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是传说中的……郑,公子?”殷歌迟疑的问。

“还是叫小歌比较可爱,我都叫你小清的。”殷歌嘀咕道。

“我们是——”

我虽然在下坠,但是耳边甚至没有风声——

这个世界除了那些诡异夸张的颜色,不剩其他东西。看不到任何固体、液体,甚至连风都不存在……这里什么也没有。只有像喷薄的蚕丝般不断涌现的颜色,隐隐让人觉得窒息。

胸口如同被火灼烧,痛得无法呼吸。耳畔响起一个声音,它像是穿过那些云朵,从遥远的地方飘来,正因为它经过的路途太远,以至于到达我这儿时已经失去了原本的音色,变得浑浊不堪。

那是一个非常沉闷的声音,我听得出来它夹杂着凄婉、痛苦和孤寂的情感。我想对这个声音说话,给声音的主人一些温暖,可是我却始终听不清它在说什么。于是我无法回答。但声音主人的疼痛却传达到了我的内心,我甚至不再害怕下坠的失重感,胸口又再度灼烧起来……

又是一个清晨,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清晨。殷歌像往常一样从噩梦中醒来,其实准确一点说,她不觉得那是噩梦,那只能算一个忧伤诡异的梦。

她总是日复一日的重复做那种奇怪的梦,毫无理由,连她自己也忘记了从什么开始。醒来的时候胸口总觉得特别的压抑和悲伤,好一阵子她都无法摆脱那种情绪。

除了做诡谲的梦,殷歌认为自己的生活一直以来没有任何的特别之处,除了爹娘给她偶尔带来一些“惊喜”。

“啊哈哈哈哈哈……”殷歌刚准备打水洗脸,就听到一阵刺耳的笑声,紧接着一个粗壮的身影从天而降,停在了墙头。那个人一身侠客打扮,腰间别着一柄剑。

“敢问阁下是?”殷歌被那道笑声雷到,嘴角有点抽搐。

“我来找容美镇的殷歌姑娘。”那位大侠声音如洪钟。

“正是小女子。”

“哦,在下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狂笑侠沈冲,因前几日和神鹰侠侣过招败北,依约来完成赌约。我是过来找殷歌姑娘——提亲的。”

殷歌痛苦的捂住了额头,自从她十五岁后,就不停的有被爹娘打败的江湖人物,来向她求亲。算起来这是第六个了。殷歌瞅了一眼大侠的胡须,嗯,就像贴在脸上的动物标本,殷歌又瞅了一眼大侠的头,嗯,头油得可以跌倒苍蝇。爹娘的审美水平她一直不敢恭维。

而且这些人一点也不浪漫。根据小清的描述,浪漫的求亲应该是这样——

一位风度翩翩的公子包下城里最贵的酒楼请全城的姑娘吃饭,而他心仪的女子正是这座酒楼的烧柴工。大家吃得欢乐极了,可是烧柴工丫头只能躲在墙角看着大家吃喝,公子忽然站起来走到少女身旁,单膝跪地牵起她的右手亲吻了一下。少女正在茫然时,公子身后突然出现几个膘肥体壮的大汉,搬来五个大木箱往地上一放,公子指着木箱,当着所有人的面说:“这是五箱黄金,你愿意嫁给我吗?”少女当即就惊呆了,激动的泪水夺眶而出,她呜咽着挑了个元宝放在嘴里咬上一口,片刻后说:“这些真的都是足金吗?——我愿意!”

看看,人家小清多懂得浪漫!

