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愿意离开北京?是这个原因吗?”

就算你还有迷惘

那时候京沪铁路只有快车,跑上一整夜还多才能够到。车厢里也就软卧的条件好点,其它的地方都是又旧fqxs又脏。尤其车厢连接处,锈迹斑斑的铁皮烟缸也不知用了多少年,摇摇晃晃的挂在墙上,而人字钢的地面上敷著层黑泥,满地都是烟。

她说这是他的第一张专辑,便让所有人惊豔,是近年来华语乐坛中不可多得的j品。

她说郑鸣海是大器晚成,浪子回头,经历颇具传奇色彩。早年他是地下歌手,22岁放弃了清华的硕士学业,终日酗酒,颓废了三年,後来又去独自旅行走了大半个中国,又在西部山区支教几年。两年前回到北京,在地铁口酒吧唱歌,和签约唱片公司後,出的第一张专辑便一鸣惊人,受到了广大歌迷和乐评人的追捧……

她说他的音乐是这浮华世间最难得的纯粹,他好像是活在过去的人,久违的理想主义者……

主持人的声音渐渐小了,音乐再进来,依然是郑鸣海的歌,他在广播里依旧fqxs深情而又怅然的唱著:

我爱你啊我寂寞的爱人

我毫无保留的爱过你

给我的永不会忘记

失去的我曾拥有多幸运

在你最美丽时

竟让我遇见你

於是便爱上你

我爱你,再见

黎舒静静的听著,如同十年前的记忆中一样,车窗外漫长沈静的夜依旧fqxs没有尽头。

他又想起郑鸣海的脸,他早以为时间与激烈的爱恋,已经将过去心中的那点遗憾冲刷得干干净净,他以为他离开後他爱的人和最重要的朋友会过得很好,却原来……

“哎!师傅停车!”黎舒突然叫起来,“停车!”

“怎麽啦?”安妮几乎都要睡著了,被黎舒惊醒,瞪大了眼睛看他拉开车门,外套都不穿就冲了下去,她大叫:“黎舒你干什麽!”

“7-11!”黎舒转过身笑嘻嘻的指著身後的便利店:“北京也有7-11了!我去买包烟!”

十年前,北京可真没有什麽能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别说24小时,普通的便利店都少,小铺子也收得很早,除了酒吧街夜宵集中的地方,一到晚上四处都冷冷清清,很不方便。

黎舒兴冲冲的跑进店里,笑著问店员买了一包08的中南海,值班的男孩目瞪口呆的看著他,钱都忘记找,他拿著烟冲人挥挥手,又跑了出来。

安妮拿了外套给他披上,埋怨道:“阿舒你搞什麽,冻死人了!”

“你先上车,我随後就来,不许跟阿义告状!”

黎舒没把衣服穿上,窝在外套里皱著眉点烟,真够冷的,可他喜欢。

他喜欢那种熟悉的感觉,包括烟的味道,冰冷干燥的空气,和寂静的街道,还有因为冷特别清醒的头脑,每一样东西,都是他青春的证明。

他始终记得,他最美好的那段时光,就是在这样的冬夜急速的落幕,那时候他们都好年轻,完全不知道怎麽弥补自己犯下的错,如果有机会重来会怎麽样?

再也无从知晓。

y沈的天空开始飘起了零星的雪,黎舒仰起头,路灯下一粒粒细小的雪花慢慢的落下,他眼睁睁的看著它们落到自己的眼睛里,然後闭上眼,静静的听。

有车子在他身边停下,有人拉开车门,走向他,熟悉又陌生的温热气息来到他身边,他睁开眼睛,便看见郑鸣海。

郑鸣海穿了一件黑色皮夹克,笔直修长的腿已久裹在牛仔裤里,晃眼一看,仿佛从十年前的光y中突然而来。他头发留到肩膀的长度,额头却已不再光洁,下巴上一圈青,眼神亦如从前,明亮如春光。

他笑著拿掉黎舒手指间的烟蒂,因看见他,黎舒完全忘了抽,半支都白燃了,风一吹,细碎的灰白烟灰便都飘到他的衣服上。

他掏出自己的烟递到黎舒唇边,又伸手挡住风,拿了火机为他点。

他低头凝视著火光中的黎舒,他垂眸看著他掌心中的火光,眉微微蹙著,睫毛还是同记忆中一样的长,怀念了十年的柔润双唇,此刻就在他的手边。

郑鸣海只觉得此刻极静,万物都没了声响,只有他所爱之人的呼吸在耳边。

他听见自己低声道,嗨,黎舒,你还好吗?

