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很想问,但介于童向晚这种忌讳的态度,她始终说不出口。

厉海点了点头,“你知道我就这么一个儿子。实话告诉你,我这辈子,最宝贝的就是我这个儿子。”

童向晚听完这话,打心底冷笑。童乔伊和厉莫言就不是兄妹了?那么他们俩可以,为什么她和他就不行?说到底,不过是排斥她和厉莫言在一起而已,扰了她心里的如意算盘。

不过这次,第九名的厉莫言居然自己主动调离,去了理她较远的位置,与另一个成绩不错的女生坐在一起。这个举动引起了班里的一阵热潮。他们开始交头接耳,猜测他俩是怎么了?平时两人跟连体婴儿一样,好的没话说,如今这又是唱哪出戏?

厉莫言有严重的挑食,有很多种,在他的食谱里根本找不到影儿。但偏偏童向晚仗着厉莫言给她开染坊的权利,硬是逼着他吃各种他不吃的菜。

杜爱心又开始白她了,“没兴趣也买几件啊,反正是花厉莫言的钱,给他省干嘛啊!?”杜爱心就是见不得童向晚对厉莫言想的那么周到。在她的爱情观里,自己是女王,一切利益要从她出,绝对不让自己有一点点的小吃亏。马可总说她是被惯坏的公主,那又如何?她相信自己能找到愿意宠她的王子。

高秀华对童向晚可谓是客气倍至,“要不要喝点红酒?莫言家的酒可都是法国82年的拉菲,我的最爱。”要是她不加上最后那四个字,童向晚兴许会有兴趣喝两杯。

童向晚愣了愣,一时也说不出话来。也许是他的心情不露于色,有些不适应。

鼻子痒了一阵,她打了个结实的喷嚏。她抬手揉了揉鼻尖,通了下鼻子,原本膨胀的脑子一下子清明许多。或许,是她不该奢望能回到过去。如今的她,在厉莫言眼里,仅仅是个泄工具而已,其实什么也不是。

童向晚其实很反感黑道。不安稳没有踏实感。继父以前是混黑道的,每做一件事,就像是从死亡边缘走了一圈。位置坐高了,又要防东防西,怕被人给踩上尾巴,从此一蹶不振。虽然继父平时穿金戴银,挥金如土,一副财大气粗的有钱人样,可谁又知道其中的辛酸呢?

现在他和杜爱心这么一小范围的折腾,他知道他的劫数到了。

时间又过了一些,童向晚又看了下时间,已经出他规定时间了,过了十分钟。她很矛盾,不知道要不要老实地下楼,正在她闪神的时候,完全不知情的温七七欢乐地扯了扯童向晚,“晚晚,那里的海鲜上来了,走,陪我拿去。”

童向晚准备回他一个微笑,这时电梯的门却缓缓打开,在门外立着两个高大男子,其中一人一身黑色休闲西服,半敞开,里面是一件白色衬衫,衬衫自上而下的前两颗扣子没扣,露出健康肤色的性感锁骨。样貌极其清秀又冷峻,挺拔的身材立于电梯门口,目光却冷冷地注视电梯里依靠在一起的男女。

当天下午,童向晚和杜爱心去逛街买衣服。原因,明天要和温礼见面。杜爱心对温礼这个人很好奇,不停追问关于这号人物。童向晚却没办法回答更深层次,她了解的也就那么多。温礼现在是个军官,今年刚升为中校,由于还在部队里,不容易出来,明天的约会还是特意向领导批了一天假,很不容易。

厉莫言淡漠地笑道:“有什么好介绍?大街上遍地抓的女人。”

“呀。”在为她擦身的时候,厉莫言俯身含住她胸口的蓓蕾,她太过吃惊,惊讶地叫了出来。

她过不了的,是她自己的关卡。既然如此,她留在这里干什么?

八年前,她不断对自己说,要像小强一样活着,忍一忍就过去了。

他余音未完,便传来上楼梯的“噔噔”脚步声,赵素素惊慌失措地跑进来,“莫言,怎么了?”

温礼高考过后,以最优异的成绩考入军校,据说他毕业一出来就做少尉。在离别的飞机场,温七七和童向晚都来送行。

那是她活到现在,都铭记在心的话——读书是唯一的出路。

杜爱心纯属来旅游,长长见识而已。

他很不经意地说,她却很有意地去听。听他这么露骨一说,童向晚嚼在嘴里的包子顿时食不下咽,很是尴尬。有其他人在,不用这么露骨?她还是希望能含蓄点的。

显然想多了的人,是她。保姆压根不在意他们说的话,只顾自个的给他们倒热牛奶,然后忙活自己的去了。厉莫言随意喝了几口牛奶,抬手看了手表,忽然问她,“吃完了没?吃完了带你去个地方。”

童向晚略有一愣,不知道他要带她去哪儿,连猜测的可能都没有。她只能问,“去哪里?”

