,浑身也从来没有停止过哆嗦,走到哪儿也从来就没有不跌在哪儿过;家里唯独猪头最高兴了,因为刚到时几次洗澡下来,次次他都感冒,忽然间他就有了可以不洗澡的理由了。哎呀,别问我最长时间他有多久没洗澡,因为说出来我就得把今天吃过的唯一的一顿饭给吐了。

想是归想了,我的嘴巴又和脑子做了比赛,以大半拍取胜:“你是王子楚!”啪,我的话音都还没起呢,就被边上的一个侍卫狠狠地揍了一巴掌,“混蛋,大将军的名讳也是你这个狗东西叫的?”

“喂,你踢他做——”就是我的话都还没说完,身后被人一推,一个趔趄,就被推进了人群里,我立刻敏感地认识到,这里,就是法场!不过今天一起掉脑袋的人还不少,身边零零总总的歪瓜裂枣至少有十来个,而且都在排着对呢,最让人不安的还不是身边那些个拿着兵器的面无表情的兵卒,而是我站的队伍正在以惊人的速度挺进前方,前方就是,呃,断头台!

“再有钱,也快死了。”依旧是那女子的声音,似乎在归拢他的物件,“猪,你去弄个推车,我们把他推杂石谷外的清水道边,王朝的兵马要是过来必走那里,顺便就把他的尸首捡回去了。”

所有的人都看我,我不慌不忙耀武扬威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物件来,“叶国柱,将军有令,立刻跟我走!”

都快一直走到大营的边上了,猪头还是不可置信地在问我,“宝儿,你真的是偷了大将军的军令牌啊!”

我不无得意,谁让那王大断袖所爱非人了,看上了我算是他看走了眼!“有了这个,我们要逃出军营易如反掌!”

此刻天色已经全黑了,我们着黑,他在前我在后,我就是跑上去,也看不到他的表情。但我知道,猪头肯定是被我无比英明的计划给震撼住了,一路而来居然再也没有了半点声音。王子楚的军营沿树林而扎,我俩一路走到了小树林边了,居然没碰到过一个拦阻我们的人。真是天助我也!

可到了树林了,猪头忽然就站住了。

“怎么了,猪?怎么不走了?”

“宝,你走吧!我已经想了一下午了,你是不适合留在军中!”

我对他下面想说的话预感非常的不好,“那你呢?”

“我留下来!”黑暗中他还不忘记对着我笑,因为他张开大嘴的气息扑面而来!“跟老妈讲,我会小心的!”

“不行!”

“我意已定,巡逻的哨位队再有不到一刻钟就会到了,你快走!”

“你不走,我就不走!”

“宝,你知道你自己现在哪里吗?”他问我,倒是提醒我了,刚才是他带的路,我到了哪里都不知道呢?他抓住我的手,“宝,从这里出去得往南走,过了树林是小山,翻过那山有个岔道,到了那里你往陆家屯,记得陆家屯吗?到了陆家屯,你就认得了,一直往西就是金庄乡了。如无意外,你明天傍晚时分可以到家了!”

我听着他一字一句的说,可具体什么我都没听见,因为我是那个气啊,气得我浑身发抖。出生在世头一次,我的双胞胎弟弟竟然要置我于不顾,抛下我一个人去了!呃,好像去的人是你也!“不成,要走一起走,马上就要打仗了,你留在这里不安全,想也别想!”

“你不走我就喊了!我一喊,你手里拿着的将军令就能置你死罪!”

“你,你,你!”他威胁我?!我家笨得比猪还笨的猪头居然威胁我?反正他拽着我的手,我就趁机抓住了不放,你倒是叫叫试试看,我看你是舍得舍不得让我被王大乌砍脑袋!慌乱中我肯定已经气糊涂了,因为噼啪一声,有一大坨的眼泪就掉了下来,正砸在我的手背上,“猪,难道你真的是想抛下老妈和我了?”

这一下猪头的语气倒是软了,“姐啊,夫子说的,好男儿志在四方!你弟弟已经十八岁了,如今边关匈奴战起,生灵涂炭,国家兴亡,危难时刻,你弟弟人都已在军营,正当为国报效之时,怎么好轻言放弃呢!我相信,张木匠会理解我的,就算是老妈,开始也许会受不了,但最终也是会理解我的!”

说完了,甩了我的手,就高喊,“来人那,有奸细,有奸细!”喊完了又凑到我的耳边,“宝啊,等我当了大将军回来了,我天天请你吃,嘿!”

我伸手想再去抓他,却一抓只抓了一个空,听见他的身后有脚步声过来,只能往树林里缩了进去。

“哪里,哪里有奸细?!”

“往北面过去了!”

“那还不追?”

“是!”

我一个人抽抽搭搭地往南走,走了半个多时辰了,才明白过来,原来今晚我是被我读过三年私塾的猪头弟弟给计划了!哎哟,我的老妈说的真的一点都没错的,猪头不可怕,就怕猪头有文化。

我这一生,到了今天算是第二次被人抛弃了。

上一次,萧淳风松开我的手的时候,说:“抱歉!”

可他没说为什么抱歉,没说为什么不要我,他什么也没说,拉了拉马的缰绳,就这么走了。留下了我,一个人满脸的泪水,一直到他的背影消失不见了,哭倒在尘土里。没说的我无法猜,可他说过的我都记住了。他说,从今往后,我们要永永远远地在一起!可只不过三年不到,他就食了言、变了心,放弃了我。可我为什么就是无法忘记,就是无法不去想,那些日子,那些时光,那些话语,和有了他的那些幸福!

于是,我好后悔!我后悔当初没有问问他为什么要离开,没有抓住他的衣袖,没有死死地抱住他,没有苦苦地哀求他留下来。如今他不在了,我才知道,只要他能回头,只要他能回到我的身边,这一切我都会做的,我其实什么都可以不顾惜的。

我沿着他走的路追了一天一夜,才想起,他走的时候,那么地坚决,连一次也没有回过头,才明白过来,他是真的不要我了!

老妈说,失恋是人生的必经之路,会让人成长。可她肯定没有尝过那痛得撕心裂肺,遍体鳞伤,体无完肤的滋味,因为我知道,恐怕今生今世我是再也无法复元了。

天快亮的时候,我花了大半夜终于喘着气翻过了猪头嘴里的那座小山。远远望去,晨雾中炊烟袅袅的,应该就是陆家宅了。陆家宅我曾经来过不止一次了,老妈有个寡妇闺蜜一年前在老妈的极力撺掇下就改嫁到了这里。从这里下去,到金庄乡的路就相对平坦了好多了。我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来,脚上似乎有了不少的力气,一个弯转过来,从路边猛得跳出了两个兵,拿着家伙就对着我一声吼,“站住,哪里来的奸细!”

我一看是天朝的兵,倒不哆嗦了,“不是奸细,误会了!”

有个当官的模样的跟了上来,“给我绑起来!带到督军那里!”

我这才算看清了,妈呀,前方黑压压的一大片,哪里是什么陆家宅啊,分明是一队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