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李吉动嘴唇,并不是为了说话,而是为了强吻我。

我们的存在,是必然的,是必须的,是国家机器赖以生存的重要基础。

他的神色,十分平常,并没有问屋子里等待着太阳他或是被他太阳的那个女人的去向,也没有问我为什么要穿着几近透明的感内衣站在这里。

果然没人:里面亮着一盏台灯,床上放着未关机的笔记本,被窝,还是热的,估计是去厨房拿点心当宵夜了。

在和李李吉流血流汗伤筋动骨的打斗中,我们都长大了。

殷红的血,沿着细长的花剑,滴落在地。

这时,对方帮派的一位大叔级人物拿出电筒,橘红的光照亮了他圣人般的脸,他用慈爱般的声音对面前那些需要拯救的羔羊说道:“不怕,我这里有光”

个熊哦,这次搞更大了。

我何不欢简直就是妖孽,原来这李徘古爱我爱得超出了世界超过了宇宙超过了银河系超出了思密达即使我只是露了个小内裤给司机哥哥看他就无法忍受宁可自己玉碎也不要自己瓦全说什么也要我将他给一枪蹦了接着在我抱着他的尸体哀哀痛哭时凄美地说道你永远都会记得有个男人死在你手上你永远都会记得我的名字这就是我要的接着安然嗝屁的地步了。

“拿着,套在大腿上。”李徘古接下来的话让我安静了下来。

因为,他同时还递来了一副特质的手枪皮套。

这才明白,李徘古是想让我藏一把枪在其他人看不见的地方,倘若到时有什么意外,便可以掏出来看谁不爽就谁。

其实我倒觉得不用这么麻烦。

因为,只要给我块板砖,我就能够敲碎地球的后脑勺来着。

不过,还是听话地将东西给拿了过来,把皮套绑在大腿上。

但因为小礼服比较修身,大腿处多这么块东西,本就是明摆着告诉别人,我有枪,我是危险人物。

这又不是拍武侠剧,所有的人都要脑残地在偷袭前喊一句抓龙爪手来了,看招。

要不,放在罩里

亲身试验了下,发现更不行看上去像是隆隆出个多边形,太损面子。

正在忧愁呢,李徘古出声:“放在大腿内侧好了。”

我犹豫:“不好吧。”

李徘古温声道:“可以的。”

我仍旧犹豫:“不太安全吧。”

李徘古确定:“很安全。”

爱情是盲目的,既然李徘古都这么说了,我只能照做。

于是,我屏气敛息,将皮套转到大腿内侧,并将枪小心翼翼地放了进去,再缓缓放下裙子,僵硬地坐着。

“不欢。”李徘古叫我。

“什么”我连头也不敢再转动。

“皮套的方向反了,”李徘古隐约之间,似乎吸了口冷气:“枪口应该是向下,而不是对准自己的那里。”

我这才如释重负,重新将皮套接下,绑好,将枪口向下放好,接着长吐口气:“我就说,这要是一个磨枪走火,那我的第一次就完了。”

李徘古:“”

“虽然贞观念不太强,但毕竟不能便宜了一颗子弹是不。”

李徘古:“”

“虽然它的坚硬度是要比你们强很多。”

李徘古:“”

第一点不欢其人二十三

在李徘古的西装外套搭在我大腿上半个小时后,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那是位于繁华区的俱乐部,平日都是非富即贵的人才能进去。

李徘古为我打开车门,伸出手,绅士般地迎我下车。

此刻的我,像是刚从南瓜车上下来的灰姑娘。

还是个大腿内侧别着一把杀伤力极强手枪的灰姑娘。

那枪在我那敏感的地方磨蹭着,挺不舒服的,想伸手去挠挠,但这样的姿势太容易引起人误会,别人还以为我是什么不良少女。

虽然,我确实是。

侍者有礼地带领着我们来到最高层,一路上所见,尽是奢侈繁华,蚕丝地毯,镶钻大吊灯,红木门,连把手都是纯金。

烧钱哇。

这是我脑海中的第一个念头。

这要是拿去建希望小学,那咱们的国民教育水平绝对能大大赶超英美日,更别提思密达了。

我们的目的地,是来,这人是富可敌国的那种。

按照我的理解,他就是每餐都吃一吨上等牛也不会眨眼的那种。

李徘古这次来的目的,便是寻求与他的合作。

洪少柔需要我们的力量帮他在暗中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而我们也需要他的资金帮助。

互利互惠,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