“咳咳。”此女的走神令大侠很不满。

“那啥,原来您就是传说中江湖上响当当的……呃……”沉默,无止尽的沉默。

“狂笑侠沈冲。”大侠忍不住说。

“哦,哦,大侠不必完成和我爹娘的赌约,请回去吧。”

“我们在江湖上行走,说到做到,岂有违背誓言的道理。”

“大侠有所不知,殷歌已经是定过亲的人了,所以大侠不必对爹娘的赌约耿耿于怀。大侠如果不信,可以随便拉一个容美镇上的人来问。”

狂笑侠疑惑的瞅了瞅殷歌,似乎在判断她说话的真实性,半晌后,他又是一阵狂笑,连苏咏清都被他吵醒了,颤抖着从客房爬了出来。

“好吧,既然姑娘已经和他人定亲,那么恕沈某打扰,就此告辞。”

殷歌终于松了一口气,刚才脖子仰太久了,也酸了。那些大侠为什么都不喜欢走大门,偏要飞来飞去,还停在墙头上和人说话。

沈大侠刚刚准备再次飞出去,本来就破了一个大洞的墙壁兴许是承受不住他的重量,只听到轰隆一声巨响,墙壁倒坍了,那个可怜的大侠倒在一堆砖头里,被砸得满头是包。

殷歌恨不得仰天长啸,这墙壁到底招谁惹谁了!

灰尘散去,殷歌看到隔壁院子站着一个人,他的脸上满是戏谑和讽刺的笑,见殷歌在看他,他马上换成了痞里痞气的笑容,吹了声口哨,从那头院子跑到了这边。

“殷妹妹,你为什么要用如此深情而略带侵略性的眼光看着我!怎么一大早就紧锁着眉头?有什么不高兴的事情,说出来让我开心一下。”

“楚月轩,你,你……”殷歌气结,“别以为墙壁倒了你就不用补了啊,墙壁倒了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你昨天敲破了一个巨洞。”

“好好,遵命,我会替你修墙壁的。不过我只弄破了一个洞,现在墙壁都垮了,你还要付我三十文的砌墙费。”

“啪”殷歌的头上爆出一根青筋,他居然还敢找自己要钱!

“就十文钱,多了没有,补墙壁根本不用三十文,哼!”她虽然装着认识那个“非主流”人类,但是内心却一点喜欢不起来,“小清,咱们该去茶楼了!”

一早来到茶楼,高老板看殷歌的眼神都是怪怪的,带着奸诈的气味。原来郑公子约她中午在一品香酒楼吃饭,那可是容美镇上数一数二的酒楼,殷歌也只有在爹娘回来时才会掏钱请他们去上一两顿。

正午,阳光明媚,空气干燥,时而飘过一些细碎的花瓣,有一种青草的香味擦过鼻端,殷歌打了个迷茫的喷嚏。一品香酒馆和三福茶楼都在容美镇最繁华的一条街道上,一个街头,一个街尾,走过去用不了几步路。殷歌一直走了很远仍然感觉后背上有两道灼人的视线,那是小清哀怨的目光。

殷歌走到一品香后,店小二似乎已经得到了郑公子的嘱咐,带着她上了二楼雅座。这间雅座在走廊最里面,少了闲杂人等的打扰,倒还有些清幽。殷歌不知道怎么,又想起小清对她描述的浪漫的求亲场景。

她缓步走了进去,只见郑文彦倚窗而坐,白玉冠束着柔长的黑,玄色锦袍衬得他丰姿隽爽,一双紫目光芒流转,竟让殷歌的心脏重重跳动了一下,而胸口又开始烫,她用力捶了下自己的胸口,才镇定下来。

好危险!差点以为这就是心动的感觉,还好只是心悸外加琥珀热。

“殷姑娘,看看你想吃什么菜。”郑文彦礼貌的将一品香酒楼菜单递给殷歌。

既然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她也干脆一点吧,再说她答应要打包小清最爱的狮子头。殷歌觉得郑公子非常有修养,可这种修养其实也是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手段。

等殷歌点完菜,两个人一时无话。殷歌瞄着郑公子的手指,他修剪整齐的指甲透明如同玻璃,手指修长,骨节分明,左手小指上戴着一枚戒指。那只银色的戒指中嵌着一块圆石头,石头的颜色会随着视线角度的变化而改变,一会儿呈淡紫色,一会儿是淡蓝色,一会儿又变成了莹白。石头中央有一个奇怪的符号,看起来不像是刻上去的。虽然符号特别小,但是殷歌居然可以认出来那是一只类似鸟儿的东西。

“殷姑娘,你要喝点什么吗?”

殷歌回过神来,“桃子味的茶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