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退思道:“婚姻不同儿戏,老夫既然已经许婚,就不会反悔。路贤侄还是别操之过急……”

凌霜华的疑问其实也是言达平的疑问,毕竟路过丁典为了救凌霜华,竟不顾自身安危,事到临头反而与她父亲反目,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凌霜华反把他抱得紧紧的,声音带着哭腔,抬头乞求着:“求你……”

外面的大船一直与他们的小船距离并不远,速度一直相当。路过让舟子放下帆来,把速度慢下来,安全第一。

“你家?”凌霜华喃喃自语,两颊的红晕更甚。这下,路过也听不清楚了她在说什么了,本来正要进房间,又退回来问了一声:“你说什么?”

“师傅——”一个声音叫着,也跟着没了。

宝象的刀只在出招的瞬间能看到有道白影挥出,随即消失在一片刀光缭绕中。眼前是一片炫目,哪里还看出剑在哪里?

这声音虽老不衰,路过认得这是陆天抒的声音。他稍稍抬起头,一个白须银发的老者出现在视线里,面容慈和,是南四奇之首的仁义陆大刀。

丁典没说清楚,凌霜华到底怎么样了,恐怕还是得亲自去一趟。

丁典怔忡间被他突兀一唤,手中花盆顿时掉了下来。他茫然不知发生了什么事,等想起来要去挽救时,已是来不及。却见路过脚下一晃,立刻窜到了他面前,伸脚这么轻轻一提,那快落地的花盆就又被带了上来,安然地回到了路过手上。

路过沉默了。丁典都说了死也甘愿,他若非要为了救他性命而让他放弃凌霜华,是不是有点把自己的意图强加给人了?

“小心!”路过的叮嘱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就见他几个起落到了凌府后楼,然后又轻轻一跃,跃上了凌霜华的楼台,片刻之后,又绕过楼台消失在了阁楼后头

他不知道,路过在梦里,迷迷糊糊,置身在一片黑暗中,每次看到这样纯粹的黑,他几乎要打内心深处涌出浓浓的害怕来,下意识就排斥。他这一排斥,黑暗里似乎就多了光晕旋转,变成了黑夜。夜色中渐渐浮现出一个女子的身影,那身影极淡,他甚至根本就看不清楚,但凭直觉就能看出来是个女子,如烟如雾,仿佛被夜色遮掩。

“我在关外过过几年,那里虽条件艰苦点,却是民风淳朴。路兄弟,不如我们……”丁典提出建议,但是说到此处,却是说不下去了。想起凌霜华的倩影,他就是走也下不了决心走。

凌退思冷冷地道:“降罪之事容后再说!我问你,他们人呢?”

“请他们进来吧。”一个沉稳威严的声音从厅里传来,正是前两日见过的凌退思。

众人都大方地表示:“路兄弟太客气了。不用管我们,好好玩儿。”

路过苦笑不已。他倒还真希望自己有超人的能耐,眼睛能射出射线,直接把宝象给秒了。

路过慢悠悠地道:“从前有一个村子,村子里有两个兄弟。有一天,天上飞来了一只大雁。哥哥搭上弓箭,道:‘射下来煮了吃’。弟弟一听,拦住了他,道:‘不,烤了吃。’两人争执不休……笙儿,你说应该怎么吃?”

百余招过后,两人再次分开,各自立了檐角一边。此时云销雨霁,日头未出现,阳光却不吝啬地从云后倾泻而下。二人迎风肃立,一白一红,当真是好看。底下围观的人见此画面,不由得都大声喝彩,更有人兴致盎然地把楼上新写好的对联念了出来。

声音一出,天边一道惊雷,顿时将他的喊声吞没。

水笙一听路过要走也急了,居然不肯离去,抓着他的袖子软语央求。路过推辞不过,只好把求救的目光投向丁典。丁典搬出还有生意要做,又有药材店的柴老板当托儿,总算是脱身了。

丁典点头沉吟道:“‘北四怪’号称是怪,就没办法来说他们的好坏正邪。他们既好又坏,既正又邪。人怪,功夫也怪。就拿这胡渡来说,我看了这许久也没看出这许多端倪,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居然能这么用力在水上行走如履平地。”

水笙立刻又撇嘴哭了起来,道:“呜呜,如果爹爹没来怎么办?好姐姐,你再陪我一会儿嘛。”

“我不!我一下来,你就要变走了。”

算了算了,这种颠倒黑白的世界,若连这点冤枉都受不了,以后就不用活了。

回到舟子时已经是上灯时分,丁典正从船舱里望出来,一见到路过的身影,立刻奔了出来,喜道:“路大夫,你终于回来了!”他看了看路过不像有受伤,一颗心也放下了,又道:“快去看看老人家,我担心……快不行了。”

