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外有人立即应声而入,是我当日见过的,跟在夏兆柏身旁的保镖,夏兆柏看着我,眼含笑意,淡淡地说:“请林医师出去吧,礼貌点。”

我不知从何而来的力气,在意识尚未做出反应之前,已经本能地“啪”的一下,打开他的手。

难道说,他真的看上了简逸的皮囊?

“夏先生,我不想争执”我清清嗓子,深吸一口气,尽量不让外面的简师奶听见,说:“也不想袭击你,我不想我妈有什么误会。”

我心中大骇,正要抽手,却觉他微微用力,握了我的手一下,仿佛传递什么只有彼此方懂的讯息,随即手指一抬,轻轻松松自我手上将那盘菜接了过去,微笑说:“好香,简太,你儿子的手艺看起来不错。”

他愣愣看着我,眼眸中闪烁着意味不明的光,终于恨恨松开,我后退一步,拦住勇嫂说:“没事,他是我的旧同学,没事的,上回不是参加什么生日会吗?哪,就是他的,我们有点误会,解释下就好。”

我回握了他,如老朋友一般摇了摇,随后放开,笑说:“好吧,我不能总阻止您成为一个绅士,我们走吧。”

我尴尬地下了床,抱歉说:“对不起,我也该走了,希望没给你们带了太多麻烦,那个,我的鞋呢?啊,我看到了……”

他声调淡泊,缓缓地说:“怕我的人很多,他们或者对我有所求,怕我不给与;或者对我有顾虑,怕我夺了他们要的东西;或者天生反骨,背着我搞三搞四,怕我报复手段;或者纯粹贪生怕死,喜欢擦鞋拍马屁,怕擦得我不高兴。你呢,你怕我什么?”

他伸手去拿那个喜饼盒,李世钦反手一扣,口气很冲说:“这是他送我的生日礼物。”

“那更好,夏天还省了空调费。”我笑嘻嘻地搂住她一只胳膊,说:“妈子,我早上开雪柜,看见有人偷偷摸摸藏了一包鱿鱼哦,我要吃你做的节瓜鱿鱼煲。”

我抬起头,渐渐有些明白,旧日的简逸,与这些男孩如何结怨,如何被孤立,被欺侮,男生女相,或许真有些娘娘腔,长得又瘦小,家境又贫寒,真是不欺负他,还欺负谁?那就难怪那个孩子如此暴躁易怒,沉默封闭了。我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这个满脸恶意的年轻人,他还如此年轻,年轻到憎恨一个人不需要太深入的原因,可以仅仅因为那个人与他性取向不同;年轻到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会为别人带了怎样的灭:“你想告诉简师奶什么,我阻不了你,但我麻烦你用下脑想想,经过了生离死别,我妈还会在乎我是不是基佬吗?”我冷冷一笑,说:“更何况,你们这些人,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只会花钱打架,于父母是负担,于社会是累赘,有什么资格骂别人是不是乸型,是不是基佬?笑话,我简逸今日把话扔这,这是最后一次,若你们再敢来打扰我,不要怪我把事情做绝,尤其是你,”我冷笑着指向那个领头男孩,说:“港岛有ngo机构,有很多保护弱势群体的组织,你说,我若是找上他们,再约上八卦记者,搞上一堆事,题目就叫某有钱仔校园暴力始作俑者,欺凌弱小同志同学,啧啧,又是暴力,又是歧视同志群体,又是倚强凌弱,真是有够丰富。我看,你这辈子若安分守己做个二世祖,那这件事自然不能拿你怎么样。可但凡你有一丁半点向上的野心,就非得被这件事处处牵绊,此后一生,这就会成为你摆脱不了的丑闻,你信不信?”

“妈,你好野蛮。”我笑了起来,哄着她说:“好了,什么事都没有,去睡吧,乖,睡醒了,你的乖仔做早餐给你吃好不好?柴鱼花生粥?”

七婆大声啜泣起来,哭着说:“我知道你很累,你本来就不喜欢当家,我不怪你。你好乖,一直都好乖,是姓夏那个混蛋不好,姆妈没用,老了,没法替你报仇,想保下你种的花花草草,无奈何还得住在仇人的房子里,都是姆妈不好——”

却在此时,门外传来一阵脚步声,我心里大惊,难道这么快便有人发现我不见,继而展开搜捕?我想也不想,立即矮身钻入花架底下,藏在硕大一盆茶花后面。堪堪藏好,却听得门锁嘎吱一声被扭开,紧接着,啪的一声,屋内顿时灯火通明。我习惯了黑暗的眼睛在瞬间失去焦距,心里吓得砰砰直跳。过了一会,暖房内多了一个男人,身影高大,我悄悄拨开花叶一看,居然是夏兆柏。

