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华没有直接回答,他反问道:“他说过要照顾你,帮你治好眼睛,是吗?”

杭文治自嘲地苦笑着:“后来?后来她又认识了另外一个男人,这个男人可以帮她出国,于是她就提出要和我分手,我当然不能接受,但是她非常绝决,简直一点情义都没有。”

杜明强负责背负着人事不知的杭文治前行,因为后者体态瘦弱,这个任务对他来说并不吃力。他一路呼吸着清新的空气,间或还抬头看看幽远的星空,感受这难得的自由气息。

小顺蹲下身,凑近了杭文治细细观察,在摇摆不定的火光中,却见一绺暗黑色的液体正从杭文治的手腕部流淌出来,顺着便池池壁漫进了排污口内。

平哥伸手在小顺额头上拍了一巴掌,道:“急什么!我也得消消食啊。”

“你过来。”先前说话的男子冲杭文治招招手,看他怡然躺着的悠闲姿势,似乎是这个监室里的老大。

张海峰嘿嘿地笑了起来,那笑声古怪得很,听不出是高兴还是恼怒。纹身男摸不着头脑,也只好傻傻地陪着笑了两声。不过他的笑声刚刚出口便忽地扭转了腔调,变成了一阵鬼哭狼嚎般的惨叫。

“你喊什么喊?!”女人瞪了男子一眼,后者像是有些怕她,便悻悻地咽了口唾沫,不敢再说什么。

那狼狗甚是听话,立刻调转头向着发话人奔去。他的主人上一步抓住了狼狗的项圈,顺势在它的脖颈处揉了两把。大狼狗立刻尾巴乱摇,显得与那人亲热无比。

“哎呀,孔老板啊,你养的这条大狗,真要把人吓出心脏病来。”龙哥拍拍自己的心口,咋呼呼地说道。

“畜生不懂事,两位不要见怪。来,里面坐吧。”被称为“孔老板”的人招着手说道,此人大约四十来岁的年纪,中等身材,瘦瘦的脸上立着副鹰勾鼻子,眼睛不大但锐利逼人。

阿华回头看着龙哥,有些不明所以。

“我说明一下:今天我只负责请客,孔老板才是做东的主人。”龙哥一边说一边抢上两步,来到了二人中间,又一指阿华道,“这是我的小兄弟,阿华。两位都是道上大名鼎鼎的人物,不用我在相互介绍了吧?哈哈!”

阿华站在原地没有动弹,脸色却渐渐凝重起来。的确,对面这位孔老板无需介绍,因为他早就听闻过对方的大名。

十年前,当阿华刚刚来到邓骅身边的时候,邓骅就曾对他说过这样的话:

“如果有一天我被人杀了。你给我报仇,第一个要找的人叫做孔德森,在整个省城最有能力对我动手的,非此人莫属!”

从此阿华便开始关注这个孔德森的一举一动,他对此人最深刻的印象就是那副阴森森的弯勾鼻子。他还知道:这个孔德森也是省城吃遍黑白两道的厉害角色,他与邓骅之间迟早会有一场惊心动魄的火并。

不过后来邓骅的势力越来越大,孔德森却并没有什么大的动作,他在南城自己的地盘上偏安一隅,似乎不愿再参与省城内部的争斗。最终邓骅形成了一家独大的局面,但他也一直没有主动去招惹孔德森。这个人物也就渐渐被阿华淡忘了。

现在时过境迁,邓骅已死于eunides的设计之下,而孔德森却在此刻突然出现,这会意味着什么呢?

孔德森自然能猜到阿华心中的顾虑,他又笑着说道:“我本该亲自登门去请阿华兄弟的,但又怕太唐突了,所以才委托了阿龙。阿华兄弟不会见怪吧?”

见对方如此淡然,阿华便也稳稳地回道:“孔老板言重了。你做东,我吃饭,有什么唐突不唐突的?只要有缘坐在一起,大家都是兄弟。”

龙哥哈哈一笑:“我就说了吧,阿华兄弟是个爽快人!来来来,快进屋坐下聊。”说话间他已揽住阿华的肩头,引着后者往包厢门口走去,俨然像是半个主人一般。

孔德森站在不远处笑脸相迎,可他身旁的那条叫做刀疤的大狼狗看起来却不甚友好。那畜生弓起背,两眼闪着冷冷的幽光直盯着阿华,口中则发出一阵阵短促的恶吠。

“老实点!”孔德森轻拍着刀疤的头部,但刀疤却不听话,只是呜呜呜地叫着,不让阿华靠近。

“这畜生通人性,它感受到了你的威胁。”孔德森看着阿华似笑非笑地说,“——你身上有杀气。”

龙哥也在一旁附和:“孔老板,你的刀疤只是一条狗,我的阿华兄弟,那可是一只狼!”

