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制者

]据说莱喀古士也的确曾经想把妇女纳于他的法律的约束之下,但由于她们群起反对,莱喀古士就放弃了这个企图2๐。

,兹译“文教”——

“积习”即“风俗”。

该章末节,却从家务管理扩充到เ邦国。

[家务管理技术也应该作类似的区分。

1

22

,就应该是:“许多公民各以其不同职能参加而合成的一个有机的独立体系”。

2“波里”这字在荷马史诗中都指堡垒或卫城,同“乡郊๦”相对。雅典的出巅卫城“阿克罗波里”

,雅典人常常称为ฦ“波里”。堡垒周遭的“市区”称“阿斯托”。后世把卫城、市区、乡๥郊统称为ฦ一个“波里”

,综合土地、人民及其政治生活而赋有了“邦ะ”或“国”的意义。拉丁语status、英语state、德语stat、法语字根出于sto-“站立”

,这个动词变成名词时的意义แ是“立场”或“形态”。拉丁语civitas字根出自cio-“召集”

,这个动词变成名词时,civis是“受征召者”

,即“公民-战士”

,许多战士集合起来所组成的只能是军队或战斗团体。这些名同,作为政治术语,称为近代邦ะ国,都同渊源相异。汉文在《五经》和《说文》中以“国”为“郊内的都邑é”

,“邦”为ฦ“封境”

,这同“波里”的字源和文义却相近似;但“波里”的内容又同中国古代和秦汉以后的“邦”

、“国”

,都不相同。

近世以city-state“城邦”译“波里”较旧译state为“邦”

“国”比较合适。

本书中ณ由波里衍生几个重要名词:一

“波里德”

,为属于城邦的人,即“公民”。

二

“波里德亚”

:甲â公民和城邦ะ间的关系,乙由á这种关系形成全邦ะ的“政治生活”

,丙把这种关系和生活厘订为全邦的政治制度,即“宪法”

,丁有时就径指该邦的“政府”。

三

“波里德俄马”

:甲

“公民团体”

,乙๗较狭隘的“公务团体”

,丙有时就和“波里德亚”相同,或为政体或为政府。

从“波里”孳生的词类还有形容字作为名词指“治理城邦的人”

,现在泛称各种国家的治理者,即“政治家”。

亚氏原来专指城邦政治的理论和技术,现在也通用为各种国体的“政治学”。

从以上所举一些示例,略可见到西方近代文和汉文同希腊文脉络有异,不能ม有同一系列、音义แ相从的政治名词来一一对译原文——

13๑8

政治学121

常常引起争辩;至今还没有大家公认的定义:可以在民主ว政体中作为公民的人,在寡头政体中常常被摈于公民名籍之外。

这里,对于因偶然的机会而获得公民称号的人们,例如特许入籍归化的公民1้,我们姑置不论。一个正式的公民应该不是由á于他的住处所在,因而成为当地的公民;侨民和奴隶跟他住处相同[但他们都不得称为ฦ公民]。

仅仅有诉讼和请求法律保护这项权利ำ的人也不算是公民;在订有条约的城邦间,外侨也享有这项法权2——虽然许多地方的外侨还须有一位法律保护人代为申请,才能应用这项法权,那么单就这项法权而言,他们还没有充分具备。这些人只有诉讼法权或不完全的诉讼法权,好像未及登籍年龄的儿童3和已๐过免役年龄的老人那样,作为一个公民,可说是不够充分资格的。以偏称名义แ把老少当作公民固然未尝不可,但他们总不是全称的公民,或者说儿童是未长成的公民,或者说老人是龄的公民,随便怎么说都无຀关重要,总须给他们加上些保留字样。

我们所要说明的公民应该符合严格而全称的名义,没有任何需要补缀的缺憾——例如年龄的不足或逾,又如曾经被削

1特许入籍归化的公民,直译为“制造成的公民”。雅典旧章,外侨入籍为公民者,不得任执政和祭司;这样,依下文所拟公民定义,归化公民还不是“全称公民”。参看德谟叙尼:《论归化公民》demosthenes,in

neaeram9๗2。

2例如雅典同它的同盟各邦ะ都缔结“侨民互惠公民权利协定”

