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桐听到翁昌文对自己小说的推崇,心里也非常高兴,不过,他剽窃这本小说最终是为了生活,所以最终提出了报酬的问题。

黄日华的话犹如一盆凉水将郑桐浇了个透心凉,是啊,自己还只是刚刚偷渡过来一个多礼拜,要身份没身份,无论是找工作还是租房子,除非那种不要身份证明的贫民区,都要身份证明的。

john这几天极其乖巧,除了老老实实泡面、打扫卫生之外,还抽空出去打听附近公交车的路途。

“别动手,好歹也是一个门子里的,让他走就是了。”

“我的手,我的手!”

一般郑桐都不会参与,只在后面看看,当年他三岁被师傅宋道人看中,从家里“拐带”出去之后,直到十八岁,一直在社会上漂泊,三教九流他都曾接触过,赌牌千术也都随师傅见识过,粗粗一看,就知道这几个扑街仔完全没有什么赌术,只是凭着运气在赌博,不过从这些后生仔的赌博来看,倒是看的一些出来,几个人的秉性。

郑桐顺着沙滩慢慢走着,脚踩着柔软的沙滩,心境也慢慢平复下来。郑桐常年的国术修习生活,加上他曾参与过小地区的维和战争,这些经历,都让他的神经变得坚韧,所以,在经历最初的迷茫和惶恐之后,他那坚强的神经让他再度平静下来。

“罗布泊号称‘死亡之海’,接下来我们要谨慎,杜振,我知道你心里难受,但为了大家不再步张川的后尘,你必须听我的指挥,不要再闹情绪,等回去之后我会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

“快拿水过来。”

“今天我过来看看你,顺便请你吃饭,结果被你们剧组抓了壮丁,成了一个群众演员。”

黄日华哈哈一笑,忙过来跟郑桐介绍,“这是炳哥,是一直很照顾我的前辈。”

郑桐微一思索,便想起了这人是谁,谭炳文,香港最资深的配音师,可以称得上是始祖级人物,六七十年代黑胶唱片时代就成名,灌唱了不少诙谐幽默的粤语歌曲,与很多骨灰级的演员,歌手关系很好,而且还是一位老戏骨,就在二十一世纪,很多黑社会的老大,他都有份出演,在香港演艺界很有人缘,也很有威望。

“炳哥,你好。”

郑桐忙恭敬地握住他的手,“阿华是我最好的朋友,有炳哥你照顾,实在是非常感谢。”

谭炳文眼见郑桐如此客气,心头舒畅,呵呵一笑,“阿桐你太客气了。”

“相请不如偶遇,炳哥,今天你一定要给我个机会,晚上我请你吃饭,今天我写的小说被明报买断,明天开始连载,算是一桩喜事,本来过来请阿华吃饭的,现在碰到炳哥你,希望您能赏个面子。”

谭炳文呵呵一笑,眼神一亮,笑着答应下来。

“想不到阿桐竟然是个作家。文化人,不错,不错。”

三人又继续聊了一会,下午开机之后,郑桐又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任达华。

此时的任达华非常年轻,眉目俊秀,他是艺员培训班第三期的学生,比杜琪峰、陈玉莲等人资格还老,和周润、吴孟达、林岭东是同学,此时虽不如周润混得好,但也在《千王之王》得到了一个戏份很重的角色。

郑桐下午又做了一次路人甲,最后结算工钱,得了二十块港币,在离开片场的时候,他找到了正闷头收拾东西的周星驰,伸出手向他道歉:“星仔,你好,我是郑桐,是阿华的好朋友,今天实在是不好意思,连累你了。”

周星驰一惊,愣愣地看了郑桐一眼,低头说道:“其实这怪我,是我自己的问题,我演技不好,不该愣的,跟你没关系。”

“今天请你吃饭,算是跟你道个歉,以后交个朋友。”

郑桐出邀请,周星驰更是一惊,此时的他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龙套,什么知名度都没有,而且刚才那事也不算是郑桐的错,结果人家如此低的姿态道歉,让他更加不知所措。

心里头的怨气早就消失无踪了。

“这个,真的没事,我……”

没等周星驰说完,郑桐一笑,“我还请了炳哥、阿华他们,大家都是圈子里面的人,以后多个朋友多条路嘛。”

周星驰一窒,随即点头道:“好。”

离开片场之前,郑桐来到正在默默诵读台词,一身白色戏服的任达华面前,礼貌地轻声问道:“达华哥你好,我是您的影迷,你演的洛华很棒1978年《家变》中的角色,你能给我签个名吗?”

任达华抬起头,笑容满面,“没问题……”

黄日华本来要找一个便宜一点的小馆子,但郑桐财大气粗,加上他本意就是要结交这几个未来的大腕,所以很豪气地选择了帝湾大酒店这种上档次的酒店,四个人坐了一个包间。

“桐哥,你财了?怎么选这么贵的地方?”黄日华小声地问。

“别担心,我小说被《明报》选中了,等我写完,能赚三十多万,这点小钱算什么?”

郑桐的声音稍稍大了点,落在几个人的耳朵里面,大家都是心头一惊。

本来这几个人的薪水就不高,邵逸夫出了名的抠门,所以,对于一本书就能赚三十万港币的郑桐,一下子形象在他们眼里就无线高大起来了。

“阿桐好本事,”谭炳文挑了挑大拇指,开始的时候,他还对郑桐没有什么看重,但此时他却真正起了相交之心。

至于周星星同学,完全就蒙了,他还以为人家不过是一个群众演员呢,哪晓得人家如此牛B,高人啊。

“明报查先生出了名的节俭,和咱们邵先生有得一拼,阿桐你的书千字多少钱?”

倒不是谭炳文不相信郑桐,而是他着实起了好奇之心。

“现在是千字一百港币,但如果反响热烈的话,就是一百五十港币千字。”

谭炳文咋舌,“这么高?倪匡也不过是千字两百,还是靠着他和查先生的关系,阿桐,你可真是不得了啊。”

“其实我的兴趣还是在电影,我写完这本小说之后,打响知名度,到时候创作剧本,炳哥,你有没有什么门路?”

谭炳文沉默了一会,仔细措辞,“我和吴先生有些交情,曾帮他的电影做过几场配音,只是,他对剧本要求很高啊。”

吴思远,思远影业的老总,著名导演、编剧,虽然现在他的公司比不上邵氏和嘉禾,但也算是未来电影界的大亨级人物。

郑桐知道,就凭自己现在的知名度,不管自己的剧本好不好,也都是丢进垃圾桶里的下场。

“呵呵,一切就请大家拭目以待吧。干杯!”

郑桐举起杯子,自信地笑道。

郑桐利用三天的时间,除了练习功夫之外,还买了一些日用品、衣服、手表之类,全身上下焕然一新。

然后交了几个月房租,将以前的贫民区房子留下,自己另外在离清水湾不远,一个叫星光公寓的地方,租了一套公寓,踏踏实实准备将《龙蛇》后面的稿子完成。

虽然是剽窃,但是也要时间爬格子不是?

除了香港身份证至今仍没有着落之外,其他的一切都预示这郑桐已经渐渐融入了香港生活。

而且,此刻的他不知道,这几天香港市民因为《龙蛇演义》,引了一阵狂潮。

八十年代的香港市民,精神娱乐生活匮乏,除了电视剧、电影之外,就只有报刊小说。

金庸的《明报》,就是因为他的小说而销量大增,成为香港第一大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