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便于大家理解,可以这样比喻,当然也只是比喻了。正如总公司、分公司和子公司之间,有资金链条或者经济链条连着;天下、国、家之间,也有链条,只不过不是“经济链条”,是“政治链条”。这个“链条”一断,社ุ会就会出问题。要知道,当时的“天下”,可是相当于“全世界”呀!
墨子怎么说?
实际上是两ä家“共同执政”。儒家是公开的“执政党”,法家是暗中ณ的“执政党”。
怎么深刻,怎么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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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也都这样吧?
那么谁来管呢?
级大国。“国相攻”的结果,必定是产生“级大国”。他们的国君,就是“霸主ว”,也就是称霸世界ศ的君主。在春秋时期,就是齐桓公、晋文公等等。这就是“春秋五霸”。到战国时期,小国都灭亡了,只剩下不到十个大国,这就是“战国七雄”。
周天子呢?
先是沦落为小国的国君,后来也被灭了。
总公司解散,分公司做大做强,是这样吧?
也有“子公司”做大做强,灭了“分公司”的。比如“三家分晋”,就是三个“子公司”(三家大夫)瓜分了晋国,又把自己้升格为“分公司”。他们后来也成为ฦ“独立产权的大公司”,称起王来,这就是赵、魏、韩。
哈呀,这不是“资产重组”吗?
是啊,天下大乱,就因为ฦ当时的社会要“资产重组”啊!
变革总要付出代价,问题是大小
那么,“资产重组”的结果又是什么?
“垄断经营”。过程大概ฐ是这样的:先是“争当老大”,结果是有了“春秋五霸”。然后是“实施兼并”,结果是有了“战国七雄”。最后,是齐国、楚国等等也都被灭了,只剩下一家“公司”,这就是秦帝国,或者说秦王朝。
如此说来,秦的一统天下,是兼并的结果?
正是。所以我从来就不说秦始皇“统一中ณ国”,只说他“兼并天下”。实际上,“秦兼天下”也是古人的说法,是符合事实的科学说法。
这又有什么不可以呢?难道当时也有“反垄断法”?
当然没有“反垄断法”,秦的“兼并天下”也是历史的必然。秦和秦始皇不来兼并,也会有别的国家别ี的人来。而且,百代皆行秦政。秦以后,历朝历代,差ๆ不多都是“垄断ษ经营”。普天之下,原则ท上只允许“一个国家,一个ฐ元,一个政权,一个政府”。请注意,我说的是“原则ท上”,不是“事实上”。分裂时期和周边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要算是“例外”。其实就连某些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也是“总公司”之下不再设“分公司”和“子公司”,只有不同层级的管理部门,比如省、府、郡、县。总之是“独此一家,别ี无分店”。这样一种制度,就叫“帝国制度”。
这样好吗?
难讲,大约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吧!以后如果有机会,我们还可以再谈论。但不论这种制度是好是坏,反正它在中华大地上实行了两千多年。从秦兼天下,到เ辛亥革命,我们民族实行的,就是这种制ๆ度。这就说明,它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然性。
这么说,当时之所以“天下大乱”,是因为社ุ会正处于变革期?
没错。我们知道,处于变革时期的社会,总难免会有一些“病状”。春秋战国也一样。所以,当时的“社ุ会病”,也可以说是“变革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