阿华微微笑了笑,似乎听不懂这两人言词中的寓意。“刀疤只是对我不熟悉吧?”他一边说着,一边侧身从那狼狗身边绕了过去。

“来来来,进屋吧。”孔德森再次招呼,“这里是我的地盘,两位请随意。”

龙哥把阿华让在了最前面,三人鱼贯进了包间。那包间奢华气派自不用说,房间的中心位置摆了张直径足足有四米的大圆桌,但桌面上却只陈着三副餐具。

几个精干的小弟早已在包间内候伺着,见到三人进来,便齐刷刷地鞠躬高呼一声:“大哥好!”

孔德森对那些小弟瞧也不瞧,一指餐桌中间的贵宾席位:“阿华兄弟,请上座。”

阿华淡淡回了句:“孔老板客气了。”走上前泰然坐好。孔德森又招呼龙哥坐在阿华右手边,自己则坐在了阿华左手边的主陪位置。

刀疤也在主人身边坐好,它的体型庞大,即使是坐着的时候也有一人多高。

龙哥看着那狗咂咂舌说:“早就听说孔老板爱狗,今天才算真正开了眼。这么纯的大黑背,谁看谁不喜欢啊?”

“这狗是我托人从德国带回来的,每天光肉就得吃好几斤。”孔德森抚摸着刀疤的脑袋,“你们看它的左耳,那里有条刀疤,那是两年前,城南有个混混想暗算我,这狗帮我挡了一刀。”

“好狗啊!”龙哥由衷地赞了句,“怪不得叫刀疤呢。”

刀疤似乎听懂了人们的夸赞,它坐得愈发笔直,抬头挺胸,气宇轩昂。

阿华默默地坐着,似乎对这俩人一狗之间的事情不感兴趣。孔德森不想冷落了他,便搭话似地问了句:“阿华兄弟对狗不感兴趣吧?”

阿华“呵”地一笑,道:“我是个粗人,不懂养狗,只知道吃狗肉。”

龙哥似乎被阿华逗乐了,他一边哈哈地笑着,一边用手拍着阿华的肩膀,打趣道:“兄弟,这狗肉你可吃不起,像这么一条纯种黑背,身价得十好几万呢。”

孔德森也笑了,不过他的视点却集中在阿华的头半句话上。

“粗人,嘿,粗人好啊。说话办事直来直去,不用拐弯抹角。我就喜欢和粗人打交道。”如此感慨一番之后,孔德森又冲小弟们招招手:“把菜单拿来给阿华兄弟看看。”

一个领头的小弟连忙凑过来,恭恭敬敬地把菜单递到了桌前。

阿华却不伸手去接,只说了句:“不用看了,客随主便。”

小弟的动作僵在了半途,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只好求助似地看着孔德森。

孔德森倒也不再谦辞,一摆手道:“那就由我来安排吧。”

小弟便收了菜单,转而把自己手里拿着的点菜用的纸笔交给了孔德森。孔德森向着两位客人解释道:“他们都知道我的习惯。我点菜从来不看菜单,只是写几个想吃的菜,交给后厨去做就行。”

一边说一边拿起笔刷刷刷地写了起来。他写得很快,不一会就把下好的单子交还给小弟,嘱咐道:“让后厨抓紧做,快点上菜。”

小弟利落地回了句:“明白。”

孔德森又拍拍刀疤:“你也跟着出去吧,我和两位贵客要吃饭了。”他的语气极为温柔,就像在娇哄自己的爱子一般。

刀疤“呜”了一声,摇着尾巴站起来,乖乖地跟在了小弟身边。小弟亦不再停留,一手攥着下菜单,一手提着刀疤的项圈,领着那大狼狗出门往后厨而去。

片刻后便有服务生把四碟冷菜摆了上来,另有小弟给三位大哥斟上美酒。只是先前去下单子的那个领头小弟却迟迟未回,想必是在后厨盯工吧。

孔德森率先端起了酒杯:“感谢两位兄弟光临,别的先不说,这杯酒我敬二位,干了!”言罢便一饮而尽。龙哥道了句:“谢谢孔老板!”跟着把杯中酒喝完。阿华也端起了自己面前的杯子,虽然没说什么话,但是酒倒也喝得爽快。

立刻便有小弟上前续