路过心中狂喜,天上掉馅饼的事情是绝对会发生的,只要在正确的时间出现在正确的地方。

他可是为红花会指点了一条明路,开发宝藏做生意,延揽人才做研究,工农商三个阶层听到把红花会当神一样崇拜。又聘用程灵素与周重阳为他的“左右医武二使”,成立江湖法庭,解决江湖纷争,**江湖哪个不敬他服他?最上层的那个“士”,他进出皇宫来去自如,天下皆知皇帝都要让他三分,士人见他谁不低头?不过这个他很诚信地没有归功于自己,毕竟若是以前的“路大侠”,说不定人家就堂而皇之地取而代之了。

他在问路过从哪里学的,路过心中却在想,金庸这个世界是一脉相承的,虽然不知道这路功夫到底是什么,但能肯定的是它绝对不属于《飞狐外传》这个世界。以前那个“路大侠”能懂这一路功夫,唯一能解释通顺就是他是从其他世界带来了这路掌法,至于到底是什么功夫什么世界,那就不得而知了。

周重阳早就把苗若兰塞给了程灵素,他左手撩起自己长衫塞进腰带扎好,右手同时虚抬伸向前方,出手锋锐而潇洒自如,却是最寻常的武当长拳起手。

南兰被路过一番话依然说得惭愧万分,只觉得千刀万剑都朝自己身上戳来,戳得她抬不了头。女儿纯真的眼光就在她眼前,正好奇地望着她,她却只想从地上盯出一个洞来,钻进去消失掉。

胡斐回头看了一眼程灵素与袁紫衣带来的那个女人一眼,并没有直说出来。苗人凤自此终于听出异常,奇道:“我义兄死因虽是中毒而死,但却是死在我手上,与田归农是何相关?”

可是他没本事,还得时刻小心着,别让对方看出破绽了,反而来杀他。

留头又剪发,弱冠不结辫,放眼天下,惟路大侠真男儿也。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程灵素从他怀里退出,抹了抹残泪,歉然又尴尬地道:“对不起……”

路过道:“所谓冤有头,债有主。恶霸那把刀在少年侠士眼前已经是无用之刀,但是因为女侠的缘故,变成了一把杀人之刀。苗人凤的那把刀在胡一刀面前也只是一把寻常刀,切个小伤口伤伤人而已,却在田归农与阎基的合力之下,变成了一把见血封喉的杀人之刀。胡兄弟,你能与苗人凤放下恩怨,这是很明智的,他毕竟无心伤人。但是,你却一心只杀凤天南,对于女侠与之是否有仇却从来连想都没想过,这个……咳咳。”

路过当下就写了一封信,让周重阳送出去给陈家洛,嘱咐他大张旗鼓亲自到此间来请人,然后才去问平阿四关于胡一刀的遗物,以及胡斐的杀父仇人。

“笨鹦鹉,滚回你的窝去!”路过把春梦被惊的缘由全都归到这只鹦鹉身上。若非它来凑一脚,他也不会看到香香公主是鹦鹉变的,也不会在最后关头被吓醒,那现在早就抱着香香公主如此如此,这般这般了。

“错了。是‘毒手神枭’。”路过更正他们,道,“我们要去的是沧州,你们要去哪儿?先把路线说好,别到时候又恶人先告状。”

路过挑挑眉,道:“重阳。”

路过笑道:“曾大人不必担心,这只是普通的‘予金散’,是要送金子给曾大人。”他解释着,又回头唤小二道:“小二,拿笔墨来。”

“对。”路过欢快地作结论,“只要由多个人分担这毒药,能毒死一个人的毒药,却不一定能毒死两个人。你看这位胡兄弟,他的毒药被你们小师妹分担了一半,两个人都安然无恙。”

程灵素道:“‘花林霰’似雾而非雾,在暗处不会被察觉。像刚才在林中也不易被察觉,一般人只会当作是一般雾气。但是林中有日头,日头照过雾气会有虹影出现,‘花林霰’无色无味,反而暴露了自己。”

“至少试一试。”霍青桐道,“就换我的血吧。”

路过无奈道:“如果我知道什么药材有用,也就不会这么麻烦了。等这里的事情交代完毕,我就会离开,喀丝丽就麻烦你们照顾了。”

倒是福康安见了,道:“这位想必就是路夫人了。伉俪情深,真是羡煞旁人。”

也对,就算看樱桃再漂亮,也不会就觉得苦瓜长得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