第二天,黎舒就乘最早的班机回了香港。

一下飞机已过中午,他直奔录音棚,将未做完的工作做好。短短的北京一日行,却让他之前纠结犹豫的东西烟消云散,几小时的功夫,已有极大进展。

但他并没急於求成,而是早早的收工回家,想把这种好感觉尽量保持得久些。晚上林义与他一道吃了饭,荣耀锦并没出现,他就邀林义上他家坐坐。

林义去年得了肠癌,起初他并未在意,後来发展到快没法治的时候,黎舒停掉手上所有的工作,押著他去治病,又耐心的陪了他近一年,这才捡了半条命回来。现在他的生活作息都特别的注意,就怕复发,黎舒盯他也盯得紧,丝毫不许他乱来,并且只要有空闲的时间,就尽量用来陪他。他坐在黎舒家客厅的沙发里,手里捏著份早上从北京带回来的报纸看,渐渐的就皱起了眉。

报纸的娱乐版面上,正如荣耀锦所料,是昨晚黎舒硕大的半身照片,旁边还特地放大了他的颈部圈出来,吻痕相当明显。写他的文章倒是很短,大意是说他走了一年人气不减,没新作品一样拿最受欢迎的奖,也不知这段时间干了些什麽,可能忙著换情人去了吧。那报道语气八卦而嘲讽,除了把黎舒拍得漂亮,完全不值一提。

而报纸的另一边,则是荣耀锦的八卦,传他与李家千金定了婚约,黄金单身汉终於有了好归宿,这回还不光抱得美人归,荣氏得到李家支持,势必更上一层楼,成真正的娱乐帝国云云,钦羡之色溢於言表。最後报纸底下不算太多的一部分,则讲了郑鸣海,再次不厌其烦的将他“传奇”经历复述一遍fanwai,末了将新歌吹捧一番。

林义冷哼一声,扔了报纸,抬头望了眼黎舒,慢条斯理的说:“阿舒啊,报纸说什麽,你别在意。现在的记者啊,越来越无聊啦。”

黎舒已经换了身深蓝色的家居服,正汲著拖鞋蹲在他家巨大的落地窗前逗猫,窗外是维港的万家灯火,和黑沈寂静的海。听到林义说话,他抬起头来,满脸的迷茫,表情单纯得像个孩子,“啊?”

林义摇摇头,拍了把沙发,“过来!别折腾露娜了!”

露娜听到自己的名字,也撇了眼林义,只是不屑的摇了摇尾巴,转过身子去看著玻璃上自己那张端正清秀的猫脸仔细研究,并不搭理他俩。黎舒爱透了它这爱答不理的劲,不由分说的将它搂到怀里,鼻子在完美的银灰色豹纹皮毛上蹭了又蹭,“露娜,露娜,我可喜欢你了!”

“黎舒!”林义可不打算就此放过他,“你听我说,阿锦这事啊,你别多想,还没到那步嘛……你俩这麽多年我不知道?别闹脾气啦……”

“啊?”黎舒长眉一挑,不置可否的笑了笑,抱著不断挣扎的猫小姐走到钢琴边坐下,转头又跟林义讲:“阿义,我跟你弹琴好不好?”

露娜平时是几乎不搭理黎舒的,除了他弹钢琴时。当他打开琴盖,在白色的钢琴前坐好时,高傲的猫小姐便乖乖的蹲在他的脚边,仰头望著他。黎舒弯下腰,吧唧一下在它额头上亲了一口,揉揉它美丽的猫耳朵,含著微笑将修长的手指搭在黑白琴键上,转过脸又对林义讲:“我给你弹个轻松舒服点的。”

林义无奈的撇撇嘴,只好由他。片刻之後,柔和甜蜜的琴声在宽大的半弧形客厅里响起,林义半眯著眼听,听著听著也微笑起来,看来黎舒心情不错。

直到今天,在这世上也只有他与荣耀锦能听到他弹琴。偶尔有别的人来他们家,都以为那钢琴不过是摆设罢了,只有他们知道,黎舒就算是在最忙的那两年,一天只得两三小时睡觉的时候,也没放弃过他的琴。

他看著他的背影,看到他笔直的脊梁和优雅的双手,以及黑发和深蓝衣领间那段颀长的脖颈。他想起荣耀锦同他形容过很多次的,那个所谓他生命中最後悔的一天、也是爱上黎舒的那一天,他想现在的黎舒,也同那时候一样,依然执著坚韧。

黎舒沈浸在自己的世界中,这个世界里有所有能让他平静的东西。一曲终了,他睁开眼睛,看见林义半躺在沙发里,头仰著已经睡著。他走到他身边,拉了薄毯帮他盖上,又调暗了客厅的灯,才再次回到琴凳上。

“喵──!”琴声才刚刚响起,露娜小姐欢快的叫了一声,拱起它优美的身体,像头银色猎豹一样冲到门边,迎接它最爱的另一位男主人。

黎舒只微微抬了抬头略做停顿,便继续弹他的琴,片刻之後,一双熟悉的臂膀将他圈进怀中,荣耀锦张口就咬了他的耳朵:“提前回来都不告诉我!”

他的口中有明显的酒气,黎舒皱了皱眉,也还是忍了下去,轻笑道:“你是大忙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