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了个王妃回家1

平安夜,是迎接圣诞节的前一夜。

也是年青男女中特别浪漫的日子。

对圣加芙莲大学的学生来说,那是一年一度的舞会,也是一年仅次於情人节向心仪的人表白的机会。能够借跳舞亲近喜欢的对象,在仅有二人可以听到对方的细语下的距离说出心底的话,是比情人节还要令人沉醉的一夜。

在台上,正奏着贝多芬的stringquartetno1infmajor。拉小提琴的,是一名穿着白色燕尾服的少女,不论是她的技巧,还是她那中性得令人误以为是美少年的外表,都不禁吸引着其他人的目光。

唉。刚好结束了这乐章,少女不禁看了看台下那些花痴的目光,轻叹了一口气。看回其他表演着,示意着可以开始下一首cananind。

这首pachebel的乐曲比起之前的贝多芬更耳熟能详。台前那些自称为保卫队的女学生很是雀跃,心中纯少纯少的喊个不停。随着音乐变得轻快,少女的手指在线上飞舞,灵活,轻盈,令台下的人如痴如醉。

欢乐的时光过得特别快。一瞬间,这部分已经完结。接下来就是真正舞会的时间,华尔滋的开始。少女恨不得快点逃离那些刺眼的目光,从座位站起来,躬一躬身,就迅速的躲到後台去。

哟。麻烦你了啦。纯少。要不是你,提琴手刚好今天病了,我们真的不知道如何才好。

不会啦。也刚好让我能不用跟那些女生跳舞。纯笑着回应拉大提琴的华斯说。

纯少你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呢。其他的不用说。单是那会计系的系花依人,已经是全校男生梦寐以求的对象。只有你才会拒人於千里之外。华斯一付受不了又带着可惜的表情,看着这个不知好歹的小子。如果不是她有着同样吸引男生的气质,大概已经给系花的某爱慕者宰掉了。说起那系花,像洋娃娃般精致的五官,长曲发,再配上她那温柔包容又不失开朗的性格,难怪她在最佳女友和最想娶回家的女生排行榜上都长居第一位。最可贵的是,她对纯的一心一意,令其他人知道,要改变她的心意,是不可能的事。

纯只是心想,怎麽这世代还真开放。进这大学以前,也没有想过原来同性倾慕可以来得那麽明显,而且还有不少人希望她要接受依人。其实自己也不清楚到底是喜欢男生还是女生。看小说电影所说的那种刻骨铭心的思念不曾试过,心动的感觉,也只有在运动时才会发生。说要不要接受她,还是再考虑考虑吧。

看着纯不接话,华斯就接着说,不过纯少你还真行的。只不过是给你一天,就已经把这两首曲子都练成这个水准了。还跟我们配合得像是排练了很久似的。天才就真是天才。不用练习也可以。哈哈。

听到这话,纯说了声已经很晚了,想要回去就离开。又是这种想法。每个人都是这样。一句天才就把自己的努力全都抹杀。今天整天没上课,就躲在练习室练习。昨晚努力写的音乐,原本是想要在今天的作曲课给教授评评的,机会也没有了。整天练得手臂酸酸的,手指头又痛,午饭又随便的吃了几块饼乾,到头来别人也只是以天才二字轻轻带过。反正天才做得好是应份的。如果做错了什麽,大概就会给人说句,原来天才也不过如此。还真是看错她了。原本是别人对自己的抬举,却变成是过份的期望和对自己努力的轻视,也不知道是好是坏。

由於纯天生喜欢清静,而且也不喜欢跟别人共住一室,所以没有选择到大学宿舍,在远一点的公寓租了一个房间。为了方便,她回家都会穿过大学旁那湖边的小树林。这时一阵风吹过,湖那边有些声音,由於大部分学生都在舞会中,这里显得格外宁静,令这其实很胆小的纯忽然感到一阵心寒。纯是很胆小的人。平常不敢看鬼片,别人说鬼故事时她都会立即离开房间。可是又偏偏喜欢胡思乱想。还好以冷漠的外表隐藏着,否则应该会形象破灭吧。至於冷漠呢,那是因为她本来脸上就不多表情,又不喜欢人多热闹的地方场合。更重要的是,她是一个很害羞和胆小。小时候吃过苦头,知道大家都喜欢欺负这种脸蛋漂亮,内里胆小的人,所以就不自觉的练成了这扑克脸。後来人长大了,变高了,不过还是改不了那个性,还有忘记了去加回点脸部表情。不过没关系。她那冷漠个性,好像又是吸引女生加入保卫队的原因之一。

说回那湖边传来的声音,纯第一反应是向那边看一下。不看还好。看了就真的吓得她花容失色。一个长发脸色苍白,长着白衣,目光呆滞的女子正在看她这边。

这时纯的面色应该可以以灰色来形容。虽然她已经吓致脚软,但求生本能还是令她发挥出小宇宙,向前冲。平安夜一点也不平安。纯想。上帝,耶稣,天主,救你带我离开黑暗。这时的纯已经不敢向後望。一直朝着自己的家奔去。