这位宋医生,活了这么大岁数,名气颇大,早年开的私人诊所,如今已在上流社交圈有些影响,又做了林氏多年的家庭医生,只怕平日接触,尽是达官贵人,几时见过我这样的一穷二白。我心里笑笑,盼着他最好嫌贫爱富,目露鄙夷,然后早早离去。可是,这个老人却打量着我,目光中流露出心疼怜悯,说:“傻孩子,不用你操心钱的问题,扫描费我来出,就连检查报告出来了,有什么问题,我也会能帮就帮。你在这好好休息,还要再吊个药剂才行。”

我的话明褒暗贬,不惜肉麻美化自己的前世,也不让这个男人以为施舍两个钱就是慈善,旁人就该感恩戴德。果然,夏兆柏有一秒愕然,随即讥讽一笑,宛若听到什么好玩的事一样,慢慢朝我走了过来。我心有顾虑,退后几步,却仍觉压迫如山,正感觉窒息,听到他带笑的声调说:“难得你小小年纪,倒懂得这些道理。正东捐助了那么多人,也只有你,那钱还没算白花。”他盯着我,简洁下命令说:“再呆一会,陪我说下世东。”

他的下场,可不就是自作自受,活该天打五雷轰吗?

陈成涵笑眯眯地看着我,点点头说:“荣幸之至。”

“你请。”我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

他呵呵笑道:“当然,只是医院餐厅,难有好东西,你又病着……”

“无妨,这里有很好味的三明治。”我说,他眼睛微亮,想是与我想起上次吃三明治的经历,那次相谈甚欢,大家彼此都留下很好印象,如今想来,也是乐事一件。

为了摆脱杰西卡魔女的禁锢,陈成涵极具绅士风度地在医院餐厅请我吃了一客套餐。这人的优雅是入骨的,举着寻常刀叉,吃着寻常食物,却仍给人置身星级酒店,高级会所的错觉。这顿饭我们仍旧吃得很开心,聊的话,也相当自由。他看着我的目光炯炯有神,倒像这盛夏傍晚的余晖,全集于他的眸子之中。

我暗地里观察这个男人,他的牙齿雪白,笑容完美无缺,脸上的表情,恰到好处表达了重逢的惊喜、对他人身体的关心体贴、对未来友谊的期待和着重。亲切而不热络,礼貌却又透着欢喜,如此拿捏得当,实在是一种需要磨练的本事。我不得不承认,这种上流社会的社交模式,其实也是我所熟知且深入骨髓的,只不过,陈成涵身上又有美国文化中率性真诚的表象,使他看起来,远要较林世东当年更为洒脱自如,更为可亲可近。若我这具躯壳内不是藏匿一缕三十几岁的灵魂,若只凭着简逸十七岁半的阅历,恐怕不出几招,便会对这男人掏心掏肺,视为知己良朋。

只是我有些费解,陈成涵待我,有些过了度的迁就。按理说,他如此高超的社交伎俩,真当引名媛为之钦慕痴迷,引盟友为之鼓舞欢欣,引敌要为之迷惑扰乱,实不该浪费在我这样一个,不过一面之缘的平凡男孩身上。

我一面与陈成涵交谈,一面颇觉有种奇特的不真实感。我的观念中,真正的上流社会其实与一般的有钱人泾渭分明,他们都有各自固定的社交圈,有固定的朋友和往来对象,彼此的感情中牵绊着休戚相关的利益,当然也有各自熟悉的话题和娱乐方式。那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圈子,很少会有浪漫小说或烂俗电视剧所允诺的那种,富人与穷人之间跨越阶级出身的爱情发生。这是因为,那个圈子的每个人,都被规训得很好,在温文尔雅,讲求礼仪的面具下,小心地隐藏自己与生俱来的优越感和对他人的轻蔑,这样的心境之下,很少有人会真心平等看待这个圈子以外的人,再加上本性中的警惕和狐疑,使得这个圈的大多数人,亲民角色演的真假难分,狎玩包养视为风雅之事,但很难正式接纳一个“非我族类”的人作为朋友或伴侣。

所以当年夏兆柏犹如黑马闯了进来,才会处处遭人冷遇,处处被人暗地里取笑。便是今日,哪怕他富可敌国,众人对他都无可奈何,可是,对他的恭敬或客气也不过是一种权宜,私心里,我敢打包票,怕是该瞧不起他,还是瞧不起他。

不过夏兆柏又怎会在乎?他犹如狩猎野兽,窥伺一旁,见哪家公司疲弱无力,即会伺机而动,将之蚕食殆尽。他有令人胆寒的手段,而恐怕,他也很是享受这一过程。

我忽然想到,夏兆柏若是猎豹,那么陈成涵是什么?他花时间精力与我打交道,到底,为的是那般?