“吃完了带你去就是了,问那么多干嘛?”厉莫言显然是想卖关子,不给她机会让自己说漏嘴。想来是想给她惊喜还是别有用心?一般就厉莫言的思维,肯定不是什么正常地方。

她只好先声明,“别动什么歪脑子,我这人很有原则的。”

厉莫言当即白了她一眼,“得了,就你还有原则?整个以自我为中心的蠢女人。”

“……”他是对她看死了。

厉莫言说时脸上带笑,算是半开玩笑。他见童向晚无言以对,心情颇好,便掐着她的小脸,宠溺地说:“可我就喜欢你这个自以为中心的蠢女人。”

童向晚被他掐的生疼,含糊不清地反驳一句,“我看你就是一个神经病。”

厉莫言则亮着眼睛笑眯眯,“那又怎样?你还不是跟个神经病上床□?你脑子就正常了?”

“……”好吧,她决定保持沉默,她丢不起这个脸。

童向晚吃完早餐,便被厉莫言带走了。他驾车过了a市的护城河,去了溪河镇。来到溪河镇,沿路风景已然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都有好多地方辨识不出来了。原本低瓦石砖的旧屋不见了踪影,有的是新盖的小洋楼和绿荫茂密的树木。有一点像美国小镇的风格。

“这里几乎成了a市有钱人住的地方。溪河镇的空气好,所以就把这里开成富人区了。”

“哦。”她不经意地“哦”了一声,并不十分在意。直到厉莫言把车停在一处小洋房旁,童向晚才稍稍有了些在意。虽然认不出这个目的地是她记忆里的那个部分,但她想,一定是和她有关系的吧。

两人下车,但都很有共识地去前进,只是依靠在车旁,看着这栋小洋房。

“还记得这里吗?”

“不大记得了,改变太大,有点认不得方向了。”

“这是你家。”厉莫言不轻不重阐述一个事实。

“哦。”童向晚也回一个不咸不淡地答案。

然而,厉莫言好像此次前来的目的并不是这个,他使个眼色,“要不要敲门看看?”

童向晚摆手,“不用了,这里肯定换主人了,我们冒然敲门,别人会真当我们神经病的。”

厉莫言扑哧笑了起来,“这里的主人你可是认识的。”他这个回答,很有震慑力,至少,童向晚愣了好一会儿。她在a市有印象的也不过尔尔,温七七家一直在a市区,就算有钱没处花,也不会选择这里吧?太讲究了。不符合她家国情。然后是温礼,似乎有些不可能,厉莫言干嘛要带她来?这就是不符合逻辑了。那最最后,她能想到的就是原本就有她家房产证的赵素素?

童向晚忽然瞪大眼睛,十分不确定地看向厉莫言,“赵素素?”

“打个招呼?”厉莫言很欣赏童向晚的突然聪明,他挑了挑眉毛,十足的兴趣。

“你真有意思。”童向晚冷笑起来,“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和她没关系。”她和她真的是一点关系都没有,无论是亲情,更甚至最直接的血缘关系,他们都没有。

赵素素不是她的亲生母亲,早在八年前,她就知道了这个一直困惑她的答案。她终于知道,为什么作为母亲的赵素素会撇下她带走童乔伊;她终于知道,为什么作为母亲的赵素素对她没有一丝丝的母爱;她终于知道,为什么作为母亲的赵素素会讨厌她。

因为她不是她的女儿,只不过是爸爸在腊冬的晚上,从a市做工回来,在护城河的边上捡回来的弃婴。明明童乔伊是童家唯一的子孙,而受尽奶奶宠爱的是她童向晚。一个捡来的孩子,处处要强,把自己的女儿贬低成一文不值。童向晚处处有奖状,风生水起,笑容满面。童乔伊却只知道吃,胖得被小男生欺负,哭得肝肠寸断。赵素素不是滋味,越来越讨厌她,情有可原。她的光芒把童乔伊盖住了,害的童乔伊被人嘲笑到大。聪明姐姐,笨妹妹。一个娘胎里出来的,怎么差别这么大?有一个童向晚就行了,童乔伊还是回到妈妈的肚子里去吧。这些嘲弄伴随着童乔伊一年又一年,也让赵素素对童向晚的积怨日积月累。那个母亲不更爱护自己的子女多一些,这不过是人之常情而已。

所以她不怪她了,只是心口那处化不开的石头一直堵着她。赵素素在她心里,终归是有芥蒂的。

“不想知道她嫁给了谁?”厉莫言别有深意地莞尔一笑。

然而,童向晚却打了个颤。她怎么有种不好的预感?总觉得,赵素素所嫁之人,并不是简单的人。从上次去百货她买的高档衣服,她自身散的贵妇气质,还有这间完全变了样的旧屋。

“嫁给了谁?”她好奇,想知道了。

作者有话要说:嫁给了谁?你们猜一猜,咩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