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梦想

喂,兄弟,我要带你走

离开伤心的地方

去找新的方向

就算你还有迷惘

也请记得我们的梦想

嘿,兄弟,我们一起走

我是你的方向,你是我的臂膀

即使一无所有,至少自由坦荡

总有一天到了路的尽头

我们终将,光芒万丈

早春三月,北京的冬天刚刚过去,树木依旧fqxs光秃秃的,半点绿意都没有。但阳光正好,风也不再刺骨,下午的时候,黎舒跟乐队练了歌,几个人坐到酒吧外面的椅子上,凑一块儿抽烟。

魏蕾拿著一张乐谱,把上面这短短的几行字,翻来覆去的看,她拧起眉问郑鸣海:“你这是啥?打油诗?”

“这是歌!我写的歌!!”郑鸣海气得冒烟,给了女孩额头一个爆栗:“瞎说个啥!我多有才!”

“嘁,”魏蕾撇撇嘴,十分不屑的拈著纸角甩了两下,伸到黎舒眼前:“喏,你瞧瞧。”

黎舒拿过乐谱,埋头认认真真的看了,抬起头来呵呵一笑:“我觉得还好呀。”

“这也叫还好!”

魏蕾给了黎舒一个“你很没品”的眼神,从他手中抽回纸,伏在桌上刷刷的几笔改了,又推出来:“看!”

“啊,r麻!!”一看她改好的东西,郑鸣海叫了起来,”简直让人发指!“

魏蕾并没大改,稍微做了点修饰,然後将干瘪瘪的“兄弟”,改成了“我的爱”。

“你知道个屁!”魏蕾给了他一脚,然後拉过黎舒:“小舒,你看!“

黎舒看了看,心头怦的一跳,“我的爱”,这……

这歌原本是郑鸣海写给他的吧,他有点自作多情的想,如果改成这样,实在是太r麻了点吧……

“嘿嘿,其实也还好啊……”

他又笑了,春日的阳光下,皮肤好像透明,白得晃眼。

郑鸣海和魏蕾都为他的笑容有瞬间的失神,回过神来同时拍了一下黎舒的头:“你就知道糊弄我们!!”

哪里是糊弄,黎舒委屈的抹了把额头并不存在的汗,他是真心觉得他俩都好,最好的不过就是这一刻,他年轻,有爱的人,有真心对他好的朋友,还有对於未来满满的希望。

琢磨完了歌词,俩人又吵吵嚷嚷的说要给乐队一个新的名字。三个人拿著笔在纸上涂涂画画,写了满满一页,最终郑鸣海才划了一个圈,选定了魏蕾起的名字,一起开心的笑了出来。

他眯起双眼看著眼前的两人,嘴角始终挂著笑,脸颊上有两个极清浅的酒窝,看著他们亲昵的样子,心里不是不会发酸,可有什麽关系,爱的滋味依旧fqxs醉人而芬芳。

到了晚上,黎舒第一次正式登台唱歌。他们乐队一般都是後半段才出来的,为了让黎舒适应,这天刻意换到开头,客人不多的时候就开始。

黎舒站在台上,强烈的面光刷的照到他的脸上,有那麽一瞬间,让人眼盲。

黎舒闭上眼睛,站在麦前轻微的呼吸,然後听著郑鸣海的吉他声,开始歌唱。

第一次在人前唱歌,黎舒紧张得连一步都没挪过,就像脚下粘了胶,一动不动的给钉在了立麦前,他屁股下有个高脚的木质吧凳,却始终忘了坐。

但他清楚的感到,背後郑鸣海投来的目光。听著他的吉他,紧张的心便能慢慢放松,让声音自然而然的从喉咙里放出来,到达每一个地方。

黎舒人生中的第一首歌,在郑鸣海的鼓励和魏蕾热烈的掌声中完成,郑鸣海在台上笑嘻嘻的搂住黎舒的脖子,对所有人说:“从今儿起黎舒就是我们的主唱!”

“哟哟哟!”台下的观众开始起哄,郑鸣海一直不错,黎舒又那麽好看,对这个新的乐队,他们还是很感兴趣的:“那你们叫啥呢?有名了没有!”