拾了个王妃回家2

四周的冷空气开始进占了身体。即使狂奔中的身体的温度已经不能再令纯感到任何温暖。脚开始硬,肩膀越来越重。纯从来没有想过手上的提琴会是如此碍事的。

动阿。动阿。要再快一点。是纯脑中唯一的想法。

如果世上是有白马王子的话,请来救我。

如果世上是有超人的话,请来救我。

如果世上是有勇者的话,请来救我。

如果世上是有超级撒亚人的话,请来救我。

平常只是二十分钟的路程,对她来说已是天长地久。或许相对论也不过是这个意思。恍惚是听到她的祷告,她终於看到大路的灯光。还有看到一个一点也不像白马王子,超人,勇者,超级撒亚人的人:住在她楼上的艺术系二年级生,子暮。

子暮人长得不高。比起175米的纯还要矮上半个头。乱糟糟的黑发,留着小胡子,大概这就是艺术家脾气吧。据他自称,他天生阴阳眼,能看到世人看不到的事物,令他的灵感比起平常人要高上好几百倍。难怪他的画,比毕卡索还要抽象,大家不便评论,自恋的他却认定是曲高和寡而只好孤芳自赏。

能够碰上这个灵界中人,纯庆幸原来上天关掉所有门,还是会留一扇窗给她的。气若游丝的说句救命,我见鬼了。这时的纯已经什麽话也说不出来。大概是因为放心了吧,双脚一软,就坐到地上。

子暮与其说是被鬼吓到,倒不如说是给这个样子的纯吓到。平时风度翩翩,潇潇俊朗的纯少到哪里去了?心想,不论是多优秀的人也不过就是这样。我就不怕鬼呢。

不过听到灵界事件,却是勾起了子暮的好奇心。它在哪里?

纯向树林边指了一指。不好!它跟过来了!本想要站起来的纯,看到那白影正从树丛中漂浮过来,屁股又回到大地的怀抱。

请问两位公子,这是何地?

纯此时已经吓得眼也不敢睁开,谁知道鬼还会说话呢?正准备拖着提琴,在地上一点一点的爬回家。

子暮却是挑一挑眉,作出一个自以为很帅的邪笑,问道,未知姑娘想要到何方?

到京城。那白影皱了皱眉,对此轻挑态度甚为不满。

京城?

嗯。临安府。

请姑娘稍等一下。转过头,走到去好不容易终於爬到了三米远的纯身旁。

喂,纯少。起来啦。不要怕。她不是鬼。虽然她也不是普通人。

听到不是鬼,纯又恢复了精神。呼,真是吓死我了。拍拍身上的灰尘站了起来。不禁对最後那话产生了兴趣。

什麽不是普通人啦。难道她是外星人?子暮摇摇头。

未来人?又是摇头。

超能力人?摇头。

阿……我知道了,是异世界人。

听得不耐烦的子暮只好大吼,你不要那麽宅好不好?

对了。忘记了说,纯不喜欢社交,不单是因为爱好宁静,性格内向害羞,也因为她是一个宅女。喜欢AcgAnimation,ics,games,而现在她最沉迷的,刚好是凉宫春日的忧郁。

虽然你都说错,不过都相差不远了。凭我的阴阳眼,我可以肯定她不是鬼。我想,这如果不是什麽电视台恶作剧节目的话,她应该是从古代穿越过来的。至於是我们世界的古代,还是异世界,就不知道了。当然还有最後一个身份,就是一个精神分裂的疯子。不如我们一起去问问她?

拾了个王妃回家3

此时纯才第一次正眼的看那女鬼。那身白衣还真有几分像是古装片的样子。以前看电视时,已经对那复杂的衣服感到很好奇。有机会真想要仔细瞧瞧。目光慢慢移向上,看她的脸,有如电击,只感到脑袋一片空白。撇开她那披头散发不说,她是完全符合了那《登徒浪子好色赋》中的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当然,纯不是文学系的。她是音乐系的,就自然不懂得以这些词语来形容。她只知道这女鬼真的很美,好像要把她的灵魂都吸去。听见这世上最美丽的乐曲,也不过是如此。彷佛chopinnocturne在她耳边响起了。在这世上第一次,她想要亲近别人,想要认识她,想要抱抱她,想要保护她。

请,请恕在下唐突,未知姑娘芳姓大名?干吗结结巴巴的,好像还咬到舌头了。纯不禁对自己的表现感到奇怪。明明平时表演时对着几百个观众还是很自在的。

家父姓苏。仓白的脸庞染上了桃红色。这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被男子相问姓名。少女的矜持令她脸红,只是把家族的姓名告知。

用眼角偷瞄着眼前这人,觉得他还真有趣。第一次看到她时急急逃走,刚才还在地上滚来滚去不知道在做什麽。现在站起来,才发现原来是个仪表不凡的人。想要对他改观,但又说话笨笨的。真的很可爱。比另外那个轻挑男子好多了。

惊觉第一次这样的品评一名男子,脸热得要烧起来。不好意思继续盯着两人,她只好把眼光别过,发现这里跟她所熟悉的城非常不同。京城她是去过的。即使是最繁华的京城,也没有这里的灯火通明。这即使是晚上,也不过是比大白天要暗一点。光得连繁星也看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