还是说,其实,是我自己思维太过刻板,陈成涵这种美国华裔商家出身的,到底与老派港式世家出身的人,差别很大。至少此刻,灯下看着他这张赏心悦目的帅哥脸,眼底眉间,一派明明白白的真诚。

我哑然失笑,我已不是林世东,旁人何须对我曲意奉承?我连住这个医院的钱,都是夏兆柏垫付,有空想哪个,倒不如切实享受下这顿愉快的晚餐来得实惠。今晚食物不错,倾谈对象也合我心意,既不让我惧怕,又不让我抗拒,我开始觉得,陈成涵一张俊脸,看起来也格外合我眼缘。我今日精神甚好,药物也按时服下,例行检查,各项指标也臻于正常。简师奶打了电话,说忙着上工培训,过几日,便去超市上班。一切都显得那么顺利,大概过几日,就可以出院,回复到正常的生活轨迹中。

“在笑什么?”他挑了眉毛,说:“就像一只储备够了粮食,心满意足准备过冬的鼹鼠一样。”

我呵呵低笑,说:“是,我还有美丽的黑天鹅绒袍子,不过缺一个拇指姑娘。”

陈成涵笑容温暖,定定地看着我,低声说:“你若愿意,这里有现成的拇指先生。”

我微微一愣,陈成涵已经笑开了,岔开话题说:“我小时候,学校也排演过拇指姑娘。”

“哦,你演鼹鼠大人?”我问他。

“不是,”他摇摇头,神秘地说:“你猜。”

“不会是拇指姑娘吧,”我笑了起来,打量他高挑的身材,说:“你也太巨型了。”

陈成涵略有些赧颜,说:“当然不是,我演的是背景。”

“啊?”我吃惊,继而闷笑:“就是站在主角后面动也不能动的那种?”

“是啊,穿着傻兮兮的大麦服装装成一颗麦子,”他忍着笑,说:“越想越不忿,凭什么我不能演小王子,要演这个,于是我故意摔倒,哇的一声在舞台上大哭起来,其他小朋友都呆了,也跟着莫名其妙地哭,整个演出都让我弄砸了。”

我哈哈大笑,问:“你多大?”

“五岁不到吧。”他与我一同笑了起来,说:“实在是人生最初的一个败笔,最可恨是我的妈咪,还将之录了下来,每回家庭聚会,便要放一遍给大家看。”

我笑着摇摇头,说:“你童年看来很幸福。”

“还好吧,”他盯着我,问:“你呢?小时候可有糗事?”

我么?我想了一下,林世东的童年基本上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简逸的,少小贫寒,且性格自闭,应该也没有。我微笑了一下,说:“我记不得了。”

“怎么?”他皱眉看我。

“以前出过车祸,”我淡淡地说:“有很多事情,都记不得。”

气氛一下有些沉闷,陈成涵伸出手,轻轻搭在我手背上,微笑说:“也许没了些记忆,是为了腾出空间,来安放更好的。”

我实在喜欢他如此善解人意,便是没有失忆的痛苦,可却也能因为这三言两语,而心里热乎起来。我抬头冲他感激一笑,他目光深邃,专注地看着我,半响才说:“而且有种说法:人在临死前那一刻,你的整个一生会在眼前过一遍。不过这是无法确证的,人死都死了,你怎么知道,他临死前那一刻在想什么……”

我心不在焉地听,却想除非有人跟我一样,移魂还阳,方有发言权,只是,便是有我这样的人,又怎肯说出自己乃借尸还魂,重生于世?

我一抬头,正撞进他柔柔的目光中,周遭气氛不知何时变得有些暧昧,我前世今生,从未有人,带着如此满盈若水的目光,欲说还休地看着我,我的脸颊不由自主有些发烫,忽然意识到,他搭在我手背上的手,不知何时,变成了轻轻握住。我勉强一笑,想将手抽回,却被他一把攥紧,我微吃惊,说:“陈先生,你这是……”

陈成涵只是深深看着我,一言不发,呼吸有些急促,说:“简逸,我……”

他尚未来得及说完,却听一旁有人讥讽而慵懒地说:“真是了不起啊,所谓的后生可畏,原来是这么回事。”

我脸色一变,那把优雅如大提琴一般的低音,慢慢地靠近了过来,似乎还带着笑:“这位,应该是陈三公子吧,不错不错,果然够份量,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跟人玩拖手仔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