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望天涯

飞天侠陈

冰风又冷雨

找不到的回路

茫茫然切声悲容颜已衰老

霜月又寒星

看不透的人世

苍苍凉伤中悲无人来知晓

暗暗的天空

笑不尽的红尘

高傲的孤傲的冷傲的

谁能比我更骄傲?

昏昏的大地

忍不住的伤心

痛悲的伤悲的深悲的

谁能比我更心悲?

望天涯茫茫的天涯

谁忍心把恩怨抛弃

望天涯望断了天涯

远远地挥手真的忘了她?

日落黄昏,红霞满天。

当宝来客栈的阴影延伸到麻衣少年的脚下时,他突然笑了。

踩着宝来客栈的影子,他走进了灵城最大的酒栈。

当他走进宝来酒栈时,原来暄嚣的噪杂声突然安静了下来,所有的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一人的身上。

因为他对掌柜的说了一句话。“从现在开始,整个酒栈我包了。”少年的声音不大,但所有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把所有的人都给我赶出去。”

“这……恐怕……”掌柜想笑,可是他却笑不出来。无论谁看到少年那双可以杀人的目光,都绝不会笑出来的。

“这需要很多的钱,客官应该知道,我们宝来酒栈一向生意很好……”掌柜终于把弊在心里的话说了出来。

少年冷笑,从怀中掏出一颗龙眼大的夜明珠,放在柜台上。

掌柜的眼睛立刻凸了出来,他夜明珠见过不少,但这么大这么亮的夜明珠,他倒是第一次看见过。

现在虽然不到夜幕降临,但酒栈内却已开始点起了零星的灯火,此时少年将夜明珠一掏出来,屋内立刻炫耀起来。

“这只是押金,银子自有人来付。”少年笑了,嘴角边浮起让人毛骨悚然的怪笑,“你最好赶快保佑这个夜明珠别有什么损坏,否则……”

他没把话说完,掌柜已明白后面是什么意思了。

看着少年走出酒栈的身影,他的两眼直愣。

少年在一处墙角前站住了。

墙角里正蹲着一个闲得无聊抓跳蚤打时间的穷汉,好半天他才现有人正在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那人长得很好看,衣服也穿得很整洁,眉宇之间有股嘲弄的傲慢。

“干什么?”穷汉最见不惯这种有体面的少年公子哥,于是凶巴巴地喝道。

少年突然道:“想不想赚十两银子?”

穷汉一听立刻从地上蹦跳起来:“说吧,是让我扁哪个倒霉鬼?”

少年道:“你只要替我送一封信就行了。”

穷汉大笑道:“送一封信就有十两银子赚,这个便宜也太大的。公子爷你这是要我把信送到哪儿?”

少年道:“丁旺家。”

穷汉的脸立刻变青了。

在灵城,不知道丁旺的人,大概除了聋子就是外乡人了。

这只因为丁旺实在太有钱了,因此人家也叫他丁大富。

灵城一半的产业都是他的,城内每四个人中就有一个在为丁旺赚钱。他的奢侈,他的阔气,就连江南望族南宫世家也要瞠目结舌。

他家的地板是用汉白玉铺成的,他家的墙门则是由水晶制作的,整个建筑比皇宫还要富丽堂皇。

有钱人总是很引人注目的,他们通常也是盗贼他关注的目标,但灵城的盗贼却从来不敢打丁旺的主意。

因为丁旺不仅钱多,而且武功也深不可测。

但这通通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这人心狠手辣。

摸进丁旺家的盗贼,从来没有一个是自己走出来的。

他们都是爬出来的。

因为丁旺剁掉了他们的双脚。

自从灵城里最厉害的贼王从丁旺家里爬出来的时候,灵城里就再也没有人敢打丁旺的主意了。

丁旺绝不是一个很大器的人,他可以因为帐房先生错算了当天的账目,而剁下人家的大姆指,也可以因为丫环在铺满汉白玉的地板上留下了半脚的尘土而打瘸对方的脚,如果有人让他平白无故地奉上两万两的银票,而且还要是江西钱府金银山庄十足通兑的银票那他简直是了疯。

丁旺可是远近闻名的守财奴。

但是少年却没有疯。

当他把信递给穷汉时,他又说了一句话:“如果丁旺没有亲自打开这封信,你就到那家棺材店里为自己买好棺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