和商务协定,条约国两方侨民可以各各在侨居国兑换货币,订立契约,取得信贷,进行诉讼。

3雅典儿童十四岁时由坊社ุ登记于“社长保管的册籍”

,至十八岁时为公民《雅典政制》42

吉耳伯特:《希๶腊[斯巴๒达和雅典]政制ๆ典实》,gilbert,gr。

stat-salt,卷一170说,公民年龄自十七岁起——

13๑9

2๐1政治学

籍或驱逐出邦的人们;这些人的问题正相类似,虽都可能成为公民或者曾经是公民,然而他们的现状总不合公民条件。

最好是根据这个标准给它下一个定义,全称的公民是“凡得参加司法事务和治权机构的人们”

,应用这种标准,上述那些缺憾就被消除了。统治机构的职务可以凭任期分为二类。一类是有定期的,同一人不能连续担任这种职务,或只能在过了某一时期后,再行担任这种职务。另一类却没有时限,例如公众法庭的审判员陪审员1้和公民大会的会员。当然,人们可以争辩说,审判员和会员并未参加统治的职务,不能ม看作治权机构的官吏。但公众法庭和公民大会实际上是城邦最高权力2所寄托的地方,如果说参加这些机构的人并没有治权,这就不免可笑了;我们认为这种争辩,只在文字上寻找毛疵,是不足重视的:这里所欠少的只是审判员和会员两者还缺乏一个共通的名称。为了要求事理的明晰起见,我们姑且称两者为“无定期无定职的职司”。这样我们就可以把公民界说为“参加这些职司的人们”。

这个定义แ,对于一切称为ฦ公民的人们,最广涵而切当地说明了他们的政治地位。

[但,这里仍旧还有所疑难。

]公民

1“审判ศ员”

,取义于“正直”

,或译“法官”

;在公众法庭中,这些投票断案的审判员实相当于现在的“陪审员”。公众法庭担任审判ศ者为“庭长”或“审判ศ主席”。柏拉图:《法律篇》767A说,依严格解释,陪审员不是一位官吏,但在他当值那一天,参加投票຀断案时间内,他的确可算是一位统治人员。

2公民大会为城邦政府的最高权力,另见卷四、卷六——

140

政治学321

身分是一个什么类别的事物,这类事物具有品种不同的底层1้——其中之一为头等品种,又一为二等,依次而为ฦ其它各等;对这类事物公民考察其底层方แ面的关系,并不能找到เ共通底层,或者只能有微薄的共通底层。

[公民身分的不同底层就是不同的政体,]显然,各类政体不同于品种,其中ณ有些为先于较优

,另一些为后于较逊

2;凡错误或变态的政体必然后于逊于无错误的政体——我们后面将说明所谓变态政体的实际意义3๑。相应于不同的政体底层

,公民也就必然有别。这样,我们[上述的]公民定义,对于民主政体,最为合适;生活在其它政体中的公民虽然也๣可能同它相符,但不一定完全切合。举例来说,有些城邦不承认平民的政治地位,也没有正规的公民大会,这些城邦仅仅有特别ี召集的无定期的群众集会4๒;至于诉讼案件则由á行政各部门人员分别处理。譬如在拉栖第蒙,监察院审理有关契约纠纷的案件——他们把这些案件分配给各监察员各别处理5,长老院的长老们审理杀人案件,其它的职官又审理其它案件。

迦太基的司法情况也相类似,那里若干专职官员有权审理一

1“底层”

:依鲍尼兹:《索引》、公民所寄托的底层实际上是指城邦的各种“政体”。

“底层”解释参看《形上》等节,“品种有别”。

2“先于”和“后于”的解释见《形上》卷五章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