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丰小说网 > 飘玫 > 第十三,十四章假如我有些悲伤难过,她 夫人

他没有回答,我本不想问的。

他将财务几乎完全交在我的手里,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付诸我如此重活,更重要的是他为何对我这般信赖。

我将目光恍然移到江面,长江滚滚而去,汇入大海,汇入似乎广阔无边的太平洋。有那一刻,我真想拥有这整片的海,作为我自己的私有物品,我会将它作为我的后花园中心的一部分,一个池楼亭榭,每个中午晴空万里碧波荡漾的时候,我都会情不自禁蹦入如此之大如此之深的游泳池里,尽情舒展我多少有些疲惫不堪的身体。

我真怀疑他有时把我当作朋友,有时候把我看成了胖子。

几条不怎么宽广的路面汇在一起,形成一片较为开阔的十字路面。

这回却是在白天。

“哦。”

这时,他沉睡在她旁边,像是刚刚睡去一样。你总有一种感觉,他仍然在思索什么重大问题,好像随时都有可能睁开眼睛吓你一跳。就是这样睡着以后,依然保持着饥馑冷静的一副智慧的面孔。

……

但他还是离开了,或许他太伤难过心了。这里面也许存在我的过错,但那时我并没在意,受伤的人并不是我。

一切恍然错位的时钟,滴,如淘气的小水滴一般掉在了深渊里的青石板上。

他捂着嘴唇转身就离开了。

然而,她没有逃过她的可是。我的确是个冷酷的人,对于她的死,我也仅仅是从内心深处感到过一阵难受,难以解脱。我以为那真的难以解脱呢?而我连一滴泪水也没有为她滴落。我有时候抬起头,在细雨之中仰望那寂寥的天空,我觉得我连天空都比不过。我以为自己是一个重情重义之人,而到头来,我却不得不承认自己比头顶灰蒙蒙的布满乌云的雨天更加冷酷无情。

她果真如她所说,在几天后的一个早上,天还未亮,她一个人躺在床上,默默地拿起早已准备好的无比锋利的闪着寒光的刀刃的剪刀剪开了左手腕里的动脉。

尔后,她安安静静地躺在床上,将冰冷的手放进被窝里面。但血液很快汩汩的流了出来,将被褥床垫全部染成玫瑰红色。

鲜红的颜色如颜料一般,如雨天里她在二楼上的舞台浅浅的开心的谈笑风生的时候,几乎无人关注的她年轻动人的嘴唇一样。而我仅仅是在远远的地方偶然回头才望见的。

那天晚上,我为什么没有出现。她躺在床上,一直睡不着,起初还等着我呢?她想假如这天晚上我悄悄地翻进窗户,钻进被窝,即使那时我路过外面的雨天,全身湿透,全身冰冷,她也喜欢被我紧紧地搂抱着她的身体。喜欢的不得了。如此,她也不会去想在雪白色的沙发旁边,将我的脑袋连同黑色圆顶礼帽搂在怀里,紧紧靠近她肚子里的孩子时,她所说出的意外被我打断的“可是……”

可是什么?她想了整整一个晚上,从抽屉里掏出剪刀放在床头桌上,打扮一番又继续想着。直到天快亮了,五点半了,时间像个傻瓜一样,敲响了一声,吓到了弱不禁风的她,又过了半个小时,她才决定永远结束自己的生命,而我正在远远的风雨大作雷鸣电闪狂风快要席卷整个平原的永远行驶在路途中的黑色轿车里。

假如那个时候,我从房顶一跃像野鬼一般扑向她的身边,就像那个十六七岁的小女孩问我的话:你会扑向我吗?

我会回答:“嗯,我会扑过来,去挽救你的生命,你不应该在一个人的时候呆呆的做这种傻事的,因为这个世界还有一个比你还呆呆的人,他几乎每时每刻都喜欢着你。”

而那一切无由幸免的事情终于还是在那些无由幸免的时光里走向无由幸免的结果。

我即使万般无奈,而回忆又始终是如这暴风中的晴天一样短暂。况且对于我来说,回忆又是多么微不足道,因为走过人生的三十六年,而记忆这东西却仅仅如开玩笑一般划过了不到半个季节。

14

“带我到他经常去的地方转转。”

