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前面是两个衣着褴褛的**岁男孩,每个人手里都抱着个包袱,脚下趿拉着一双破鞋片子,没命的往前冲着。

娇小影子低声说了句什么,随即摇摇头,快速起身,绕过破庙内其他几领臭乎乎的席子,快步往破庙外而去,只是却没有马上走,而是在破庙外面鼓捣了会儿,然后才起身离开,小小的身影很快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葳蕤如大树般的百年世家容家也一朝之间灰飞烟灭!

丫鬟点了点头,忽然注意到队伍的中间一个一身蓝布小褂的男孩,眼睛不由一亮,“咦,队伍里那个孩子,长得真漂亮。”

“梅花?”容霁云听了登时来了兴致,“真的吗?云儿要看,云儿要看。你快去叫修林哥哥来,让他陪我赏梅去。”

上辈子孔方文也是来闹了一场,不过自己对这个舅舅厌憎至极,是以自始至终都未曾露面,一切都是交由了方宏父子处理,订婚的事情,方家根本提都没有提。

府里今年的怪事儿真是特别多,盛姨娘护着这瘫子也就罢了,怎么瞧着老爷对这丑女也颇有回护之意……

崔玉芳和盛仙玉也已经听下人回禀说姑奶奶回来了,笑吟吟的齐齐迎了上来——

而且,他们已经通过确定的消息渠道得知,容文翰的女儿确实失踪了,他也确实对那个女儿爱的如珠如宝,称为掌上明珠一点儿也不为过。

只是,这话语里浓浓的撒娇意味又为那般?这家伙是不是没长眼啊,自己怎么瞅着也都是六七岁的孩童啊!冲自己撒娇?这不是有病吗?!

黑衣人明显没有料到男孩会说出这样一番话来,而且,容霁云,这又是那瓣蒜那颗葱?

好像太不对劲了吧,明明还只是个六七岁的丫头罢了,怎么这眼神儿却如此吓人,仿佛,能看穿自己似的!

说着便往门口而去。

已经适应了黑暗,霁云已经大致看清,那死尸身量比自己略长些,应该还是个□岁的男孩罢了。这么小的年纪,也不知犯了什么事,这样悲惨的情形下,又是寒冬腊月的,就被丢给了人牙子?

“哎哟,臭小子——”盛仙玉很快反应过来,嗔怪的点了一下方修林的额头,“娘知道你担心妹妹病情,可也不好这么毛躁不是?女孩子的手也是你能轻易摸得的?将来呀,要是你能求了云妹妹做媳妇儿才成。”

哪知刚一弯腰,地上的方宏却猛的起身。盛仙玉猝不及防之下,被撞得噗通一声跌坐在泥地上,顿时大骇,含泪道:

盛仙玉脸一白,仓皇无比的抬头,却是方家老太太和方宏的正房夫人崔玉芳正冷冷的瞧着自己。

好像上一世娘临死时确实嘱咐过自己,说是有一包袱托了方修林的娘盛仙玉保管,让自己务必索回,葬在她身侧。

一日日,一年年,那些恨终于生根,一直到最后,把自己完全毁灭,还毁了,那么爱自己的爹……

叫云儿的女人呆呆的缩在老人怀里,和老人身上单薄的衣着相比,她身上的衣物明显厚了许多,只是那衣服虽是层层叠叠的,却明显都是别人扔了不要的,不但打满了补丁,更兼颜色驳杂,惟有最外面那件青色夹衣,还算完整。

“不能让青公子要你的话,你那帮兄弟——”

男孩儿眼泪嘟噜一声就下来了,噗通一声跪倒在那青公子面前,怯生生的道:

“公子留下阿开吧。阿开什么都会做,真的——”

男孩儿的眼睛湿漉漉的,宛若一头受伤的小鹿,纵使是铁石心肠,面对着这样一双眼睛怕也狠不下心吧?

阿青头微微摆了下,喉咙里似是逸出一声叹息。

男孩儿没明白过来怎么回事,那保爷神情终于放松了些:

若不是这祖宗每天闹死闹活的要个小厮,自己也不至于差点儿被鲍林算计!

“好了,走吧,走吧。”保爷终于松了口气,很快站起身,又冲着男孩儿道,“你,快些,把青公子的包裹背过来。”

男孩儿顺着保爷指的地方瞧去,却是一个大包裹,鼓鼓囊囊的,也不知都装了些什么,男孩儿忙去背,却是被压的一个趔趄。那青公子和保爷却已经朝一辆套好的车子而去。

忙咬牙背起包裹跟了上去。只是包裹毕竟太沉了,男孩儿小小的身子被压得左右摇摆,宛若一头小浣熊,保爷回头正好瞧见,登时笑的前仰后合。

那青公子却仍是低着头,看都没往男孩身上看一眼。

车马行老板小心翼翼的赶了辆马车过来,很是惊奇的发现,刚才还火冒三丈的保爷这会儿子竟是笑逐颜开,虽不知道为什么,却也长出了口气:

这□的阉狗果然难伺候!

又一想也是,下面那活儿可是这男人的命根子,这些不男不女的玩意儿连命根子都没了,也就剩其他方面拿乔这条路了!

恭恭敬敬的送保爷等三人上了车,车马行老板直起腰来,鄙夷的吐了口唾沫:“两只阉狗,还是一对儿腌臜兔儿爷,我呸!什么玩意儿!”说完又迈着八字步回了店里,那鸭子般摇摇摆摆的背影,竟有些官老爷的味儿道。

男孩儿正是乔装后的霁云。

霁云也没想到,事情竟会这么巧。

离开舞阳郡后,霁云一路打听着一路往佢里而去,毕竟人小力单,竟是足足走了一二十天之久,等到了佢里时,早就是衣衫破旧骨瘦如柴,竟是不用打扮,就是小叫花子了。

也因此,很快就和李虎——也就是那个稍大些的男孩——他们混到了一起。

这世上最常见的就是这些蓬头垢面的讨饭娃儿,多一个或是少一个,自然也就完全没人在意。

讨饭上霁云却是不在行,可霁云会做饭,经常能把小伙伴们讨来的东西做成香喷喷的一锅,甚至偶尔还会钓条鱼帮他们加餐,竟是很快的就和亲兄弟一般了。

只是来佢里好多天了,纵使霁云多方探访,却没找到一点儿有关金矿的消息。

直到霁云发现那个车马行。

这佢里小镇再往里走就是崇山峻岭,车也好,马也罢,应该都是不太实用的。而那家车马行看着生意却是兴隆的紧,而且自己也溜进去瞧过,里面的马匹个个膘肥体壮,竟然匹匹都是少见的良驹!

昨日,李虎更是凑巧听见那车马行老板开口闭口阉狗阉狗的骂个不停。

李虎不懂什么是阉狗,回来就当笑话讲给霁云听,霁云当时就大喜过望:

李虎不明白,自己可是清楚,那所谓阉狗,不就是太监吗!

果然,今日车马行就来了些子陌生人。霁云悄悄观察了下,为首的那白面无须男子,说话声音又奸又细,明显就是个太监!毫无疑问,这世上能使唤的上太监的人,必然是皇家人。

微一思索,便叫过李虎安排了一番。原想着能有机会结识太子的人就好,却没想到竟得以跟着去金矿上!

至于说那鲍林,自己和李虎别说见过,却是根本连听都没听过的!只是这保爷既然自己要认定是他做的,也就只好随他了!

原以为要服侍的人是那什么保爷——后来霁云也知道了,这保爷,竟然就是太子东宫的大太监王保——却没想到竟然是这神秘的青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