“非梦,”黎舒拿起话筒,微微一笑,“我们叫非梦。”

非梦,并非是梦。

郑鸣海没有确切的描述过他的梦想,又或者他也不甚清楚他们的未来应该如何,他只是想一直做乐队,他们能写出自己的歌,他们可以越来越好,越来越红,可以赚到钱,还可以出唱片,可以靠音乐自由自在的生活,这就是他当时所要的全部。

黎舒把这也当做自己的目标,并且真心的热爱上了唱歌,热爱上被人注目的感觉。他被母亲和钢琴束缚了十几年,年纪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冷静自持,甚至有些自闭,但现在的他,渐渐变得自信爱笑,越来越越能放开。

他从只会呆站在立麦前,到能随意的坐在台上,再到随著节奏扭腰,甩头,扛麦,在台上又蹦又跳像个小疯子,无比的开怀,然後带著满场的人,和他们一起疯。

魏蕾拉他去染了发,满头的淡金色,和他那张漂亮的脸一起,在灯光下散发出炫目的光。

他们还凑在一起写歌,郑鸣海把从前写的东西都整理出来,然後弹著吉他和黎舒一起,一首一首的试。黎舒毕竟学了十几古典音乐,很快就能帮著郑鸣海写曲,词则交给魏蕾,她能把郑鸣海想写的东西更好的表达出来。他们的东西还青涩稚嫩,但胜在真诚纯粹,还有股不管不顾的劲儿,和著黎舒干净的嗓音,非常有感染力。练了一段时间,非梦的好几首歌都像模像样了,晚上在酒吧的表演,也一首首的加上去,到了夏天,甚至还加了一个场。

因演出变多的关系,魏蕾到了暑假干脆家也不回了,就留北京,每天帮忙乐队跑场。

黎舒的班是没法上了,他本想找个白天的工作好歹做做,但通常都弄到凌晨2,3点才能回家,傍晚的时候又要跟乐队一起做准备,更别提还有排练,白天再上班,实在太过幸苦。

乐队有了比较固定的收入,但和北京千千万万地下歌手乐队一样,靠这点收入,还不足以养活乐队,养活自己。

郑鸣海依旧fqxs出房租,大部分钱都贴乐队了,魏蕾把自己的钱都拿出来贴生活费,还跑去找了家教的工作,赚到的钱都给乐队买了衣服。虽然只是三个人上动物园的批发市场淘的,但捣腾出来也还不错,毕竟黎舒和郑鸣海都长得好看又年轻,怎麽折腾都难看不了哪里去,那是相当的经毁,哪怕批了块抹布在台上,也惹得下面一拨小姑娘尖叫。

黎舒觉得很过意不去,魏蕾把演出一半的钱都给了他。剩下的四分之一给了鼓手贝斯,再剩下的就攒起来,说是做乐队基金,她跟郑鸣海,是完全的倒贴了。黎舒起初也不肯要,但俩人非要他拿著,黎舒也只好收起来,但平时也是能省就省,填饱肚子了事,别的都不管,也把魏蕾给他的钱都攒了起来。

那时候他们是真的穷,多的一分钱都不可以乱花。魏蕾攒钱的目的,是琢磨著要去租个录音棚,他们可以先自己录张cd,可以摆在酒吧门口卖,还可以拿到学校和地铁口摆摊,更重要的是,她打算把他们的歌寄去各个唱片公司,看有没有人肯签。

魏蕾一面数钱,一面向郑鸣海黎舒宣布了她的计划。

郑鸣海正抱著吉他琢磨他的曲子,旁边的落地风扇转得呼呼的响,但他的汗还是跟著脖子往下淌,很热。听了魏蕾的话,他有些不耐烦的拨了一把弦:“太著急了吧!”

魏蕾最见不得他这磨叽样,捏著钞票啪啪的拍在他的吉它上:“急什麽!大哥你也不看看自己几岁了!”

“等明年这个时候一毕业,你家老爷子还不一样要逼你去上班!到时候还能这麽自在?”

“再说了,要真的我们毕业上班,乐队散了,小舒怎麽办?拉人家来折腾这麽久,怎麽也得拼一把,有个结果吧?!”

郑鸣海抬起头,望著天花板想了一下,然後转头看黎舒。

黎舒盘腿坐在他身边,埋著头专心的啃西瓜,他身上还穿著去年做促销时发的t恤,领口已经变了型,松松垮垮的搭在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