我立刻明白他的意思。

从从院子里伸出来的柳条不停的拍打着车窗,这也是他曾喜欢的。黑色轿车驶入江边,进入十多米的黑漆漆的山洞,花了两分钟时间,从山洞出来,驶入一片被浓雾里的藤状植物严严实实包裹的单行车道。之后,眼前的一切恍如从梦中醒来,来到了一片大平原一般,一望无际。

我将他带到了猪圈。这里似乎比任何时候都显的安静了。我以为里面没有人呢?他推门进去,又转身出来,手扶着篱笆缓缓的走动起来。那二十多个穿着花枝招展的亮丽旗袍的女子伫立在房檐下,一动不动。她们并不知道小胖子已经死了,再也不会回来捉弄她们。

我转过身,打开车门,坐在驾驶位置,点燃最后一支香烟。

他在车里死去的时候,我正在大剧院二楼舞台左侧最右边红色立柱下的棕青色木椅旁边。这一次有些不一样了。或许她对我有些熟悉的缘故。我等了大约五分钟,我正盯着门外,门外有些什么动静,右手却在想象与上一次一样她已经伫立于我旁边,将手套递向右侧空中。我注意到门外的黑色轿车已经开走了。

我感觉到一个白色的影子站在我的右侧,我转过头来,见她向我微微一笑,接过白色手套,右手握了握我的指尖,转身便离开了。

他一个人开着车,路过无数颗绿茵茵的柳树之后,让车载着自己溜入江水之中。再也没有起来。

打捞的人说,沙子埋得太深……一转身扑通又跳进水里,反正最终再也没有人找到那辆黑色轿车和坐在车里的那个孤独的人。

“他更喜爱他的儿子,而不是他的夫人。”一个老头告诉了我。我想这是对的。

我按了两次门铃。没有动静。走近那扇雪白色的两扇门前,轻轻的敲了两下,仍然没有动静。我觉的或许门是开着的。

我轻轻地推门,门被我推开了。她直直的站在大厅中央,我转身将门关上,等回过头来,她像一个小动物一样,全身无力垂头丧气的瘫软在地上,倾斜着身子,两只手拄在冰冷的地板上。她那身好看的沾满金黄色碎叶子的连衣裙像是许多个雨天里千万个人群里一个意外和格外伤心的小姑娘的手中的正在悄然融化的的雨伞。它曾想将伤心的人的难过都坚强地撑起来,遮掩起来,不被人发现,但其自身却如破碎的琉璃难以自已。

我聆听着她喉咙里面难以发出的无比干涩的哭声,走近她的旁边,在她面前,我是多么微不足道,但我还是要将她扶起来。她果真全身无力,像是早已大病一场,有千斤重般,堆在我的怀里,支支吾吾细碎的哭着。我不知道这样做好不好,对不对,是否正确,但我觉得就当作是一个老朋友如此将她的伤心难过一并搂在怀里,多少给予她一丝人间的温暖与关怀。

我呼吸着她哭泣的声音里面全身缓缓散发出来的梨花的香味。一眼望去窗外,窗外正是一个晴天。

落地窗外梨花不住的从枝头掉落,大概气温又要降低了,雨天又要来了。虽然透明的像并不存在的玻璃窗外依旧是一片晴朗的日子。

我是一个冷酷的人,但同时我又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只不过大多数人都被我的面孔蒙蔽罢了。

趁着夜色,在一个有月亮的晚上,我独自一人扎入江中,潜入水底。我知道这样做挺危险,我很有可能死去,和他一样永远埋进江底的沙丘里面,要不就是浮在水面等第二天引起一群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的好奇与惊叫。

但我似乎对这也训练有素。潜水对我来说像吃饭喝酒一样简单。我以前,三十六岁以前的我到底是干什么的。我暂时不去想它。我刨开泥沙,像一个坏蛋,一个小偷,一个盗墓的小伙子一样,一层一层,我闭上眼睛,如此才能专心致志的做一件事情。

我摸到车窗。看来要不是那群打捞的人最近有点懒惰,要不就是泥沙被水冲走了一部分。

我刨出车窗,这件工作对于我来说也太过于简单了。打开车门的瞬间,他倒在我的怀里。我麻下他的眼睛,虽然他已经死去,但我依旧保持像他还活着一样对他的尊敬。我不想让泥沙沾污了他这双智慧的中年的眸子。泥沙伴着江水瞬间灌了进去。看来上海滩的轿车质量真的不错。可惜我不一定再有机会去到那片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