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解剖后,现他的心脏异常肿大充血,瞳孔放大,肾上腺激素浓度高,看来他在生前曾经遭受过非人的恐惧。

那是在一天傍晚,一条没有人经过的昏暗小巷上,当一个酒鬼烂醉如泥地经过那里时,突然被地上软绵绵的物体绊了一跤,等他摇摇晃晃地爬起来一看,刚才绊倒他的,竟然是个人!

各种猜测在我脑海里一直盘旋着,会不会是被那个“毒蝎”给绑架了?但是如果是绑架,为什么他们到现在还没有出任何消息给我们?

乔纳森一点也不怕生,他开始愉快地和这个日本人攀谈起来。末了,日本人从他硕大的背包中取出一个玩具,仔细一看,是一只电子狗,造型非常精致漂亮。

大家看到尸体后,开始议论纷纷。

法国女人恨恨地看着他:“我可以保证,绝对不是他干的!那根头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落到凶手这里的,但是,绝对不是他!”

这个大烟鬼,曾不止一次掏出烟斗想要抽烟,但都被我阻止了,到了第三次的时候,我拿起手中亮晃晃的手术刀威胁他,要是再敢拿一次烟斗,我就把你的手切了。他瞪了我一眼,低声骂了句我听不懂的英语,乖乖地将烟斗放回了口袋。

福尔斯的推理中的缺口,被填补上了。

度假村的旁边有一家小医院,医疗设备还算完善,在没有更好选择的情况下只能在这里解剖尸体了。

“我的弟弟似乎需要好好休息。”他的哥哥说。

不一会儿,又来了两个身材高大的年轻黑人男子,长得很像,似乎是兄弟。他们中看上去比较壮的应该是哥哥的那个,在看到德国夫妇身旁的大包裹之后,立刻热情地凑上前去问他们要不要帮忙。

“杀死马森先生的凶手找到了。”

凶手的去向变得更扑朔迷离了。

窗玻璃上有两个子弹孔,玻璃的裂纹像蜘蛛网一般蔓延开来。窗并没有关严实,在窗栓上,我现一根细小的白色纤维,便拍了张照片,然后顺手将它拿了下来。

虽然我对林导师的医术深信不已,他在做手术的时候,肯定已经将胼胝驳接完成,但是万一其中的几束神经接触不良呢?结果就是像今天这样,生左右手抢夺一本书的现象。我开始担心以后会不会有更离谱的事情生在自己身上。

她见到我来了,热情地问道:“Rocket,今天想看些什么书?”Rocket是我的英文名,不为别的,只因为我喜欢nBa的休斯顿火箭队罢了。而现在,身处篮球王国美国,更是急切期待着有朝一日能在现场亲眼观看篮球赛。

检查结果出来了,不出我所料,就在里特家地毯上,现了极其细微的化妆用的油彩痕迹,还是用我亲手制造的光谱反射仪测出来的。幸好我作为大学生时,学校里学的知识还算扎实,绞尽脑汁地想当一名好法医的我,当然不能错过自己作为大学生时所学的这些知识,再联系法医学的知识,就做出了这台仪器。它的原理就是通过被测物体的吸收光谱,检验出它所含的颜色,判断出它的成分来。而化妆用的深红色油彩与里特家暗红色的地毯颜色又十分近似,若不是靠这个机器,这么微小的颜色差异根本就难以用肉眼判断。

后来,剧团来了另一个颇具才华的演员,就是麦克。说到相貌,在我的记忆中,麦克确实比里特要出色一些,尽管那天见到的只是他的尸体,仍能从他的脸型和鼻子判断出,他活着的时候,应该是个美男子。

又是亚力克斯侦探。我嗤之以鼻,这个呆子侦探绝对可以说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每次都只差那么一点点就可以看清真相了,他却偏偏每次都看不出来,最后都得在我的指点下才能破了案子,却又总是把我的功劳据为己有。要不是我和林导师的到来,他恐怕早就下岗了。但我也懒得和他争名夺利,作为一名法医,弄清楚死因就足够了,份外的事哪怕能做的全做了,也不能包揽太多,既然他爱揽功,就随他去吧,只要别拖我后腿就行。

难道他和死者有仇?

突然,从南边传来一声尖叫,虽然离得很远,但是仍然听得十分清楚,同时有人大声说道:“死人!死人!”

她的音容笑貌,像兰花一样在我记忆深处盛开,可是,我却不记得她是谁了。

喉咙干得快要烧起来了,我张开嘴唇想说话,却不出任何声音。

一个惊人的计划一闪而过。

常映秋

奥利佛就是冒着这样的危险脱离了“毒蝎”的。

我就地对这具腐尸做了解剖。

他的面貌尚能辨认,还没有开始巨人化,但口鼻附近有泡沫状的血水,皮肤表面布满了淡绿色的尸斑,下腹部布满了腐败血管网,全身多处软组织已有液化趋势,肠道内也充满了腐败的气体。

从种种迹象来看,他应该已经死了五天。

五天前,正好是乔纳森和师走月失踪的那天!

但是手表却在这里,射器也刚打开,他们应该今天上午还在!

cBI的人员继续仔细搜查着屋子,终于现了一堆被烧毁的物品,灰烬的排列方式却很诡异,像是用阴文刻着一个往北的箭头,旁边是一个罗马数字的“2o”。

会不会是往北2o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